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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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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雇人員起薪至少也有30K, 雇用瞎子領人民的納稅錢, 會不會太過分了一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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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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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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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我從以前就覺得. 全台灣最黑暗的公務機關就是海關(無論是碼頭或是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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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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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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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普通人不出國不買水貨 就比較感覺不到了 最黑暗就是法務部那些人咧 其實臺灣好像沒有不黑暗的地方 不說下去了 免得被檢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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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金主至大!
文章: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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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聯合報內文明白寫出移民署 但標題卻寫關員!! 20年關員看走眼 記大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671030.shtml 這新聞的寫法似乎讓大家比較激動 而忽略了應該先探討問題出在那 再探討誰該負責. 出境管制是"入出國及移民署"的事!! 詳見下文 "4.入出國證照查驗、鑑識、許可及調查處理事項。"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Node=29672&m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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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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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幫忙...
評論新聞前先搞清楚是哪個單位出包 不要新聞亂講一堆人跟著起鬨... 嘴砲是很容易啦 但是砲錯人不覺得糗嗎? 拜託稍微動動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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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 此文章於 2013-01-30 05:53 PM 被 kn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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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中華民國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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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比較麻煩啦
因為移民署負責審驗的這形式 有類似海關的味道 通常也被這樣俗稱 實際上跟海關是不同單位 不過既然辨識能力太差 你是否有懷疑過? 對方是否有變裝? 既然知道自己辨識能力不好 可以要求當場脫帽 按下指紋 拍下照片...等等 再向所屬機關求證... 不知道為什麼都不做? 以前的公務員 最怕的就是責任問題 雖然行事多有延宕 但是還算穩妥 現在不知道是怎樣了 新聞上說服務20年 反正快退休了 這黑鍋背的起了 就放手幹了? 此事從上到下 可謂國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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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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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0314294932.html
林克穎逃回英國 女友助易容遭起訴 NOWnews-2013年03月14日 下午16:4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印度裔英籍商人林克穎撞死送報生潛逃案,北檢今(14)天偵查終結;檢方認為,林與友人邱凱有對價關係,且女友董玉琪幫忙易容,全案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藏匿人犯、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林克穎雖一再表示邱凱不知情,但根據調查,邱凱同意提供自己的英國護照及中華民國居留證,換取林克穎承諾免還欠款5萬元;事成後由董玉琪交付4.5萬元、小客車1輛等物品給邱凱。 董玉琪的部分,檢方說,印度裔林克穎膚色較黑,明顯與白人邱凱膚色不同,董協助林克穎易容化妝,且幫助林克穎反覆練習邱凱護照上的笑容,確涉及幫助潛逃。 林克穎自去年8月14日易容逃出台灣,檢方今年1月29日對他發佈通緝;日前林克穎還透過媒體跨海喊冤,但最無辜的被害者,一場死亡車禍,求償無門 -------------------------------------------------------------- 愛情真偉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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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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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判引渡 台英關係大突破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愛丁堡11日專電)愛丁堡地方法院法官馬凱弗今天宣判,英商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這不僅是台灣司法的重大勝利,也是台灣與英國關係的重要突破,台英司法互助邁向新的里程碑。
中華民國駐英代表處公使許芬娟表示,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對這項判決感到欣慰,在民事追償勝訴後,今天刑事引渡也順利達成,顯示英國法院在林克穎案充分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創下台英司法合作的良好先例,強化台英雙方互信。 她指出,未來將依據台英簽署的「關於引渡林克穎備忘錄」執行後續引渡作業、以及林克穎在台服刑的行政措施,這無疑是台英在實質外交關係上的一大突破,雙方未來可以援引本案,繼續強化台英在司法及各項領域的合作。 林克穎2010年3月25日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2年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出境,2013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17日林克穎被蘇格蘭警方逮捕羈押至今,自今年1月8日起進行引渡審理庭及程序庭,前後達17次,歷經半年多審理今天終於宣判。 面對狡猾的林克穎,馬凱弗法官(KennethMaciver)審理過程十分謹慎,林克穎不斷提出台灣的國際法人地位,台灣與英國無正式邦交,台灣司法審理程序有瑕疵,台灣監獄狀況堪虞及返台服刑有生命安全威脅等理由,並安排在台灣的委託律師陳達成及另1名女性證人視訊作證,爭取不被引渡;馬凱弗認真聆聽林克穎的主張,也深入瞭解代表台灣的檢察官,依據外交部與法務部提供的說明與保證。 馬凱弗法官曾計劃以書面方式宣判,但最後決定開庭宣布,並說明判決的理由,讓各界清楚了解審理的脈絡與結果,顯示他的用心與重視,因為他深知,這項判決結果將具有重要的歷史性指標意義。 台灣與英國沒有正式邦交,為了將林克穎引渡回台接受法律制裁,駐英代表處透過各種管道努力,在英國國會司法委員會友台議員兩度致函英國內政部,副部長函覆可以與台灣就林克穎案進行特別引渡安排,破天荒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已跨出司法合作一大步,並奠定引渡林克穎的重要法理基礎。 馬凱弗法官的引渡判決,將提交給蘇格蘭司法部長批核,司法部長有8週時間審核,如果判決結果也是將林克穎引渡到台灣,林克穎必須在司法部長公布結果後的14天內提起上訴。 雖然英國採三級三審制,林克穎可以提出上訴,但法律專家指出,除非林克穎能證明馬凱弗法官的判決有可議之處,否則難以翻案。 英國高等法院已於5月底宣判,林克穎必須賠償送報生黃俊德的家屬新台幣908萬元,加上今天刑事判決引渡,都充分顯示英國法院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強化台英雙方司法互助與互信,並立下良好先例,是台英雙邊關係值得紀念的一天 這是金A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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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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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開心,週末去買6D+EF 70-200mm F4.0L USM慶祝一下 ![]() ![]() ![]() ![]() ![]() 林克穎撞死孝子潛逃 英法院判需回台服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40611/414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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