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
引用:
之前新聞有說,外交部已經當了保人,讓他們夫妻回國(籌錢),小孩繼續留在韓國主保溫箱(等錢贖) http://davidli.pixnet.net/blog/post...%81%8A%E9%9F%93 不過其他新聞有提到慈濟有幫忙是幫忙向韓國醫生協商開"意外證明"診斷書,不然他回國後無法請款保險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原來還可以來這招
看來要跟我們這裡的醫院建議一下了 不然幾千萬的呆賬誰來付啊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
引用:
不要忘了人道主義這個招牌對美加民眾多致命... 如果爆出來說醫院搞綁架,還是小嬰兒... 南泡菜國大概不在乎...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引用:
如果今天是米國人 我想泡菜也沒那麼大的膽子 我在第一頁有回 我這裡發生過的事情 雖然是特別的 Case 但是生個小孩要 100萬加幣 也真的是倒霉到極點了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
自己要出去玩,出事要政府負責,有這種道理?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
引用:
我覺得請政府幫忙真的是還好 因為那本來是人民應有的權益 而且涉及了國家間的關係 但是回來後人家之前幫你出的費用要還給人家 我覺得這樣的話是OK的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
引用:
不可能 醫院不是執法單位也不是CSI更非目擊者 頂多註明傷口以及病症而已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
引用:
整個事件都是病患跟醫院的事情 外交部不是管轄你私人的事 更非你家請的翻譯以及僕人 當然.私下幫忙爭取是可以 但絕不能用"官方"名義站出來 至於錢的問題 1. 外交部沒這預算.誰出這筆錢? 2. 外交部沒這職權.誰簽名做數? 3. 外交部不是銀行.誰做催收?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
引用:
不只這樣 還轉變了多次說法 1.外交部出 2.外交部墊付 3.跟外交部貸款 4.只是想請政府翻譯 搞到最後都是政府幫你做保了 此外還在臉書上說一堆有的沒的 還說早知道就找對岸 對岸要做形象工程 一定會出... 之類的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
引用:
回來不是要台北市政府幫忙? 但聽說又不是台北市的人? 阿.親友團哩?? 有時間上網.沒辦法抽點空出來籌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