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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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5-10-28 06:07 PM 被 Jay08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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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6:04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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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市的下水道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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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卡都賣給人家了
別人要怎麼使用也是他的權力 我真得覺得有些人真的是吃飽太閒 我賣$6000,我覺得這價格我滿意 對方也覺得滿意,那就銀貨二訖 我可不是像某些人整天只是做一些無意義的事 怎麼不改行去當偵訊社的 他要留著自用或買低賣高 ,也是他的事 他買$6000 ,申請rma回來,直購$6500也不過分 今天不管是誰得標購買,我還理他後續要怎麼使用 錢我有拿到就好了,交易愉快比什麼都重要 有些人殺價不成,後續一直做一些無意的事情 不覺得真的很無聊嗎,可以多出門走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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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 級 恆 久 遠 , 敗 家 永 流 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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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6:53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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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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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能吵這麼久,,,
買的也買了 賣的也賣了 買賣雙方沒意見就好 何必呢= = |
2015-10-28, 06:59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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