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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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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國有土地在都市計畫區內只能以空地標售 但是早幾年在民國82年7月21日之前(俗稱82721)或是 45年忘記幾月 (俗稱45) 是能夠購買的 但是有一些條件限制 詳情可以看看國有土地管理法 只要附上足夠的證明 即使佔用只要願意繳納佔用補償金 應該是可以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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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清風帶走一絲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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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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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的文件其實很簡單
只要管理機關是國有財產局 大致可以這樣做 1.空照圖 :上林務局網站找....民國65年開始就有 2.水電瓦斯證明:這各可以追到38年...我追過 3.委託書:基本上都是老人有所有權或是佔用,要本人去辦太難,你得蒐集委託書 如果主管機關是縣市政府則不同 我比較熟台中市 基本上老胡算是還不錯 因為它的市政府土地其實大致上是與國有地的使用佔用雷同 其他縣市就不清楚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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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清風帶走一絲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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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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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天阿,你貼這個跟大陸那個完全是兩回事吧,這樣也能比較喔,OMG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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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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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懂為什麼不能比較? 當初十四張的承租戶是合法向私地主承租蓋的房子,後來因土地無人繼承(我讀到的報導的理解應該是這樣)被收歸國有.所以當初承租戶蓋房子並無違法之處.現在為****通建設要拆人房子,我覺得給予較優的補助也不過分. 當然如果承租戶死都不肯搬走,那就另當別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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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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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價錢不用談妥 之後就可以趕人 你是建商 你價錢當然就不需要談妥 等人死都不搬之後 再處理就好了 差別就在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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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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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繳租金? 租約是無期限 ?
地主換成國產局..有繳租金給國家? 沒繼承是有可能欠稅 或沒錢繳遺產稅.. 另房屋是有產權? 若地主沒蓋同意書 ..可是沒辦法申請建照 若沒就是既成違建...有補照 ? 引用:
此文章於 2012-01-26 03:14 PM 被 archarc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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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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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固守一種做法, 不然就會被利用漏洞, 而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沒有漏洞的.
簡單說我兩邊都不信任, 但這種事情會持續發生, 到時候覺得哪邊該處理就去處理. 當然, 此串討論的等級太高, 我頂多能刺刺中小企業的黑暗面一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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