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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Hayado
法定原始股東出資應該要達到25%,但現在即使將特別股計算在內,原始股東出資比率連2%都不到。
現在的情況就是當初的原始股東還是不打算出錢的話,就準備讓政府接收吧

所以就說現在官員直接拿A條款的條件去套B條款的對像,
前面把兩個合約條文都貼出來了還是有人信這種講法,
也難怪明著損及國家利益的減增資延40年方案都敢推了。
(嘴上講支持方案的自家利委都剛好有事不出席表示支持,敢出席的立委沒一個支持。)

前面有人貼的三粒那一集裡被問到轉一部份特別股為普通股就不會破產,
羅利委和李利委就在那扯減增資就是轉為普通股迴避問題;
昨天立法院財政部長和金管會主委被賴士葆問到轉一部份特別股為普通股就不會破產,
也在扯什麼這是政治問題很復雜什麼的,沒一個敢正面答覆。
     
      
舊 2015-01-13, 08:17 PM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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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離線中  
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特別股如果轉換普通股,身分由債權人轉變成債務人。
講白一點,當我是特別股股東,公司若沒付利息給我,公司欠我錢;

但是一但變成普通股股東,公司不論賺錢或賠錢,都要付錢給特別股股東(或是債主?)。
這就是為什麼特別股具有負債的特色,而普通股卻要張羅經營公司。

現在,五大原始股東經營不善,

沒錢付給特別股股東,八大行庫投資那麼多特別股,約定的利息都沒拿到
要求欠錢還錢,甚至不惜告上法院,十件大概有九件勝訴,第十件是因為剛送件
這些原始股東還是沒有錢,仍然還不出來
於是想對特別股東說,不然你們也變成普通股股東好了,將來有賺錢再分錢
但是應付特別股股利現在都拿不出來,還那敢奢想要未來普通股股利


很多人一直要叫特別股轉成普通股,但是為何特別股股東寧願上法院提告
也不願立刻轉成普通股
至少積欠股息前還清吧,舊債先還,以後再來評估

特別股(本金392億),積欠股息(141億)沒還,
估計今年也不會還,除非法院強制執行

普通股股東啊!趕快賺錢吧!
別老是打特別股股東的主意,

根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舊 2015-01-13, 08:55 PM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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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離線中  
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Irvinson
特別股如果轉換普通股,身分由債權人轉變成債務人。
講白一點,當我是特別股股東,公司若沒付利息給我,公司欠我錢;

但是一但變成普通股股東,公司不論賺錢或賠錢,都要付錢給特別股股東(或是債主?)。
這就是為什麼特別股具有負債的特色,而普通股卻要張羅經營公司。

現在,五大原始股東經營不善,

沒錢付給特別股股東,八大行庫投資那麼多特別股,約定的利息都沒拿到
要求欠錢還錢,甚至不惜告上法院,十件大概有九件勝訴,第十件是因為剛送件
這些原始股東還是沒有錢,仍然還不出來
於是想對特別股東說,不然你們也變成普通股股東好了,將來有賺錢再分錢
但是應付特別股股利現在都拿不出來,還那敢奢想要未來普通股股利

很多人一直要叫特別股轉成普通股,但是為何特別股股東寧願上法院提告
也不願立刻轉成普通股
至少積欠股息前還清吧,舊債先還,以後再來評估

特別股(本金392億...


現在,五大原始股東經營不善--->掌經營權的官方指控五大原始股東經營不善 ,
2009年營業現金流剛轉正就用始股東經營不善的理由拉下來換人,
之後轉虧為盈就說都是因為換官方主導,
現在喊要破產又把早就沒主導權的5大原始股東拉出來講,
這感覺怎麼跟[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精神一模一樣

轉成普通股和轉換之前的股息爭議可以分開來看,
轉之前的股息官司和股票轉換是兩件事,
沒人轉是因為想保留這個股債之間的模糊空間等適當時機再決定轉換與否,
所以特別股問題先處理掉我是同意的,但不應要求只能贖回。
舊 2015-01-14, 05:35 PM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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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離線中  
herry_jo
Senior Member
 
herry_j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要殺也是殺小股東
還有拿人民稅金來補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01-14, 05:41 PM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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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y_jo離線中  
曬太陽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舊 2015-01-14, 06:27 PM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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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太陽離線中  
hba1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Irvinson
特別股(本金392億),積欠股息(141億)沒還,
估計今年也不會還,除非法院強制執行

特別股本來就是要公司有賺時才有要求股息的權利, 所以沒有因積欠股息而破產的問題. 至於特別股若真的全部要求贖回造成破產, 破產時是優先還債, 即使有剩下給特別股, 肯定也沒多少. 所以特別股東真會做這種徒勞無功的蠢事? 這違反常識.
舊 2015-01-14, 06:55 PM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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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a1c離線中  
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hba1c
特別股本來就是要公司有賺時才有要求股息的權利, 所以沒有因積欠股息而破產的問題. 至於特別股若真的全部要求贖回造成破產, 破產時是優先還債, 即使有剩下給特別股, 肯定也沒多少. 所以特別股東真會做這種徒勞無功的蠢事? 這違反常識.

特別股東真會做這種徒勞無功的蠢事?---->尤其銀行團成員也持有部份特別股,照道理高鐵若要動用部份專戶資金銀行團不會拒絕才合理。(畢竟債優於股的情形下,最起碼會願意讓高鐵動用可供贖回銀行團成員持股的金額。)

關於特別股股息的問題,看過這遍
呂秋遠打臉葉匡時 就會明白,裡面寫的很清楚依公司法(股息及紅利之分派)第二百三十二條 的規定特別股只有在補平累積虧損後有盈餘時及興建期時才能派發股息,昨天高院的三個相關判決結果特別股股息爭訟 高鐵再勝 也是如此,難怪財改案沒過後交通部發的新聞穚會一改之前說特別股列負債會資不抵債破產的說法,變成說自有資本率不到2%。(看來交通部自己也知道之前講法是為了嚇人虎爛的。)
然後現在改用合約內財務比率要求高鐵公司的條款去套另一個發起人持股條款的對像5大原始股東,繼續把一切責任都推到5大原始股東身上。
現在就看是官方寧願損失公股權益也要讓高鐵"被破產"好換人接手的手段比較硬,
(不讓高鐵動專戶、放消息高鐵可能會需要認列1500億資產減損、指責5大股東、拖延協商不進入仲裁。)
還是現在大陸工程被搞到不爽要照合約提除外與不可抗力端爭的仲裁會比較快有進展。
(2月16前看會被官方及官股董事繼續拖延再展期3個月協商還是正式進入仲裁階段。)

此文章於 2015-01-21 08:18 PM 被 BARON_12 編輯.
舊 2015-01-21, 08:15 PM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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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離線中  
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曬太陽

交通部官派的董事長真有心,不玩接管遊戲閃人前還不忘提早發獎金
舊 2015-01-21, 08:41 PM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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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政府將接管高鐵 先面臨近4000億元訴訟...
http://udn.com/news/story/7517/653829
引用:
高鐵財改問題持續延燒,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昨天接受電視專訪,
砲火全開,直指從李登輝政府開始,歷任政府皆違反BOT合約精神,
從「官民合作」變成「官民對抗」;破產時政府需收買的合約,也對政府不利,
更批扁政府「用不合理、不正常的手段」強迫泛公股投資高鐵。

葉匡時表示,高鐵一開始就違背BOT精神,包括政府債務擔保三千零八十三億元、破產時政府需收買,
都讓政府處於「談判相對弱勢地位」。他說,扁政府也用不正當手段投資高鐵特別股,
泛公股沒有選舉權,只有被選舉權,讓原始股東可繼續主導高鐵營運。

他還說,從民國九十五年前,原始股東就未符合合約規定,自有資金未達百分之廿五,現在更只剩不到百分之二;
政府曾要求高鐵增資,但原始股東認為財務結構不好,增資無異把錢丟到水裡,
賭政府不會讓高鐵破產,談判要求政府提供較好的條件、較低的利息。

葉匡時感嘆,一般狀況下,高鐵BOT所產生的問題,
只要政府、股東、銀行團協商即可;但立法院還要參一腳,變得更難解。

他觀察,九合一選舉後,許多民進黨立委期待他用「非正常的行政手段」處理高鐵財務,
但這是用「葉克膜」方式維持高鐵生命。

葉匡時表示,高鐵該破產就破產,他不會使出不正常的行政手段;
「若未來政黨輪替,高鐵問題還是難解。」


高鐵預測運量 60年也達不到

葉匡時:高鐵財改案 民進黨圖利特定財團

引用:
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因高鐵財改案未能獲得朝野立委支持,為政策負責請辭後,
開始變身為名嘴,最近到各電視台和電台為他心繫的高鐵財改案發聲。
今天他在接受台北流行廣播電台專訪時表示,大家都認為他說高鐵破產是在喊狼來了,
事實上狼已經來了,大家裝作看不到。
高鐵實質上已破產,高鐵董事會雖可以做技術上的不處理讓高鐵不破產,
就算能掩蓋一陣子,但還是拖不過4月底會計師簽證時簽「保留竟見」,
大家就會很清楚高鐵確實破產了。

葉匡時指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在1月12日初審通過接管高鐵法源的「獎參條例」修正草案,
但民進黨卻繼續杯葛獎參條例,要求交付協商又不出席,若下個會期民進黨繼續以其他理由杯葛,
就是赤裸裸圖利特定財團,全民應該一起來監督。
他強調,若獎參條例條正條文未能通過,未來政府接管高鐵會有許多法律爭議,
造成政府的困擾。他說,針對高鐵財改案,感覺藍綠立委都在算計在政治上有甚麼好處。

對於至底是圖利那些特定財團,葉匡時不願進一步說明,只表示,
部分原始股東寧可高鐵破產,也不接受交通部主張的財務改善方案,
賭高鐵與政府的3900億元3大爭議案走上仲裁,至少有機會拿回1、2千億元,
對股東多少有好處,力阻財改案,例如高鐵董事江金山就不斷透過特定媒體發言,
反對財改案。(
陳如嬌/台北報導)


小錢玩大案 葉匡時:高鐵資本結構不健康

引用:
甫卸任交通部長的葉匡時昨接受電視節目專訪,直指高鐵頻陷入財務困境,
癥結就是台灣高鐵公司資本結構不健康,用少少的錢玩大案,
「有如買兩億帝寶房子,卻只出四百萬元。」巨額借貸得支付很高利息。
葉匡時預言,高鐵爭議未來十年內都不會結束。


頂新表示:
殷琪&其它四大股東表示:
舊 2015-01-21, 09:04 PM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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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BARON_12
要花全國的人民的稅金去供養他們---->台北捷運符合這個標準,捷運公司只要買收銀機(票務系統)就好,其它全都全國人民稅金出資興建,捷運局收的租金能打平設備重置更新就要偷笑了,連付興建時舉債的利息都不夠。

原始股東土建該賺的都賺了----->2011年司法單位的調查結果己經打臉這說法了,怎麼還老是一再重提。


司法單位調查的是有無違法

高鐵BOT沒法可管~不就沒違法了~跟人家該賺的都賺了有什麼關係

調查別人有沒有賺飽做什麼

北捷現在是台北�**|債在蓋的~高捷跟高鐵才是花全國稅金
舊 2015-01-21, 09:12 PM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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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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