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 
	
	
		
		
		
									  
 引用: 
	
 以前是這樣,後來修法規定同意書可以當金牌令件。 不過我這種滿腦子都壞思想的人第一個想到的的是當下阻斷同意書的效力 壞東西不多說人,因為我是好人><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27
					
				 
				 | 
	
	
		
		
		
									  
		
		 引用: 
	
 我老爸的放棄急救是我簽的,插管也是我簽的,死亡證明也是我簽的... 不想放棄當然是因為私心,私心的希望老人家會有痊癒的一天,能再多陪他一天,能再跟他談笑... "該放手就放手"...呵呵...如果真的那麼容易放手,那世間哪裡會有這麼多紛紛擾擾... 
				__________________ 
		
		
		
		
	
	![]() 5個4....沒有比我更強的吧....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 
	
	
		
		
		
									  
		
		 引用: 
	
 是不容易,所以我才會說....覺悟 在傳統中,死亡是禁忌,但若是老人家們已經豁達到能夠與子女們說明他的最後一段路要如何走的時候 這條路是不可避免的,身為子女的我們是否又做好準備了? 我們這一代,不少人希望安樂死能開放 追求的不就是在面臨生命的終點時,能夠減少痛苦的折磨? 私心是否是真愛?或只是另一種折磨雙方的牢籠? 所以我才會說,易地而處,若是我們的下一代,因為私心讓我們在面臨生命的最後一哩路是漫長的痛苦,就只是因為下一代們的私心和不捨?那又如何??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
					
				 
				 | 
	
	
		
		
		
									  
		
		 現在爭取的"安樂死"是件愚蠢的事, 
				
		
		
		
		
		
		
		
		
	
	靠藥物死亡叫"安樂死"? 只是旁人看不到痛苦罷了, 古時候沒有過度醫療,每個人在家面對死亡這件事, 每個人都是真正的安樂死, 看看動物們怎麼面對自己的死亡, 人類需要向動物學習的是接受自然.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 
	
	
		
		
		
									  
		
		 說別人都簡單 
				
		
		
		
		
		
		
		
		
		
			如果今天是你老婆 女友 兒子 女兒被撞到或是跌倒 然後送醫 到底要不要搶救 要不要治療? 還是你要先思考兩三天 再決定他有可能惡化 或是你覺得會改善 卻惡化了? 說看開 真的很簡單 要做到就很難了 此文章於 2017-04-12 12:45 PM 被 lompt2016 編輯.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 
	
	
		
		
		
									  
		
		 引用: 
	
 這時候,我會選擇相信專業和他們發生意外前的想法 您會和另一半討論生死的事嗎? 我和我老婆討論過這個議題 我們都認同當死亡是無法避免時,最好的選擇是減少痛苦 如果醫生說救了,有極高的比例會是躺一輩子的可能性 那我們也認同別折磨對方 我並非說這個選擇很容易,而是在說自己想過並做好選擇了嗎? 如果想過並做好選擇了,那就是希望這個選擇愈晚發生愈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