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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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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很多違規都是利用某種心理去做賭博, 往往是沒事情發生就過關了..
站在這個立場以及考慮到台灣的風氣, 以此案來說: "行人負100%責任且死者家屬要賠償駕駛所有的損失." 才能有效的做到警惕. 日後想要利用而違規賭賭看的人就要三思了, 而有關係者應該會勸阻吧. 當然死者為大, 我不認為以上情況會在近期內實現.. 而個人也不是殘忍好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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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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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應該會先被控告超速、危險駕駛、肇事逃逸、和換道沒打方向燈... ...
![]() 我認為這個人被撞的很活該,但是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的法律會判這個汽車駕駛無罪的,除非是網路這群自己以為比律師邏輯還清楚的鄉民自己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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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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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爭議點不在行人該不該出現車輛前方(這方面行人違規無誤) 而是車輛在行人出現在車前時、所採的行為是否正確 沒有超速、前方有物體時剎車減速、行人做出無法預測的行為導至挨撞 那車輛駕駛才有可能免責 像這種超速、前方有物體仍不減速的危險駕駛……和這個行人也是半斤八兩 此文章於 2011-11-06 08:25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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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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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影片中走到一半又折返應該算無法預測的行為吧? ![]() 駕駛超速是另一回事. 記得前陣子某客運車在山路上出事, 原本主因是車輛老舊煞車失靈, 調查結果竟是司機超速一些些, 然後所有責任都推給司機扛了, 其它人該負的責任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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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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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應該不太算、很明顯行人是觀看車輛的動線所採取的迴避措拖 而且已經做出一段時間 做出措施還被撞、表示車輛的切換車道方式、行人也沒辦法預測 即使不論上面 還有超速、前方有物體不剎車減速(好像還有肇逃)等危險駕駛行為 你說這個駕駛沒問題……才怪 只要有違規行為,便有事故責任、頂多就再看責任比例大小,主因次因而已 主因行人違規當然要追究責任、但不代表車輛違規行為不該追究 要追究當然是兩方都會追究、不可能只追究一方(除非你是權貴去黑掉對方) 所以發生事故時、無論你覺得有沒有錯 還是去翻翻交通規則、看看自己有沒有任何違規事項再說 撞死人不用賠的案例新聞也有播過 小路上行人行走中突然左轉走入車道、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撞死 駕駛免責的原因: 有剎車、未超速 行人切入車道時與車輛的距離、駕駛反應時間沒有迴避事故的可能 就上面這種免責規格來說、本樓的車禍駕駛絕對是沒戲唱 此文章於 2011-11-06 09:10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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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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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開始從容有餘的慢慢步行到被撞有2秒多時間,從車子速度來推測,
車子距離他應該有60公尺以上.車主大概未注意前方有人在走..這種有分隔板的大路. 誰會意料有人在走..............等驚覺有路人.來不急減速,採急彎閃避. 就上演空中轉體四圈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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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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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10&page=1&pp=10 同樣都是行人違規穿越快車道 而且,是夜晚外加有行道樹 理論上,駕駛更沒有責任(因更難避免) 只不過駕駛是騎重機不是開車 立場馬上不一樣 PCDVD最有趣的是舊文會一直留著 同一個人以前發的文拿來跟現在比 還會以為是人格分裂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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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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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閃我也閃, 最後還是撞在一起, 搞笑.. 推一開始就不要違規穿越馬路, 找麻煩嗎?
閃過又如何? 駕駛不會緊張? 以為大家天生喜歡殺人撞人? 違規穿越馬路算害人! 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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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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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輛前方有人”造成事故的情況下,一直講"車前不應該有人"的觀點有義意嗎? 看到「有人」、就要按「有人」的車況去處理 看到「有人」、還按「沒人」的車況去開車壓過去 是眼睛有問題?還是腦子有病?若非兩者、是不是意圖謀殺? 此文章於 2011-11-06 09:57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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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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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訴你, 就是因為很多違規的人就仗著這一點, 所以搶先違規, 反正倒楣的人要處理. 你懂法規, 但不懂人心. 不是眼睛或腦子的因素, 是社會風氣環境的沉淪, 所以簡單說: "你的看法等人民的普遍道德水準提升後再來出來用吧." 亂世必用重典才能有改善. 回歸基礎, 就是不該違規過馬路除非是自我行為無力控制, 不是腦殘就是智障. 說意圖謀殺就太過了, 還是你心中其實有那股衝動? 絕大多數人都會想避免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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