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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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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如果站在哪個概念上先不談,我前面的結論其實有沾到邊了? 那麼.我現在的問題就在於: 雖然我不是自願被搶走財物,而你也想要盡量幫我找回來,但是,若我希望放棄失去的財物,要求你不要幫我找,而我就可以放寬心,不必承受是否能找回來的心理負擔,這樣你還是一定要幫我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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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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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思是說,人是否願意來到這個世界,根本沒得選擇,而連要離開這個世界的自由,也被限制? 若一個人不想存在於這個世界,就兩種情形,一是不被生出,二是死亡. 第一個方式是不可能自己選擇,至少應該可以有選擇第二個方式的權利吧? 只是用了一個很常見的映襯法而已,你這根本是欲加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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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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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議題----没有選擇出生的權利,為什麼也不能有選擇死亡的自由?
映襯法胡亂用 .......... 人類的 ~ 選擇 . 自由 . 權利 <= 是後天給予的 . 在這世界是存在的 而 "選擇出生的權利" 是不存在於這個世界 . 沒有人曾經擁有的 拿一個不存在的東西映襯 . 強調已存在的事物中 那叫浪漫 . 不叫合理 不要合理只要浪漫 . 應該去談藝術 . 或去信教 不適合談重度運用理則邏輯的法律種種概念 未知生 . 焉知死 這世界關於生死的合理性要從這世界去找尋 而非引用未知說明某種死亡方式的合理性 真理只在現實中展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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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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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亡(或是經歷死亡)這件事太獨特太嚴肅 光是「不可逆轉」這個特性就很難找到其他事物可以類比 「被搶走財物」......這已經是結束了吧 用「正在被搶劫」會不會比較近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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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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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搶走財物]的例子不是我舉的,我只是用該網友舉的例子來和他討論而已. 如果真要講,我會說: 要讓我恢復健康,我必須承受太多的痛苦,家人會承擔太大的負擔,而又不一定能成功. 因此,我願意放棄我的生命,我可以不必痛苦,也能解除家人的負擔,這是我基於愛家人,所能留給他們的最後禮物,你為何有權利阻止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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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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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因為[不存在,沒有人曾經擁有,沒有人能行使]才拿來和[擁有,卻被限制行使]作對比,這修辭法有什麼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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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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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應用的是理則邏輯 . 追求的是合理 而非思考膠著於語言中映襯 . 修飾 . 譬喻 ..... 種種的說服 (語言的美麗) 我現在擁有啥時醒來的權力 . 也有啥時該去睡的自由 ... .. . 因為我現在活著 . 別於未生與已死 瞭解嘛 ?? 諒不談了 . 我要去安樂睡了 ...... 明天得整日DIY電子破爛玩意 ![]() 此文章於 2012-08-19 02:56 AM 被 xx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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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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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是討論議題內容,當然要用邏輯. 可是,我提映襯,是在和limaike.網友談[標題]的正當性,並非討論議題內容,所以,應該是你朓太兇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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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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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ㄚ ...... 打打嘴砲隨便談都可以啦 其實我打這幾篇只說了幾4個字 ~~~ 活在當下 想女人時間到 . 諒安樂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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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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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四個字簡單,卻似乎頗有禪意,有機會再請網兄指導吧,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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