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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名人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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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三個左轉=一個右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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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樣、佛樣、馬肚子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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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tw-->i-lan
文章: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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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本的訴求應該是適當的權力(一般道路取消禁行機車的限制、90還是125CC以上機車可不用 強制兩段式轉彎),讓機車在一般道路上能有"更"平等的對待,不是一樣的權力(汽車有的所以 有權力,機車也要有),還是是我自己認為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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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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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我們都知道未滿18歲無照騎車都是違法的,載送14歲以下小孩的一定是小孩的親屬。小孩的親屬,有權決定要用何種車輛來載送小孩,有權決定要用哪條車道來載送小孩,會發生意外,一定跟駕車的親屬的所作所為有關,這與14歲以下小孩的車禍事故又有何關係?難道載送15歲的小孩或是70歲的老人家,事故就會不一樣嗎? 反而是現在幼稚園、安親班、補習班的娃娃車,違規用板凳超載,還上了這幾天的新聞,怎沒看這基金會的人如動保人士一般出來管管呢?!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白牌、綠牌機車在多線道路上,只能行駛最外線二線道,或是慢車道與最外線的快車道,機車依法就是可以行駛在快車道上。即便可行駛的快車道從二條變成三條,快車道的道路速限還是50km/h,不會變得更快 對於一些只會騎不會保養的人而言,機車只要會跑就好,能不能飛快根本不重要。因此,會超速的,往往不是這些載著小孩的機車,而是在馬路上狂飆的、在外線車道與機車同車道行駛,還怪罪汽車路考難考的汽車駕駛。不去檢討汽車超速的問題,反來怪罪機車騎進快車道,製造更多事故,讓汽車難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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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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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高乘載,春節上高速公路就辦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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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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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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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不去選立委在PCDVD發文卻被人設黑名單實在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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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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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我沒那麼認真啦, 只是覺得番了這麼久, 這股執著也是很深了, 是好是壞給他一個答案吧. 或許會有更多爭執, 或許會發現意想不到的好, 又或許會有幾條人命在馬路虎口. 只是不做, 永遠沒有答案, 到時候如果真的是正確的, 功績給他, 如果是錯的, 他遺臭萬年. 這樣比較乾脆一點, 而且說得再多, 也累了, 就給他試試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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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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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心有戚戚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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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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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五成是機車造成,那不就意味著有五成是非機車造成嗎? 扣掉火車、電聯車、捷運、太魯閣號,請問這五成非機車是什麼? 不就是汽車嗎? 又,機車數量是汽車三倍,但是造成兒童受傷案件竟然一樣,代表什麼? 代表汽車駕駛比較危險阿... 引用:
確實有這種思維存在, 所以才會有天橋跟地下道的設計 而且往往為了提高使用率, 會把路面的斑馬線塗銷掉 甚至加上穿越馬路罰360元的配套措施 至於推娃娃車、坐輪椅、撐拐杖的行人... 抱歉, 你們沒有人權, 自生自滅吧... ![]() 此文章於 2011-12-07 11:46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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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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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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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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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後果總是要有人承擔 ... 所以, 沒有「試試看」這回事, 人命非兒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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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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