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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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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問題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因為白案發生時,擄人勒贖仍是唯一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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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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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依照你的話 不"會"死的敵人最可怕 因為抓不到、或者是抓到了不能殺他,這種敵人最可怕 不管做什麼事都不怕會被殺了 何不放手一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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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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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廢了死刑也不錯 , 那就公事公辦大家來 [守法] .
例如: 被害者家屬就開輛砂石車等在監獄門口 . 記得倒車要慢一點 , 享受一下慢慢把汁壓榨出來的快感 ! 這麼講人權的法律就是要鼓勵大家一齊來 [守法] 吧 ! 記得多安排一些 <看見> 那個 [人渣闖紅燈] 的證人 . 一切都是意外 , 請大家一定要 [守法] 嘔 ! 此文章於 2006-04-01 07:11 AM 被 nzcy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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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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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忘了一件事 他們三人犯罪時是假釋出來的 有人還犯了無期徒刑(被特赦給放出來的) 這些人如果在先前的犯罪就判死刑 或是不給特赦 就不會有後來的白案 所以亂世用重典的話 白案就不會發生 因為亂世有重典卻不用 所以發生了白案 刑罰輕,犯大一點也沒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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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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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也忘記一件事,白案不是當時唯一一件擄人勒贖案。 另外三人之前的犯罪,是否最重本刑為死刑之罪? 此文章於 2006-04-01 07:16 AM 被 惡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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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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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如果亂世用重典的話 白案三人就不會被放出來 白案就不會發生 所以你下面這句話是錯的 引用:
第二,重大犯罪的犯人 身上有多條前科的比率並不低 有很多人是在不應該被放出來的情況下被放出來 並且再度犯了罪 亂世用重典可以讓這些人出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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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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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興的小舅子張志輝
在白案法官無罪開釋後 過了幾年就又殺了人了 他本身也是前科累累 說難聽點,天大的禍都闖過了 還不是沒事 殺人這種事,又怎麼會害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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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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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廢除死刑
我是認為對於蓄意謀殺的通通判死刑 (過失致人於死不算) 一命償一命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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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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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有同感,這些人根本是不時人間煙火
搞不清楚狀況 基本上人有很多種,不是說今天為了保障人權就廢除死刑來保障 這根本就好比為了不要噎死請不要吃飯的意思是一樣的 可惜這個時代如同魔戒其中之一『名利薰心』的慾念荼毒許多人 也包括這些無限制提倡人權的人,這些人一定沒有想過什麼是人仁精神 昨天看到很好笑的新聞,說有綁匪將人撕票高院卻說其本意並非為 故意殺人,而是失手殺人要改判...... 這個高院的法官有沒有家人?是不是覺得過得太好命了? 換做是他摯愛的家人遭到這種下場,他會怎麼判? 各行各業好壞都有,像是司法人員,誰來監督他們? 檢察官要不要來調查為何綁架撕票還可以翻案到這種程度是否有涉嫌收賄? 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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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諸神墮落之地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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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1.剝奪一個生命? 2.實現社會公義? 3.警示社會的作用? 我不贊成廢了死刑,不過就算是死刑只能剝奪為惡者的肉體 而已。然而魂離身後,仍是惡靈一隻,仍繼續以其它方式為害 人類不算"真正"制裁了壞人,所以算不上真正的除惡務盡 好比是核廢料一樣,不是埋起來就沒事了。 我認為預防犯罪比制裁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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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慮多情損梵行,入山又恐別傾城。 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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