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網站事務 > 意見反應
帳戶
密碼
 

  關閉的主題
 
主題工具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平原君
那麼開一個投票,對單一個人的賬號,刻意挑釁
這不是挾怨報復,又是什麼呢?

還是一樣,你是不是認為
一個人的有沒有罪,可以靠投票來決定?
那還要法院幹嘛?




如果是從非單一主題來對人的話,那才叫挾怨報復(將以前的怨氣,投射到這次的事件)
但此投票是單從此事件來請大家評斷........他當然是在這件事有怨,所以才請大家來公斷。

另外美國法院不也是從民眾選出陪審員,從雙方的說法辯詞證據來投票,判決是否有罪?

只要將所有證據,兩造的說法公開,讓大家來從證據上來評斷。

這次,也說過了,雙方所有的證據,就在那討論串裡,應該可以接受大家的公評。
更何況大家在網路上的言論,本來就該接受公評,只要大家有心去看那串討論,
依自己的判斷投一票,如沒心去看,可以投3(不知道沒意見)!
至於,也說過了,投票主題的用詞,是可以酌量討論的!避免誘導投票!

至於消費糾紛,證據就比較不充足,上面說過了,查證難,沒有中立機構來檢查雙方所提的證據是否正確。所以用投票是行不通的,雙方消費可以告上法院,讓法院用公權力來查!

不想再玩這種筆仗的遊戲...也沒有多的帳號可玩....
     
      
舊 2005-07-05, 09:12 A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olphus離線中  
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多-數-暴-力。

得逞的自己想一想吧。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05-07-05, 09:32 A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吉他之繩離線中  
hsingchu
Power Member
 
hsingch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引用:
作者orcish
..............政治區常這樣幹,不過政治區會定期清文,但78區常有人鞭屍
......仔細看吧 , 那裡面至少三個就常混政治區
那麼政治區那樣幹對嗎 ? .....嘿嘿 , 跟那一區罵髒話還有人身攻擊一樣啦
那裡超過一半的ID說穿了都是仗著站方不管的態度而存活(個人看法)
在那一區要這樣玩 , 不是可以而是站長懶的管你
到其他區
____________btw_______________
針對某ID開主題甚至投票 ............
除非是很熟很熟的或是一看就很明顯搞笑搞八卦 , 並得到事主同意
簡單說就是開要大家能接受的玩笑
要不然請針對公眾人事物

很不幸又出現一篇了.....不過那串要怎麼定義呢 ? PCDVD的公眾人物
舊 2005-07-05, 09:38 A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singchu離線中  
平原君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引用:
作者dolphus

如果是從非單一主題來對人的話,那才叫挾怨報復(將以前的怨氣,投射到這次的事件)
但此投票是單從此事件來請大家評斷........他當然是在這件事有怨,所以才請大家來公斷。

另外美國法院不也是從民眾選出陪審員,從雙方的說法辯詞證據來投票,判決是否有罪?

只要將所有證據,兩造的說法公開,讓大家來從證據上來評斷。

這次,也說過了,雙方所有的證據,就在那討論串裡,應該可以接受大家的公評。
更何況大家在網路上的言論,本來就該接受公評,只要大家有心去看那串討論,
依自己的判斷投一票,如沒心去看,可以投3(不知道沒意見)!
至於,也說過了,投票主題的用詞,是可以酌量討論的!避免誘導投票!

至於消費糾紛,證據就比較不充足,上面說過了,查證難,沒有中立機構來檢查雙方所提的證據是否正確。所以用投票是行不通的,雙方消費可以告上法院,讓法院用公權力來查!
...


沒錯呀,因為在別的主題上受了他的氣,所以開一個主題公幹它
這不是挾怨報復是什麼?(將以前的怨氣,投射到這次的事件)

請大家評斷又是評斷什麼?是評斷他總共得罪多少人嗎?
那仍然不是評斷他有什麼錯,而是評斷你我是不是討厭他
一堆挾怨抱負的人所開的投票,到底能代表什麼呢?

消費有糾紛可以上法院
網友有糾紛,不去跟站長檢舉,卻自已開一個投票,
號招所有跟他有仇的人一起公幹他,還說投票結果證明他有錯
這豈不等於是動用私刑一樣?

不管他有什麼錯,總之已經被停權,受到該有的制裁
但開投票主題的人,心態可議,不也是一樣該受到處份
如果說人人皆可受公評,那他開一個心態可議的投票
豈非難道不應該受到公評?

此文章於 2005-07-05 09:50 AM 被 平原君 編輯.
舊 2005-07-05, 09:48 A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平原君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公開點名某人
等於是在召喚人過去一起PK他
看當初的文章就知道了
說穿了
只是另外找個場地打架而已
舊 2005-07-05, 09:59 A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otommy離線中  
c_g_h1121
Major Member
 
c_g_h112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Smile

引用:
作者平原君
又回來最初講的了,
說到底還是認為投票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對錯
這跟多數暴力有什麼不一樣?


對不起,我知道我是當事人不該發言.. 不過我又很想對這件事的本質發表一下自己個人的看法,所以還請大家見諒,我們就事情本質來交流討論即可。
你說:「如果投票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對錯,那這跟多數暴力有什麼不一樣?」所以換言之,在你的觀點裡,是沒有"可受公評"這四個字囉?
我想任何人都可以接受眾人的公評與公斷,包括我自己在內。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免之",除非涉及譭謗與誣告因而有民刑事上的法律責任外,任何客觀的評論我認為都沒有你所謂"多數暴力"的問題。
簡單的說,試想一如我之前所言,

「如果今天是選項二成了壓倒性的多數,那麼K兄或各位持相反看法者,還會認為這是一種"多數暴力"嗎?」

搞不好還會私底下偷笑,"呵呵~ 樓主開了個投票不僅沒讓該人難堪,反而還幫助他受到大家的肯定呢。"
不過我還是要說,針對個人的投票議題總是有失妥當,我也承認這方面的缺失,並深自檢討,不會再有下一次。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
My Blog

此文章於 2005-07-05 10:44 AM 被 c_g_h1121 編輯.
舊 2005-07-05, 10:42 AM #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_g_h1121離線中  
c_g_h1121
Major Member
 
c_g_h112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Smile

引用:
作者hsingchu
......仔細看吧 , 那裡面至少三個就常混政治區
那麼政治區那樣幹對嗎 ? .....嘿嘿 , 跟那一區罵髒話還有人身攻擊一樣啦
那裡超過一半的ID說穿了都是仗著站方不管的態度而存活(個人看法)



hsingchu兄,你也常常在政治板跟我碰面不是嗎?
還有,你說站長不管政治區,Are you sure? 小心站長也有在看這串討論串喔..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
My Blog
舊 2005-07-05, 10:52 A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_g_h1121離線中  
c_g_h1121
Major Member
 
c_g_h112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Smile

引用:
作者平原君
沒錯呀,因為在別的主題上受了他的氣,所以開一個主題公幹它
這不是挾怨報復是什麼?(將以前的怨氣,投射到這次的事件)

請大家評斷又是評斷什麼?是評斷他總共得罪多少人嗎?
那仍然不是評斷他有什麼錯,而是評斷你我是不是討厭他
一堆挾怨抱負的人所開的投票,到底能代表什麼呢?

消費有糾紛可以上法院
網友有糾紛,不去跟站長檢舉,卻自已開一個投票,
號招所有跟他有仇的人一起公幹他,還說投票結果證明他有錯
這豈不等於是動用私刑一樣?

不管他有什麼錯,總之已經被停權,受到該有的制裁
但開投票主題的人,心態可議,不也是一樣該受到處份
如果說人人皆可受公評,那他開一個心態可議的投票
豈非難道不應該受到公評?


謝謝。

1.我應該受到公評,這是肯定的,就如現在在這裡被各位討論一樣,如果要把範圍再擴大,我也虛心接受。

2.投票的結果有三種,分別是一,大家認為K兄在硬拗;二,大家認為K兄其實很誠懇,是個很有誠意的人;3,大部分人根本就不認識K兄,所以無從判斷。而我無法左右各位的投票意志,所以更無從去預料到那一種可能結果會被實現。換句話說,若要因此就斷定我的出發點就是要"攻擊"K兄則可能還有著爭議,因為如果是可能二或可能三的結果出現,試問我能如何"攻擊"?
所以我不明白,為何各位持相反看法者會只單就"被實現的第一種可能性"而認為"這個投票的本身就是在"攻擊"K兄,是在"用投票來定K兄的罪"?
那如果是可能二或可能三被實現時,各位持相反意見者又會如何評價呢?難道是"以多數暴力"來"讓K兄受到肯定與讚賞"?

3.還是要再強調一遍,針對個人的投票這種行為本來就是不好,我的確該檢討,並不會再有下一次。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
My Blog

此文章於 2005-07-05 11:06 AM 被 c_g_h1121 編輯.
舊 2005-07-05, 11:03 A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_g_h1121離線中  
lmh1977
*停權中*
 
lmh197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57
C兄,簽名檔可以換別的嗎?
舊 2005-07-05, 11:46 A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mh1977離線中  
c_g_h1121
Major Member
 
c_g_h112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Smile

引用:
作者lmh1977
C兄,簽名檔可以換別的嗎?


??
是因為"但是你輸不起。"這句話嗎?
這不是我自己加的,而是賭神第一集裡發哥的一句台詞喔。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
My Blog
舊 2005-07-05, 11:51 A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_g_h1121離線中  


    關閉的主題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58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