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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EAC212
是,很好呀,
但這和本事件有點遠了吧,
本事件是當事人被狗騷擾後殺掉狗,已經解決燃眉之急。
然而你在探討飼養相關問題,
是..沒錯,這很重要我也認同,
那你說看看這個目標多久可能達成?
隔靴搔癢一樣....

因為要很久才能達成
所以就走了捷徑

狗死了
那位爸爸被罰
飼主賺五萬

台灣多幾個殺狗的
商機就出現了
     
      
舊 2015-08-15, 10:49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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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因為要很久才能達成
所以就走了捷徑

狗死了
那位爸爸被罰
飼主賺五萬


台灣多幾個殺狗的
商機就出現了

我覺的你蠻奇怪的,
還問我有沒有看新聞內容,
那你有看嗎?
>>法官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林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
是我沒看還是你不懂?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5-08-15, 11:19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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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EAC212
我覺的你蠻奇怪的,
還問我有沒有看新聞內容,
那你有看嗎?
>>法官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林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
是我沒看還是你不懂?

所以呢??
那位爸爸贏了嗎??
他確實達到目的了嗎??

爸爸是種很複雜的腳色
保護孩子說來好聽
但 一舉一動 都牽動孩子的教育

你有孩子嗎??
這問題可以扯很遠
但如果你覺得 殺條狗
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
在那之前 我覺得你可以先緩緩

去試試看嘛
試了還是不行

要殺就小心
背前科 不好看
殺狗 不見得人人都會贊同你
也許小孩都會不屑你

當你得教小孩理性解決問題時
卻跑回家拿刀去殺狗
這是會被質疑的
生命與人格教育不彰
不就是惡飼主的源頭嗎??

最後 真的是最後了
我不對這個議題討論了
隨便你怎麼講都OK

希望你別讓孩子覺得
狗是輕賤的 人就是比較尊貴
我遇過一些孩子
父母就是這種態度

我的狗都我牽著
遇上我 這種孩子很幸運
但這種孩子
往往會被其他狗咬

而這種孩子長大
也很容易變成惡飼主

你的捷徑 走不到終點的
舊 2015-08-15, 12:12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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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所以呢??
那位爸爸贏了嗎??
他確實達到目的了嗎??

爸爸是種很複雜的腳色
保護孩子說來好聽
一舉一動 都牽動孩子的教育

你有孩子嗎??
這問題可以扯很遠
但如果你覺得 殺條狗
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
在那之前 我覺得你可以先緩緩

去試試看嘛
試了還是不行

要殺就小心
背前科 不好看
殺狗 不見得人人都會贊同你
也許小孩都會不屑你

當你得教小孩理性解決問題時
卻跑回家拿刀去殺狗
這是會被質疑的
生命與人格教育不彰
不就是惡飼主的源頭嗎??

最後 真的是最後了
我不對這個議題討論了
隨便你怎麼講都OK

希望你別讓孩子覺得
狗是輕賤的 人就是比較尊貴
我遇過一些孩子
父母就是這種態度

我的狗都我牽著
遇上我 這種孩子很幸運
但這種孩子
往往會被其他狗咬

而這種孩子長大
也很容易變成惡飼主


你的捷徑 走不到終點的

當事人的目地有沒有達到還需要再爭嗎??
我也覺的你還是別回了吧..
緩刑二年只要沒再犯事被判刑又不會有前科,
連這都不懂還拿出來爭辯。
把教育、理性掛嘴邊,
結果三句不離賭氣詛咒的..教育? 我看也只剩下呵呵呵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5-08-15 12:27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5-08-15, 12:2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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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因為要很久才能達成
所以就走了捷徑

狗死了
那位爸爸被罰
飼主賺五萬

台灣多幾個殺狗的
商機就出現了
法官判苦主賠飼主五萬了嗎?!

之前有版友開玩笑說(忘了是在哪篇)
乾脆放養蟑螂在路上…
被踩死壓死打死再去告「毀損他人物品罪」求償?!

此文章於 2015-08-15 01:13 PM 被 supstring 編輯.
舊 2015-08-15, 01:12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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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kouiou
Major Member
 
kouio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為什麼我第一個想到的是這個.....
[YOUTUBE]FuSKwhnx0rA[/YOUTUBE]
舊 2015-08-15, 01:46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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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iou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EAC212
當事人的目地有沒有達到還需要再爭嗎??
我也覺的你還是別回了吧..
緩刑二年只要沒再犯事被判刑又不會有前科,
連這都不懂還拿出來爭辯。
把教育、理性掛嘴邊,
結果三句不離賭氣詛咒的..教育? 我看也只剩下呵呵呵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法官判苦主賠飼主五萬了嗎?!

之前有版友開玩笑說(忘了是在哪篇)
乾脆放養蟑螂在路上…
被踩死壓死打死再去告「毀損他人物品罪」求償?!


關於殺狗這事
我就不多言了

這是EAC212大的自由意志
得由他自己取捨

關於罰金的部分
確實是我表達錯誤了
飼主沒有告民事
罰金與飼主無關
但如果告民事
應該也得賠上一筆錢
(養蟑螂應該就是指這種案例)

如果那位爸爸有蒐證
動保處有出面
飼主與那位爸爸
都不只這樣而已

前科的事
如果是指良民證上的紀錄
本案不會顯示出來
但警察檢調還是調閱的到前案記錄表
我覺得這也不能不謹慎

還有 我一定得聲明
EAC212大 我們對殺狗的論調不同
但對於狗咬小孩這件事
我也是絕對不會允許的
絕對沒有詛咒你的孩子

任何一個孩子被狗咬
只要我有能力
我一定會出手
舊 2015-08-15, 02:07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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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92
我記得"前科"目前並沒有白紙黑字法律上的定義,僅是約定俗成的名稱,指的是良民證上有刊載的犯罪紀錄.但定義隨時可以改,不同人不同觀點可以給予不同定義.改天如果立法院修了法,把緩刑拘役罰金的紀錄也要記載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裡面,那前科的含義又變了.在我自己的觀點,只要雇主去警察局可以查到的員工犯罪資訊,都叫做前科.
舊 2015-08-15, 06:21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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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我是不知道紀錄什麼良不良民
不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像我以前也被認為偷車賊
事後證明根本與我無關
但某次晚上在住家附近慢跑被警察盤問
對方只查了我身分證號碼居然就說你之前是不是跟警察處不好
所以我猜他們那邊都會有紀錄
幫你做個記號這樣
舊 2015-08-15, 06:27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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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sate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
辣椒水噴槍~ 走過去 讓狗嚐嚐味道~ 不用怕被告~
舊 2015-08-18, 03:45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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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e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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