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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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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臨停通常我會下去打個招呼啦 還沒遇過臭臉或不行的 上次去桃園市吃牛肉麵也是借停人家門口一個半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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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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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店門 沒有開阿 真的覺得還是找有停車格的 我就發現 併排臨停無罪 臨停反而被擺臭臉 因為併排的都是高檔轎車 誰說沒有階級 權力區隔 又要喊一下 呆丸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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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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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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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家是店面住家 因為對面公園就有路邊收費停車格 所以門口被停車的次數還少 不過還是有遇過一個車主習慣性停在別人家門口 我覺得既然附近有很多停車格 就算沒紅線,也不應該停在別人家門口 否則構成權利濫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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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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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議管委會對住戶的車牌號碼造冊,這樣有什麼問題發生就可以很快找到車主來處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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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感謝HJIM˙PCDVD-RW及fictinks網友熱心編輯 對情人言聽計從的母獅子,不是沒腦袋的女性,也不是盲目崇拜英雄的弱女子 所以我是有仇報仇 有恩不一定報 我不是 我不是 我不是Elros家的母獅 再誤認的話,信不信 我會咬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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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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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我之前有建議我們社區的管委會,請他們開住戶大會時向住戶們提出這個建議,他們是以這是"住戶隱私及可能不會願意"拒絕了,後來不知什麼原因有名冊出現,但不是所有的住戶都有登記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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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感謝HJIM˙PCDVD-RW及fictinks網友熱心編輯 對情人言聽計從的母獅子,不是沒腦袋的女性,也不是盲目崇拜英雄的弱女子 所以我是有仇報仇 有恩不一定報 我不是 我不是 我不是Elros家的母獅 再誤認的話,信不信 我會咬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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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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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嗯,可以建議看看,因為去年社區才把機車造冊貼在停車場牆上(因為會有外車卡位造成住戶沒位置停) 上次還遇過社區住戶的訪客就停在我車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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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野戰工兵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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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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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畫線, 不然沒用, 我試過了.
住尾端包含一小塊地可以停六台以上. 但是要出去的路就是標準的社區小路. 我會讓人家開進來我的地停一下. 但有時候會遇到不停好, 把出口擋住的. 叫警察, 但無法可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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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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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家大門口停車很常見
但是我見過更扯的 把內衣褲晾在人家大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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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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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曾經因為公寓樓梯間前方被汽車長期停車,影響出入而報警,被停了一個月警察根本不會禮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只是寫好看的廢物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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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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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標橘色的難以規範, 標黃色的沒人在甩, 第十點我很猶豫要怎麼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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