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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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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15 年在北投曾發生慘絕人寰的殺童案,兇嫌被捕時說:「每天作保全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月休四天,一個月還是只領兩萬多。」 我曾經在某野生動物園當過保全,一樣12個小時日夜輪班作死作活,我怎麼沒有殺人衝動? 怪來怪去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殺人就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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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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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範圍應該要擴大
只要故意的行為導致他人死亡 就要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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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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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說社會環境不好,容易讓這些有潛在因子的人更容易產生狀況... 當事人不見得是在自主的情況下引發這些問題。 另外,由於生理與心理不健全,現代很多人其實都有躁鬱症問題...只是症狀輕重有差異。 您沒有類似問題,該慶幸自己身心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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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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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那幾個操死洪仲丘的還不是沒事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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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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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要修法啊!! 馬路上那些喜歡超速 闖紅燈 酒駕的只要搞出人命來 通通死刑 一命賠一命,天公地道 每次帶我家小鬼過馬路,就要一直盯著四面八方 深怕那些不守規矩的車衝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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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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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cdvd出沒的我想應該是社會中前30%的菁英了,但我很難過地說台灣現況會這樣真的不是沒有原因的。
昨天剛好人在台南日新國小,台南曾文欽殺童案的小孩子就是那裡的學生,案發現場就在對面,該案簡單說就是社會邊緣人要吃免錢飯,找個容易殺的來進殲獄,一些人則選擇演戲搶超商。 這件事只要政府支持功能有發揮就不會發生,沒錢吃飯,一年給40萬會很多嗎,不然政府免費放飯在給點零用金,排些工作給他。 死了一個小孩,現在更一審,警察,檢察官,法官不用付薪水嗎?關進去還不是要養他,換算整個社會成本,真的沒有比較便宜。 但是有人想先瞭解一下次精神衛生法,精神鑒定,強制處份(治療),刑後治療的現況與問題嗎?ps:蓋個刑後治療醫院,very good, but 不要蓋我家附近。 愈到這種槍斃其實是成本最高,只是表面上看起來就簡單有效。 要真的關心,陳昆明案又有多少人記得,到現在上面講的措施又有啥變化。 至於法官不想判死刑判決書寫一堆五四三的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對象是小孩的犯罪台灣真的太鬆了。 隨便亂寫,因為心情真的超差的 此文章於 2016-03-29 05:40 A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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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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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40萬? 比起許多領22k的年薪還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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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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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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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工作政府一年發四十萬
明天全台灣一千萬人都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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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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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家父母都拋棄他了,還是你要接手照顧?在回教國家這種也是直接處死,現行犯直接槍斃何來多餘後續成本,談廢死可以後續照顧由廢死支持者出錢自行管理,不要滿口講的仁義道德,行為卻撇的一乾二淨,販毒在很多國家也是死刑,因他會演生很多嚴重的後續問題,但在台灣通通都廢死合理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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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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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有說要廢死嗎?
罪責相符,該死的就讓他重新投胎,我有說不行嗎? 你沒看到我提到台灣對以小孩為犯罪對象的刑罰太輕嗎? 你以為只有殺小孩這種犯罪而已嗎? 味丹小開走私海洛因30幾公斤最後不判死刑,造成後面一堆走私毒品的都沒判死刑了,是有幾個人出來靠杯。 你是要預防犯罪多管齊下,還是只期待單靠死刑來解決問題。 不預防犯罪一堆地雷在路上跑,這樣會活的比較安心嗎? 是想說地雷只會爆在別人身上嗎? 況且台灣又還沒廢死,法院不判死,死刑定讞不執行,你行動了嗎? 學學john walsh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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