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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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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不過配偶先分一半,子女再按比例分,孫子分父親那一份,現金扣10%遺產稅,建地要繳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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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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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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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心變成贈與 萬一沒有太多現金,全是房地產 要繳的錢會很頭大 神出現了~眾鄉民還不趕快拜 ![]() 此文章於 2014-09-18 11:14 AM 被 dragon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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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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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遺屬最好經過公證比較沒爭議,現金在免稅額內先移轉,如果阿嬤還在可以轉一部分到 阿嬤那麼再轉過來,這樣額度就提升一倍,其他如果有信的過的親屬也可以當人頭多轉 一些,遺產還很多可以買保險跟農地,這樣比較快,老人家甚麼時候會走很難預料。 我家族現在也正準備上演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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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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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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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不過有時候急了也沒辦法,建地要繳稅,農地免稅但五年不得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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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此文章於 2014-09-18 11:34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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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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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快拜
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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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 ![]() ![]()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 ![]() ![]()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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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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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朋友對財產沒興趣就太假了
不過我朋友說有也好,沒有也好 錢是阿公的,阿公高興就好 可是他姑姑對阿公花錢就很干涉阿公花錢 很早就對花錢請看護有些意見了 所以逼迫我朋友娶個能當專職看護的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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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 ![]() ![]()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 ![]() ![]()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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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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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直接嗆回去~ 呆丸找不到這種老婆 ,給阿公找個老伴還比較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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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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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家族已經落幕了,但是變成女兒兒子跟媽媽不相往來, 分成兩派,一派說分的不均,奶奶說她這樣分是因為最小的叔叔最照顧她 兩個姑姑一直吵著說沒有分好,都被小叔的老婆給拐去, 大伯死要錢,又不說了,二叔跟大叔站同一陣線,但是戰力不足 我爸夾中間,甚至置產在奶奶家附近,然後每個星期二固定回去住 避免奶奶找不到人吐苦水,多個一保障,而我爸要買的時後問我的意見 我只回,那是你的錢,要怎麼花我不會有意見..又不是我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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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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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狀況很不同,但驗證了短視近利這句話。
曾祖父早年在台南五條港(這是老台南人才知道地方)買賣布匹雜貨, 他過世前(約1955年前後)小布行還有些布料貨物,身上只有一點錢。 阿公許多兄弟姊妹都選擇拿錢分家,爺爺只有自己想辦法到處兜售這些貨物。 結果那時正逢戰後重建,民生物資價格很好, 爺爺財富累積速度比其他親戚更多,也累積第一桶金從事貿易事業。 有鑑於此,爺爺九十幾歲生了一場病(現在109歲),決定正式讓律師與法院公證遺產分配。 當時叔伯共有五人,兩個姑姑。當然現金資產主要是在我們自家公司工廠裡, 但是台北也有不少地(那是民國五六十年很多跟爺爺做生意付不出錢抵押來的) 大伯、五叔都住台北,所以地產與一些現金都給他們,但因為現金掛在公司帳裡, 公司工廠被迫減資抽出現金,當時人家可是笑呵呵哩! *兩個姑姑也都是拿現金 三叔(他早年去日本學過廚藝)擁有安平海產店與台南一些畸零地。 我爸(排第二)和四叔當時被認為是比較吃虧的,但爺爺認為這兩個兒子有生意頭腦所以給他們。 這十幾年兩位在台北的叔伯地產價格大漲,目前『紙上』身價都上億了。 不過由於他們只有地權,還需要跟建商合建商業大樓等等, 真正獲利速度不快。(每月租金都要分給當初的建商)。 但我爸到四叔都從事實業經營,只要夠努力進口袋的現金都是自己的。 當爺爺105歲時,之前拿到現金的小孩都有點眼紅,因為現金都已經花得差不多或者卡在房地產上。 當五叔提出重新分配而其他人也附和,爺爺好生氣。 其實爺爺這樣分配就是怹不要�**倛嬤漱@代的問題,因為怹知道只要怹一走,必定會使子女失和。 這也是怹提早做安排還請法院公證,讓小孩全部簽字的原因。(怹老早就預料到那一天會到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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