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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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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中石化管線裡沒丙烯 管線是否安全 可以事後再確認 畢竟救災是首要 現在才說管線裡有東西 那條管線是否安全就成了首要 運氣好沒爆炸 炸了 不是死更多人 有人帶著立場為反對而反對 沒必要在多說啥 說多了一個不小心還會被告 此文章於 2014-08-03 11:24 AM 被 somewayl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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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香港
文章: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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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難以接受,如果一開始就認了 怎可能幾個小時都找不到源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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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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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麼我們去看醫生, 乾脆什麼都不說, 就讓醫生自己去找出病來下藥.. 不就可以了? 反正找出病源醫病是醫生的責任嘛... 自己在那邊講幹什麼? 兩手一攤躺下去, 醫生就要給我一個沒病的身體.. 我付錢是老大... 這樣的邏輯正確嗎? 醫生問診幹啥? 醫院不是什麼儀器都有, 我有啥病都該被查出來的? 可以啊! 你住個一兩星期, 什麼儀器都給你查過, 我相信醫生不必你開口就都知道了.. 事實上, 就算是急診室送來昏迷不醒的病人, 醫生也只能依經驗及SOP處理... 或最勉強盡力維持生命跡象... 如果沒任何通知線索, 照樣會比有告知還要有更多急救難度.. 甚至有救的變沒救, 因為等你查出來已經來不及了... 不是不能醫... 其實就算李長榮裝死到底, 最後還是會被找出罪魁禍首的, 這點台灣還是辦得到的.. 問題是我們要跟時間賽跑救災防災, 哪有時間去一個一個玩, 抽絲撥繭, 有毒氣體百百種, 當然每種氣體都是可以查出成分定性定量的.. 但是都要時間, 也要有準備, 否則根本來不及... 別說屬地方政府的消防隊根本不可能有相關知識及裝備.. 就算是環保局也難以在第一時間把一切準備齊備.. 沒可能這麼幹的! 小弟我自己過去就是在做材料元素分析的, 什麼東西要用什麼儀器, 甚至用什麼 樣的檢體去進行偵測, 根本是五花八門, 隔行隔山! 你會做生物的檢體, 不表示機械電機材料的檢體你也能做.. 重要的是... 時間啊..... 沒有過去的經驗或廠商快速回報通知, 要能在兩小時內找到禍首.. 趕緊制定可行辦法並執行, 那是不可能的事... 別說一天, 我相信以高雄市在爆炸前幾分鐘就知道禍首的進度.. 多給兩三小時再爆, 至少路上冤魂會少死一大票, 包括第一線消防人員... 很多人的邏輯根本與實務完全不通, 用想的比較快... 乾脆說高雄市政府環保或消防隊通通都是神仙.. 用看的就知到那是丙烯, 不會"無知""愚蠢"到去噴水助長其漫延... 當然就有兩三小時看是要止爆或最少全面封路... 認為可能如此的人, 應該去中央應徵環保署署長才是! 李長榮最大問題並不在管線漏氣, 這是大家都可能發生的事... 連你我家裡的瓦斯管都會漏, 這不是什麼罪大惡極.. 而是漏氣不通報, 又無法自行及時處理.. 那麼要求有能力處理的政府各單位, 在這麼短時間內去自行"抓漏".. 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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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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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吵著當天需要花多少時間分析氣體種類,也不需要吵著宣佈撤離的決策是否正確
我只知道就勞工安全相關法令裡,針對立即危險及處置有說明 有爆炸危險之虞就是緊急應變或立即避難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指勞工處於需 採取緊急應變或立即避難之下列情形之一: 一、自設備洩漏大量危害性化學品,致有發生爆炸、火災或中毒等危險之 虞時。 四、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滯留,達爆炸下限值之百 分之三十以上,致有發生爆炸、火災危險之虞時。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有發生危險之虞時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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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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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95口罩防什麼東西? 化學物,氣體,還是粉塵而已? N:非油類粉塵 95:採集捕集率達95% 所以它只能防灰塵或是病菌而已,化學氣體這些是沒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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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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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氣體不帶防毒面具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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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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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news.msn.com.tw/news3814067.aspx 6、21時56分苓雅區三多一路267號附近,出動1車2人前往搶救。 7、22時07分前鎮區一心一路162號,出動1車2人前往搶救。 三多一路、一心一路都有通報, 可是不知為何都沒包入撤離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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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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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無這類化學物質的快速檢驗片可以運用
最少可以立即確定現場是否出現了不該存在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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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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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下皮球踢不走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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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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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有人帶著立場為反對而反對 那就沒必要討論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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