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疑難雜症區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YC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east5016
恩...現在是行人要求不能工作的賠償,一個月7萬元....
要半年的樣子....

價格差太多(跟機車比起來).....

所以真的要去找律師了吧....


我有疑問,傷有這麼重嗎?

兩點:
1.月收入有七萬,請對方提出薪資證明。
還要查清楚不是人頭公司,怕的話請對方同時要提出該公司的勞保幾付的証明。
2.有半年不能工作,請對方提出醫師證明。
     
      
舊 2006-03-01, 01:01 P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D離線中  
YC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east5016
各位大大,小弟的朋友於騎機車下班時,被重安全島穿越馬路的行人撞到(或是互相碰撞?)而犁田,機車半毀,被撞的行人如果要告我朋友民事訴訟,告的過去嗎???(他說他受傷不能上班之類的...)
行人沒有走斑馬線,我朋友是綠燈正常騎乘無酒駕.
(有找交通警察量過了,事故分析研判表寫: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回應標題,你朋友當然要賠償說。

除非適用於絕對路權的情況,不過我同事的朋友有問過。聽說要上最高法院才行....
只是聽你敘述的情況,對方明顯違規說。這點是可以拿來降低責任歸屬的百分比說。
其實通常上法院判賠的八成都會比較少,因為法官不是呆子。
會針對開出的理賠金額最合理性的刪減,再造責任歸屬去判賠的。
而你朋友撞到人自己有受傷嗎(一點擦傷當可以)?有的話有驗傷並開立證明嗎?
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對你朋友提出告訴的話,你朋友就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同樣情況你朋友也可以同法對待....
這樣在一般"以刑逼和"的用伎倆下,你朋友比較不會處於下風。

一時只想到這幾點,要上班了。
 
舊 2006-03-01, 01:11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D離線中  
plue2100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捷運出口左轉
文章: 617
說到這個, 提供一下我同學的親身經歷好了..

住嘉義的版友們要小心大白天騎腳踏車的阿伯呀..

我同學之前在馬路上連擦到都沒有, 騎乘的機車距離阿伯的腳踏車還有5公尺左右時..

阿伯就自己仆街了, 然後勒索我同學要醫藥費; 同學苦找不到目擊證人, 因為是在農間道路..

後來整件事情鬧到學校去, 就只能啞巴吃黃蓮地認賠了事..

所以說呀, 在嘉義如果看到老伯伯大白天騎著腳踏車的話, 寧願從快車道騎過也不要跟在他後頭..
__________________
「孟獲垂淚言曰:『七擒七縱,自古未嘗有也。吾雖化外之人,頗知禮義,直如此無羞恥乎?』」〔明〕羅貫中,〈驅巨獸六破蠻兵 燒藤甲七擒孟獲〉,《三國演義》
舊 2006-03-01, 01:29 P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lue2100離線中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引用:
作者YCD
我有疑問,傷有這麼重嗎?

兩點:
1.月收入有七萬,請對方提出薪資證明。
還要查清楚不是人頭公司,怕的話請對方同時要提出該公司的勞保幾付的証明。
2.有半年不能工作,請對方提出醫師證明。


1.不曉得,對方是餐廳老闆,只是聽他說他有時候會兼差,現在手腳受傷不能兼差,他在事故發生當天有沒有驗傷或就醫紀錄(現場警察跟他兒子、我朋友這一邊都請他擦個藥之類的,他說不用)
2.他於事故當日都沒有就醫紀錄了,總不能過幾天自己去撞牆然後驗傷賴給我朋友吧....=.=,他如果開的是二月份甚至是三月的單據,我朋友可以否認是他的緣故導致他受傷嗎?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02, 01:34 A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引用:
作者plue2100
說到這個, 提供一下我同學的親身經歷好了..
住嘉義的版友們要小心大白天騎腳踏車的阿伯呀..
我同學之前在馬路上連擦到都沒有, 騎乘的機車距離阿伯的腳踏車還有5公尺左右時..
阿伯就自己仆街了, 然後勒索我同學要醫藥費; 同學苦找不到目擊證人, 因為是在農間道路..
後來整件事情鬧到學校去, 就只能啞巴吃黃蓮地認賠了事..
所以說呀, 在嘉義如果看到老伯伯大白天騎著腳踏車的話, 寧願從快車道騎過也不要跟在他後頭..


有目擊證人證明是行人未經行人穿越道闖紅燈,證人也肯證明,
線再事情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如果行人未提出事故當日的驗傷單,我朋友可以質疑吧。總不能闖紅燈自殺還跟合法用路的用路人要棺材錢吧....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02, 01:40 A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  
moonpaper
Major Member
 
moonpa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距離光化50m的地方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plue2100
說到這個, 提供一下我同學的親身經歷好了..

住嘉義的版友們要小心大白天騎腳踏車的阿伯呀..

我同學之前在馬路上連擦到都沒有, 騎乘的機車距離阿伯的腳踏車還有5公尺左右時..

阿伯就自己仆街了, 然後勒索我同學要醫藥費; 同學苦找不到目擊證人, 因為是在農間道路..

後來整件事情鬧到學校去, 就只能啞巴吃黃蓮地認賠了事..

所以說呀, 在嘉義如果看到老伯伯大白天騎著腳踏車的話, 寧願從快車道騎過也不要跟在他後頭..


那你同學幹麻停下來???
頂多騎過去幫忙打個電話幫忙叫救護車就好了
阿伯可能很和藹可親,但誰知他的家人
這社會變的冷漠不是沒有原因的......
舊 2006-03-02, 02:18 A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oonpaper離線中  
perfectg2606
*停權中*
 
perfectg260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見你個大頭鬼!
文章: 225
七萬勒!~
告他了啦 順便跟他求償
真的得理不饒人耶
如果在斑馬線上撞了他可能有點問題
因為就算綠燈經過斑馬線或十字路口時還是得減速禮讓一下行人
不過他是跨越分隔島
這樣子是行人的錯比較多吧
自己跑出來討撞還害騎士閃避不及
光這一點就可以告贏了吧
舊 2006-03-02, 02:30 A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erfectg2606離線中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引用:
作者perfectg2606
七萬勒!~
告他了啦 順便跟他求償
真的得理不饒人耶
如果在斑馬線上撞了他可能有點問題
因為就算綠燈經過斑馬線或十字路口時還是得減速禮讓一下行人
不過他是跨越分隔島
這樣子是行人的錯比較多吧
自己跑出來討撞還害騎士閃避不及
光這一點就可以告贏了吧


大大您好....想幫然爾大家都是這樣想.....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呢.....??
依照常理大家都惠認為是行人不對,但是跟他協調時市議員出面說
在馬路上大車撞小車,小車撞行人就是不對.....
很瞎.....
我朋友說他被虎的一愣一愣的.....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02, 10:05 A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Red face

昨日晚上陪同友人去做法律諮詢了....
律師說基本上如果上法院敗訴的機率很少....
因為1.行人位穿越行人穿越道
2.行人闖紅燈
以上這兩點行人就沒立場了.

只是律師說為了這一萬多元,要花時間心力去上法院。
如果時間夠而且只是為了爭一口氣倒是可以去試試看。

現在就看我朋友的意思了...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03, 11:29 A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Red face

昨日晚上陪同友人去做法律諮詢了....
律師說基本上如果上法院敗訴的機率很少....
因為1.行人未穿越行人穿越道
2.行人闖紅燈
3.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以上這三點行人就沒立場了.

只是律師說為了這一萬多元,要花時間心力去上法院。
如果時間夠而且只是為了爭一口氣倒是可以去試試看。

現在就看我朋友的意思了...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03, 11:31 A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1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