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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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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時候都會覺得 台灣民眾太沒有危機意識 像日本那樣的超大天災 萬一發生在台灣 我看又是一堆人靠邀政府 台灣政府本身也沒有在宣導就是了 個人都存食物兩個禮拜的份量 如麥片(泡水可食 停電可用 不加熱可吃) 乾果 罐頭 飲用水 電池 手電 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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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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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根淺的風吹就倒;樹根深的穿簷破壁。 怎麼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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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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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天然災害發生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五、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 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條文中,有說應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但怎麼樣的措施並沒有寫明,這點就足夠當作勞工局稽核的處理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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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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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錯了,例如吊掛作業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草案) 裡面就有這條,因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致作業有危險之虞時,禁止工作。 同樣的機車操作也可比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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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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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工作場所」的定義你先查一下吧 這是最麻煩的地方 雇主當然有責維護「工作場所」的安全 但沒有雇主有本事能維護到每個勞工工作中會使用到的公用道路吧 所以安衛法才會分三大場所: 就業場所、工作場所、作業場所 當工作場所之外的就業場所出事,通常都是找相關負責單位 馬路塌陷雷禪、路燈倒塌撞到…找養工處求償 扛棒倒塌撞到…找該扛棒的主人求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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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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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上,你應該先確認這個須知中的「工作場所」是什麼東西 ? 基本上所有的安衛法都是針對「工作場所」設計的 除非條文中將道路也訂為外送雇主應負責的「工作場所」 否則是沒法適用的 但這種訂法也會有很多問題、沒有雇主有能力做到 頂多只能修法訂定「安全防護具」下手 此文章於 2012-08-04 11:52 A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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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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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都曾經是打工一族, 怎不知道其中危險..
若不是危險到出不了門, 那真的自己先準備或自己小心出門處理吧? 危險到自己都不敢出門,還叫外賣, 真的就.... ![]() 為什麼? 外送危險, 我出門也危險啊! 當然有差! 他們有時間壓力, 有聽說外送可以因颱風天遲到的嗎? 通常是顧客不想計較而已... 其實台灣人都普遍自私.. 越是不想出門時, 外賣生意越好... 但雇主卻很少相對給員工必要的酬勞及保障.. 同樣騎機車, 大颱風天下大雨, 慢慢騎, 比趕鴨子衝來衝去... 當然安全很多很多, 有時風一大, 基本上只有非常緩速騎, 偶爾大風一來還得雙腳下來 撐一下停下來才能不倒下去, 這種天氣要叫人衝來幫你外送, 唉.... 大家很清楚, 雇主90%都既無奈又無良, 可憐百姓還要自己殘害來殘害去... 這社會還有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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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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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時候遇到颱風
真的就是全家備戰 浴室存滿水 (颱風過後水質可能會很差) 餅乾 泡麵 蠟燭 手電筒 通通不會少 因為真的很容易某個高壓變壓器爆炸而停電 更不要說哪有什麼7-11 之前就講了, 大家都追求方便的生活的同時 其實就是在搞死我們勞工自己 有24小時購物, 就有24小時輪班的倉管/配送/系統工程師 方便的生活總不會是企業主或者大股東親自提供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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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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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不多說,明天又是颱風假了,請大家能自律和規勸親朋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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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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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才看到您的回應...不多說,自己看吧...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25344&mp=116001 http://news.msn.com.tw/news2761161.aspx 所以,依該法條進行稽核本來就是可行之事,只要政府願意去做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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