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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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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1
在MOMO買三星平板好像也都是一樣的退貨條件,這些應該購買前都有列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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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12-30, 08:17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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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001003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小組第64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如下:通訊交易之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得行使解除權,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若因檢查之必要而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者,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消費者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是否屬於檢查所必要,宜依個案加以判斷。
二、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其解除權雖不消滅,然商品若有毀損或滅失之情形,消費者於行使解除權時,對於企業經營者仍應依民法第259條第6款規定,就商品之毀損或減損而減少之價值,按比例償還其價額。
========================================
第一點 如果非必要檢查及使用是可以拒絕退貨

第二點 如果因退貨導致商品價值減損也可以要求消費者負擔,所以原廠要向經銷商收取整新費用,經銷商有權要求消費者償還。

個人解讀 僅供參考~
 

此文章於 2020-12-30 08:43 PM 被 GOLDHAN 編輯.
舊 2020-12-30, 08:41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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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io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1
引用:
作者qwer456
我有貼19條... 截圖無法截那麼多
晚點看看客服怎麼說再上來報告
https://i.ibb.co/cQn53WJ/Screenshot...-16-19-45-1.png

笑死...廠商又不是賣方
PC24答非所問 鬼打牆

別浪費時間,直接詢問消保官就知道怎處理

此文章於 2020-12-30 08:59 PM 被 ioung 編輯.
舊 2020-12-30, 08:46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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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ung離線中  
blueck
Major Member
 
blue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經常性搞退貨,法律會保障消費者沒錯,但商家之後其實也有不賣的權利。

是有看過costco退會員的新聞。
舊 2020-12-30, 09:20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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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離線中  
umi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引用:
作者ycli6921
將來一狗票東西都需要連網
一台電視買回來發現沒有netflix認證
連過網了退回去先收個30%
...... 有點可怕

電視有沒有netflix這個DM就有了吧
總不會有認證DM沒寫啊
應該不用到要先買回來才知道...
舊 2020-12-30, 09:2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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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離線中  
野口隆史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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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8
引用:
作者GOLDHAN
「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小組第64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如下:通訊交易之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得行使解除權,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若因檢查之必要而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者,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消費者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是否屬於檢查所必要,宜依個案加以判斷。
二、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其解除權雖不消滅,然商品若有毀損或滅失之情形,消費者於行使解除權時,對於企業經營者仍應依民法第259條第6款規定,就商品之毀損或減損而減少之價值,按比例償還其價額。
========================================
第一點 如果非必要檢查及使用是可以拒絕退貨

第二點 如果因退貨導致商品價值減損也可以要求消費者負擔...

廠商可以依照 259-6 要求價值
但是這不代表廠商可以像網頁上寫隨口要求 20% 還是 30% 產品價值
廠商需要舉證為何復原需要這麼高的金額
通常這種漫天喊價的廠商是無法自行舉證為何要這麼高的金額
因為這原本就是廠商自行計算退貨後,當福利品賣出後才不虧的價格
本來就不合常理,談到最後,消費者根本只需付包裝模的成本
如果有廠商敢主張包裝模的成本就是產品售價的 20%
只會當場被消保官洗臉而已,所以通常最後都是全額退款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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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12-30, 09:41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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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離線中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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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引用:
作者野口隆史
廠商可以依照 259-6 要求價值
但是這不代表廠商可以像網頁上寫隨口要求 20% 還是 30% 產品價值
廠商需要舉證為何復原需要這麼高的金額
通常這種漫天喊價的廠商是無法自行舉證為何要這麼高的金額
因為這原本就是廠商自行計算退貨後,當福利品賣出後才不虧的價格
本來就不合常理,談到最後,消費者根本只需付包裝模的成本
如果有廠商敢主張包裝模的成本就是產品售價的 20%
只會當場被消保官洗臉而已,所以通常最後都是全額退款

我懂您的意思,但這個案例不是只有拆封重包而已

如果***堅持原廠設計註冊是不可逆的,一旦註冊退回就只能當福利品賣

那會是誰有理?
舊 2020-12-30, 09:55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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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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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8
引用:
作者hoba
我懂您的意思,但這個案例不是只有拆封重包而已

如果***堅持原廠設計註冊是不可逆的,一旦註冊退回就只能當福利品賣

那會是誰有理?

***如果真的這樣主張的話那就是在騙人
就連 APPLE 都沒有這樣
官網一樣福利品還是反修品都在賣
你也不會透過正常管道查到有上一手
如果廠商真敢如此堅持
使用者只須要主張對商品進行必要檢查既可

不過我看 qwer456 兄買的平板
應該只是一般小賣店
我猜可能不是原廠認證的經銷商
所以才會那麼怕使用者上網
因為上網後這行為
對消費者或真正的原廠是沒有影響的
會有影響的只有這些經銷商或小賣店
***原廠應該不至於會跟你說甚麼上網既註冊
一旦註冊就跟定你,除非給我 30% 金額這類鬼話
產品經銷價紅利都是廠商賺
一旦出問題,還要消費者埋單
錢如果這麼好賺,我也不去上班了
也來開小賣店開網路賣場
反正退貨的福利品一樣上個消費者埋單
根本沒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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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12-30, 10:18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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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離線中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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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引用:
作者野口隆史
***如果真的這樣主張的話那就是在騙人
就連 APPLE 都沒有這樣
官網一樣福利品還是反修品都在賣
你也不會透過正常管道查到有上一手
如果廠商真敢如此堅持
使用者只須要主張對商品進行必要檢查既可

不過我看 qwer456 兄買的平板
應該只是一般小賣店
我猜可能不是原廠認證的經銷商
所以才會那麼怕使用者上網
因為上網後這行為
對消費者或真正的原廠是沒有影響的
會有影響的只有這些經銷商或小賣店
***原廠應該不至於會跟你說甚麼上網既註冊
一旦註冊就跟定你,除非給我 30% 金額這類鬼話
產品經銷價紅利都是廠商賺
一旦出問題,還要消費者埋單
錢如果這麼好賺,我也不去上班了
也來開小賣店開網路賣場
反正退貨的福利品一樣上個消費者埋單
根本沒啥損失

欸...我當年網購 IPAD5 時賣方網頁再三強調如果一旦開機上網註冊完就不能退了

(IPAD 連上網第一件事就是叫我註冊 )

然後我上網爬文才知道"別跟"網路OO買 IOS 設備,因為退貨很多毛...
舊 2020-12-30, 10:38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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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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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8
引用:
作者hoba
欸...我當年網購 IPAD5 時賣方網頁再三強調如果一旦開機上網註冊完就不能退了

(IPAD 連上網第一件事就是叫我註冊 )

然後我上網爬文才知道"別跟"網路OO買 IOS 設備,因為退貨很多毛...

會有這種奇特的規定,都是在規避責任而已
拍賣網頁上都寫得很好聽很好看
"如此是保障消費者權益"
其實是保障他們自己的利益而已
蘋果原廠才不會跟你玩這種遊戲

得一次教訓學一次乖
我也是吃過很多虧
才懂得跟這些廠商周旋

老實說好了
我自己就算懂消保法
我大部分時候也會寧願不要折扣
而只跟蘋果原廠買設備
原因不外乎就是自己臉黑
每當我覺得應該穩的時候
就一定會買到機王
退貨走流程又是那套"因為已上網註冊需要酌收 XXX 元"這類的
現在年紀大了,頭也白了
時間變很寶貴,也不想去爭那些
時間還是花在美好的事物上才好

我還是那句老話
消保法是最貼近你我的法律
畢竟現在網路購物很普及
或多或少都會遭遇一些購物糾紛
多增進一點法律常識對自己絕對是有用的

我自己現在國內網購已經很少了
今年國內的網購次數不超過十次
大部分都貢獻給了淘寶跟美國及日本亞馬遜
售後服務方面,三者都是遠好於國內網購
就連淘寶的七日無理由退貨也是玩真的
沒辦法,國內的這些網購平台就是這麼不長進
2020 都要結束了,連個像樣的評價系統都生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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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12-30, 11:06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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