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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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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本版的法匠雖然都不敢明講 不過的確死人是沒人權的 這就是法匠的法律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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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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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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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查了一下新聞內容的菲勞是以強盜殺人罪被判刑的,如果法官認為沒有殺人的犯意的話,是不會成立殺人罪的,也不會成立強盜殺人罪。 所以,的確是你搞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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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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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單純回應這段文字, 文盲頂多是不識字,不見得就無法分辨善惡. 不然古代識字率超低,但犯罪率也沒有因為這樣就高得不可思議. 不然怎麼會有"仗義半從屠狗輩 負心多是讀書人"這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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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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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什麼文字遊戲? ![]() 犯嫌是否計劃搶劫?是 犯嫌是否殺人?是 犯嫌有無性侵被害人配偶?有 那要說什麼?他不是故意的?那要用什麼判過失傷害致死嗎? 棺:你他捅一下沒死,你有沒有捅第二下? 答:我捅了一百二十幾下,但我不是故意的(這你也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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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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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的 所以用義務教育來假定每個人都應該知法守法 這中間也沒什麼必然性不是嗎? 引用:
這件的確兇殘 高院的判決好像也怪怪的 尤其是罪數的認定 惡蟲大怎麼看? ![]() 引用:
我想你可能誤會了 從來沒有人說他不是故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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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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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人說他是不是故意的 不過是我在文末嘲諷了這個案件一下,設身處地想一下,如果是你的兄弟或親人 被這樣掛了,然後還有人替他開脫,你怎麼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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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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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講的很明白了嗎,法官也認定是故意的,判決寫得很清楚。 到底是誰跟你說該被告不是故意的?你要不要先弄清楚一下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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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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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高院認為兇手最初只是意圖搶劫,並無殺人意圖? 對於〝無殺人意圖〞,對這一點我感到很疑惑,這是媒體亂報,還是高院擺明就是不想判那個菲勞死刑,硬要讓他逃過死刑???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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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此文章於 2016-04-08 11:59 AM 被 manticorej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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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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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給法匠和吠死聽的
要讓這種不要以後出來危害社會,只能靠私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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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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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有什麼誤會先 我細看了前後文,我是說法官認為他沒殺人之犯意 好,我措辭不精準,犯嫌無殺人之意圖 可是犯嫌有沒有殺人?有,而且手段極為凶殘 那可以因為"意圖"就輕判? 我也沒說法官不是以殺人罪判的,但是這樣解釋很難讓人信服 所以我才會在文末刻意嘲諷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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