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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man
Senior Member
 
ghostm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17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q0127
要提出公然污辱, 除非你是直接面對面或是直接提到對方的真名(指名道姓)
不然一個ID被罵是不能告對方公然污辱的
http://www.tpcb.gov.tw/service/offpromote.asp



誰說ID不能告
你要試試嘛??

節錄一部
不過,誠如前面所提,由於網路採分散傳輸的方式運作,因此,如果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之人並不表明其真實的姓名及身份,則司法單位可能會面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的處境。

可能無法追蹤
不是一定歐
別小看網路警察
     
      
舊 2004-01-31, 02:02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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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man離線中  
opb88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1
Talking

好像還沒有到四月一日吧!
好大的官僚,可以秀出是哪裡的大官嗎?
好可怕阿•••
上流社會又多了一個人,笑完之後心情不錯。
 
舊 2004-01-31, 02:30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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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b88離線中  
jiaming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4
回覆: 天啊 ~~拍賣顯示卡的OLDMOUSE 要來告我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ervin169
以下 簡訊內容:


你小心吃官司

你這個人是個小人
我們早知道你是跟誰買的
只是不想拆穿你
二手貨居然賣的跟新的一樣價錢
老兄 你的資料 還在我們這邊
你可以私底下打聽你周遭的人
看他們是不是覺得你是個小人
OLDMOUSE他大哥是警局副分局長
我勸你做人還是光明正大
我們可以跟你打官司
很歡迎
你住高雄 必要時會到高雄地檢署告你
你這個人很缺德
結束交易了別人也沒對不起你
居然跑出來咬人
人爭的是一口氣
要告你你跑不掉
OLDMOUSE她媽媽要告你
你慘了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你到時若不出庭 你會被通緝
你等著收傳票吧 大哥
-------------------------------------------------------------




大家就當看笑話 換了一個帳號cry123
有興趣 轉到 顯示卡區 看看 多荒唐


賣給他的東西 有說過 是跟別人買的 連 原來賣方的資料都給了他
請問 要告我什麼 ....



在鬧下去 個人 認為 有"恐嚇" 行為 ......就請大家看看 要如何反制!!!


副分局長?2線4有啥好屌?
舊 2004-01-31, 03:02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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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mingo離線中  
真理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hostman
誰說ID不能告
你要試試嘛??

節錄一部
不過,誠如前面所提,由於網路採分散傳輸的方式運作,因此,如果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之人並不表明其真實的姓名及身份,則司法單位可能會面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的處境。

可能無法追蹤
不是一定歐
別小看網路警察
犯罪嫌疑人是很好追查的,倒是被害人是誰,這點就有問題了.
該文的意思應該是ID並不代表自然人身分,自然無從告起.
舊 2004-01-31, 03:10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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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離線中  
FATBILLY
Junior Member
 
FATBILL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內湖
文章: 740
從來沒看過有人那麼喜歡說我媽媽要怎樣怎樣(無論是本人或分身)....
從這種事事都要別人幫它善後的處理態度推斷.
本人強烈懷疑那人還是小學生...
大家原諒它的無知吧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01-31, 03:12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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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BILLY離線中  
Makavel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的第十九層
文章: 460
小弟發現她好像又開一個帳號把顯示卡給賣了!! 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294286



純屬好奇
舊 2004-01-31, 05:38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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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aveli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二手貨賣的跟新品一樣,這種事我也作過,因為覺得那東西價值不會因時間打折扣
所以還在問題與回應跟一個個買家對辯,最後還不是有人覺得我有理,跟我交易

可以看看嗎對辯的對話嗎?很好奇
舊 2004-01-31, 06:34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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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九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649
老鼠我對他本來印象不錯說,因為常常看到他幫新手回答問題
沒想到現在變這樣.......
那篇賣顯示卡的連結看到一半,我發現為什麼差那麼多
我現在租房子住外面,還在唸書的情況下,都是自給自足
他每個月伸手就有nt20000,我好羨慕啊
舊 2004-01-31, 07:03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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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郎離線中  
aq012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hostman
誰說ID不能告
你要試試嘛??

節錄一部
不過,誠如前面所提,由於網路採分散傳輸的方式運作,因此,如果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之人並不表明其真實的姓名及身份,則司法單位可能會面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的處境。

可能無法追蹤
不是一定歐
別小看網路警察


就算有IP也沒有證據說這個ID就是你, 誰都有可能動用這個電腦或ID
而且被罵的對方還要證明這個ID就是它本人, 你說你要怎麼證明?
除非其中一個人被證實(有證人)早已知道他罵的ID是某個當事人
不然法官是不會受理的, 不信下次你找個時間跟人對罵, 然後告他
看看, 你就會知道實行起來絕對是高難度
舊 2004-01-31, 07:24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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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127離線中  
DanF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Seattle, WA
文章: 6,07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ATBILLY
從來沒看過有人那麼喜歡說我媽媽要怎樣怎樣(無論是本人或分身)....
從這種事事都要別人幫它善後的處理態度推斷.
本人強烈懷疑那人還是小學生...
大家原諒它的無知吧


連老媽都請出來了
顯然還沒搬出家裡...
舊 2004-01-31, 07:48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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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F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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