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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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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平原君仍做了點修飾, 但我很好奇下列發言的適當性是否還能予以修飾? meidoku: 「被你罵過?你算什麼玩意呀?」 meidoku: 「老子就偏不上當」 美麗:「別用那幼稚的自以為是來捧高自己的品德」 sudenew:「你他嗎的檢舉鈕會不會按」 奧客:「你老爸當初真該把你打在你老媽滴嘴巴上」 lerud不妨也來發表一下看法吧, 若仍要視而不見繼續逢迎拍馬.....也是你的自由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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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小徑分岔的花園
文章: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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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索著我應不應該po這一篇文章(結果還是按耐不住po了.....^^)
我的確說的太多...遠超過我想說的 的確我的正義不等同於他人的正義.... 我之所以推銷我自以為的正義...是因為我以為這是對討論區最有利的正義 也是對其他想安靜討論的人最好的正義.... 如果有人對我的想法不以為然....可以討論 不過我已說的太多了...我的意見早已充分表達完畢...再說下去就是口水了... 如果我把自己說的根"聖人"一樣....很抱歉讓你會有這種誤解... 其實我是比誰都想制服怪獸的人.... 如果你曾看到過我以前跟怪獸筆戰的文章....你就會知道我跟"聖人"差距何其遠 我只是經歷過錯誤...記取教訓...希望討論區更好而已 (實際上大家也事都抱著相同的心態...不過方法不同而已) 不再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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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卡魯斯在夜間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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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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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跟他們也沒什麼兩樣,自認為對討論區最有利的正義,好像又打了你自己一巴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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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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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公理正義當然不同,因此要求取最大公約數啊!在論壇的最大公約數不就是版規嗎?違反了就依相關規定處置,沒有違反,但個人看不爽(即使是許多的個人)那就視而不見吧!難道要強加個人(或眾多的個人)之公理正義在其他人身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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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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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認同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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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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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Thank yo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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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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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我還是要補充一下,這已經不是伊卡魯斯一派人的正義這般單純了 雖然我不是很認同這種看法,不過我也沒有阻止分身來亂的本事。 所以不理會分身的挑釁,目前應該是沒有辨法中的唯一的方法。 就連站長也認為,沒有必要對分身窮追猛打。造成討論區的戰火不熄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post1074494760 引用:
是不是最大公約數,這我不太清楚,但至少站長也表明立場了,說是版規,也不為過,還是奉勸對分身的挑釁按耐不住的人,多少是自制點,別再�**苹eidoku與一路發走過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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