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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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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北市公家單位+公營事業單位不少耶
要不要一起都更一下 整合成一棟 PCDVD網友可以組成建設公司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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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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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不能說一下 怎樣才叫心機不重? 實在搞不懂這到底算是商業行為 還是政府行政運作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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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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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不是第一次強姦你們了,君不見之前強姦的現在還不是活得很快樂 ![]() 捅一:你看我教得沒錯唄!(拍肩 此文章於 2012-03-29 08:47 PM 被 f33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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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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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要都更喔? 來來來,房契地契在這裡,請笑納 代價?不用不用,貴公司花錢幫鄰里翻新房子,真是佛心來的,請務必讓我沾沾光 ...... 這樣才叫做心機不重,純樸得緊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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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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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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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撇開王家土地被巧取豪奪外. 別人吃香喝辣,拉玩一推屎,拍拍屁股走人,我什麼好處都沒有,還得拿我納稅的錢去收拾這爛攤子,這點也是我賭爛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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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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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有一些自以為是,以為知道很多小道消息,偏偏都點不到重點
王家心不心機,是不是死要錢是大家關心的重點嗎? 是又如何? 我們的重點是都更法這惡法,憑啥去拆產權獨立合法的房子,搶別人居住的自由? 嫌貴可以不要給啊,到看看現在賤商會給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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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一個被前總統否認的國家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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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更條例只是便宜行事的產物,必須不違法下才可進行。
台北市政府故意忽視憲法賦予王家的基本的權利,更是違法違憲。 任何法條以及辦法都不能牴觸憲法,否則無效。 此文章於 2012-03-30 03:04 AM 被 CMC503T 編輯. 原因: 修改錯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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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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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幾天就有想到這點 但是..是不是抵觸憲法,是不是違憲 只有大法官說了算 惡法亦法,只要沒改,就只能遵守 現在大家都有意見了 那就是推動修法的好時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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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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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商精心推出來的法律, 都已經不知道花多少錢給官員立委了, 不會這麼容易讓你改吧. 頂多換湯不換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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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貴寶地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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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騎樓
路霸 違規營業 這就是很多台灣人喜歡做的事 而且很多人會同情他們 王家被拆是剛好,居然一堆人不管前因後果就支援他。 昨天王家不就住進建商安排的飯店了嗎? 鄉民們,人家各得所需了。就回家吃自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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