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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zoshn
我在交接的資料中有一個就是軟體統計,我把這檔案加在寄給主管的mail
並且在mail敘述中註明這檔案是"上次清查公司內盜版軟體的數量,需補齊"
該mail和畫面我都存下來了
(我後續的資料還在增加,這封mail還能持續寄,如果有跟好的用法跟敘述,麻煩跟我說,
就算不告,對我也是一種自保,證明是我有查有跟公司反應,是公司不理)

而且把責任都丟給離職者? BSA應該不會這麼傻
不然所有被抓的公司都用這招不就好了
(加上是全公司都是用盜版,而非單幾個user,是全面性的,這種應該都是找負責人吧!)



舉個我從朋友那裡聽來的實例∼
他有個客戶,真的被查,而且查到的是繪圖軟體
但,那家公司堅持公司是不用那套的,而且有三令五申要求員工不得私自灌軟體,還拿的出公告(這種公司可常見了吧,明明自己不買,又要員工有成果....)
後來清查安裝日期,是在某位員工離職前就安裝的.....
聽說最後公司達成合解,花錢補軟體解決
但那位離職員工就麻煩了(雖然大家都懷疑是他去檢舉的)

說白一點....
身為一個MIS有軟體安裝權利,也是合理的吧
軟體由您去安裝的更是合理吧
今天公司如果說,沒要求去你裝,是你自己依使用者要求私自安裝的.....您覺的有沒有可能?

再說白一點.....
捉盜版的目的是為了啥,還不是為了錢.......


小弟在這部份做的也很簡單∼(我是怕死一族)
到職立即清查版權數,及電腦安裝軟體狀況記錄下來,並發簽呈說明,同時提出軟體合法階段化作業時程
每年一定發出軟體購買申請簽呈
員工要求安裝新軟體,只要有版權問題的軟體,詢問廠商價格後,報價單直接轉回原申請人,請部門提出購買,除非簽呈獲得最高老闆的簽名同意
凡是從我手上出去的電腦,每個人一定只有Users的權限,最多最多升到PowerUsers
.....
上面申請單,不論有沒有核過,對我來說都一樣,有核過那就買囉,沒核過那就是自保用文件;當然送件時,要點方法就是了.....
     
      
舊 2008-12-25, 08:42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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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Ricky5.NT
............
另外啊都已經被資遣了是要走得多漂亮啊.難不成以後公司還會請你回來喔.

如果是超大的集團是式公司另當別論
(下一個工作是同一集團的也許有可能會問問.也許啦.真的家大業大集團也不會
有互相聯絡的可能性啦.除非集團內本身就有制式溝通管道.私底下誰知道你是
誰啊)

還是說以後再別的公司碰到會說你壞話.
(你如果職位高到能讓別人記得你.就另當別論)


道理很簡單,

留下好名聲,

說不定會成為 未來職業生涯 某個 時間點 的 "助力",

總之, 就像是舞台上的演員,

努力 堅持 演出 完美 的 身段 , 一直到 謝幕 為止 ...

敬業的態度, 觀眾/影迷 都看在眼裡!!

如果要逞 一時之快 也無妨,

但未來會帶來多少 副作用??

不可預測 ~
 

此文章於 2008-12-25 09:06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08-12-25, 09:02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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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abc11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71
引用:
作者strong
道理很簡單,

留下好名聲,

說不定會成為 未來職業生涯 某個 時間點 的 "助力",


這點非常同意,也有可能是你遇到問題時的貴人...
至少,比較不用擔心以後遇到被找麻煩吧...

另外,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這是一定要的,不管認不認真撞,反正讓人看到你有在撞就好。
舊 2008-12-25, 09:36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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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111離線中  
kanewe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4
請記得要拿到 "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樣才能去領失業救濟给付

因為發出非自願離職證明 公司要通報地方勞工局, 很多公司都會藉口一堆543的不願意給

簽名的時候要看清楚 不要簽到"自願離職" 這個東西

MIS的交接

大概就各個server 的密碼 功能 設定檔在哪邊 寫一下吧XD
舊 2008-12-25, 09:44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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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wei離線中  
ccx1103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72
嗯,冷靜,冷靜。
樓主應該職場還沒超過10年,
目前最需要的就是冷靜下來。
既然引爆點是交接手冊,
樓主不妨就依樓上建議的,
寫個快快樂樂學linux,
(利用指令 --help,或鳥哥的私房菜)
快快樂樂學 exchange,SQL Server
(利用 Help,裡面有很多資料可抄)
交接手冊可以爆量,又可以快樂的打發時間,
這樣就好了。
樓主阿,月圓則缺,禍福相倚。
當你失去一些東西的同時,
必然會得到一些東西。要冷靜下來。
舊 2008-12-25, 10:21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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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x1103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fto
http://www.moneyq.org/forum/index.php?showtopic=5911
http://tw.myblog.yahoo.com/apply-jo...le?mid=316&sc=1

看起來似乎是不一樣的東西...不過樓主應該沒有被開除的理由吧!!

PS:Google真是好用的東西~和維基雙劍合璧更是天下無敵~~


應該這樣說
在法令上都叫作資遣
只是資遣的理由不同

最麻煩的是很多公司都要求新進員工不得被甲方終止勞動契約
這...
被火的該怎麼算呀
舊 2008-12-25, 11:05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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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Ricky5.NT
另外啊都已經被資遣了是要走得多漂亮啊.難不成以後公司還會請你回來喔.

如果是超大的集團是式公司另當別論
(下一個工作是同一集團的也許有可能會問問.也許啦.真的家大業大集團也不會
有互相聯絡的可能性啦.除非集團內本身就有制式溝通管道.私底下誰知道你是
誰啊)

還是說以後再別的公司碰到會說你壞話.
(你如果...


因為業界不大呀
鬧大了 新公司也會怕你搞他們
所已離職是很有技巧的
舊 2008-12-25, 11:11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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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songmong12
Major Member
 
songmong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zoshn
目前做到1月底,要把MIS相關資料交接,
公司叫一個電子工程師來交接,結果他當然完全聽不懂
後來主管說要為避免無法銜接,要我把所有工作細節寫成SOP........
簡單的說就是要我把公司用的系統把所有的操作使用圖文並茂寫出來,Sxit!


當初在軍中作的很幹....交出去寫的比較甘願
不過就算寫的再詳細....還是有不足的地方

不過要是公司的話
你對我不仁,為什麼我就不能對你不義

隨便寫寫吧....但是寫的越大本越好
(好像比較詳細的感覺)

要不然就把日常會用到的處理 50% 寫出來就好

至於所謂的 50%
看你是要寫出50%的完整指令還是50%的完整流程
就看你自己決定了

其實想想
用你一兩個月的薪水來換一家公司的癱瘓....也是值得啊

以小弟個人的觀點....

所謂的好聚好散...那是看公司對待你這個員工的態度
如果好...當然是好聚好散
若是不好....你應該要知道怎麼辦?
舊 2008-12-25, 01:07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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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ong12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我也是覺得sop,寫啊,為什麼不寫,

只是要寫的有技巧,有些東西就提一下,全部就提一下,剩下的就管他去死

把你想交接的資料就這麼寫,至少你展現了誠意,公司也不會為難你,

來接你工作的人,看得懂就懂,看不懂也沒你的事。

另外,最後一個月的薪水跟資遣費入手後,把公司的電話設為拒接來電。
舊 2008-12-26, 10:05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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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ywe.
Advance Member
 
yw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可以收顧問費啊.幹麻不接.他們不付才設定
舊 2008-12-26, 10:39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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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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