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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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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個人不是像開版這麼喜憨,因為我在公家機關
,出事情不只要賠錢還要丟鐵飯碗和進監獄, 建議不要做這種白癡行為,直接給廠商網上公告丟單就好, 有沒有本事標下看廠商能力,朋友來關說一律說不知道 ![]() 此文章於 2012-07-18 09:17 PM 被 gy-bo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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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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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這樣做,該公事公辦還是顧及情誼...
這年頭說是朋友更要公事公辦
免得出了事 變得裡外不是人 所謂醜話說在前頭就是這樣 難怪有人說 東西要賣給自己人 價錢最難定 就是這道理 賣貴對不起朋友 賣便宜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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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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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桃園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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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麻吉就要先狗幹一頓~
看了就太誇張了,根本是挖洞給你跳~ 1.報價這麼沒技巧只便宜1000,演戲都演不像.會害死你 2.後面重新弄還會出一堆包,有沒有搞錯啊~是他自己不重視這案子的 ![]() 樓主辛苦啦~我怕的是老闆心裡已經誤會你沒這麼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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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母身體健康是我工作之最大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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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剛從jo_eblack搬出來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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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朋友,直接給他釘子。
跟他說這樣接不到你公司的案子。請他修正。 這樣就是優待阿,別讓朋友死的不明不白,也別讓朋友亂搞。這就是真友誼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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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H.C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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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拉朋友進來就是你不對了.
而且,還把另一家廠商報價資訊提供給他也是不對. 公司長久配合的協力廠商搞不好跟上頭有些淵源. 老闆也許是為了避嫌,才故作公正丟給下屬員工去負責. 所謂,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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