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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LOVE
Regular Member
 
LALALO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引用:
作者金蛇纏沾手
妹妹: 先說好最多只能進來1/3喔...

一人欲事過度﹐憊甚﹐夫婦相約﹕“下次雲雨﹐止放半截。”及行事﹐妻掬夫腰盡納之。夫責以前約﹐妻曰﹕“我原講過是下半截。” ---笑林廣記 閨風部

     
      
__________________
想念.....
舊 2011-11-02, 12:26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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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LOVE離線中  
kor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7
引用:
作者Phenix
錢不要了 給你留作醫藥費吧

跟雀聖2 某片段類似:

(談判破裂)

甲方起身走人

乙方:請留步

(乙方人馬走到甲方面前,突然用蝴蝶刀割喉)

甲:你要的,我燒給你
 
__________________

壞掉的 "軟體"......

舊 2011-11-02, 07:01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orn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某乙屁股癢抓癢
結果男友昨天送的鴿子蛋掉落地面滾到甲的身邊
乙看著鴿子蛋掉落而甲拾起
瞬間鴿子蛋三成人間蒸發

所以沒有工作的沒有收入的去銀行吧
也許有人領錢鈔票不慎滑落
或著趕三點半的支票不慎滑落
尤有甚者運鈔員運鈔不慎掉落
在旁邊看就賺翻了其實
如果人家說你搶劫你可以說你是撿起來的兒不是從你身上直接拿走的
也有錄像可看
可說是無敵

此文章於 2011-11-02 07:30 A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11-02, 07:28 A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tee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7
引用:
作者a843433
snipped....

這是當初把「三成」給搞到眾所皆知,大家都知道這亂象的開始... 這故事的主人,恰巧就是偉大的法律系高材生


網路上找到的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原文出自中國時報,不過現在在中時上找不到了)....

引用:
楊蕙如幾年前與信用卡公司鬥智大勝,獲得社會某些人士的稱許,各媒體也封她為「卡神」。楊蕙如最近開了一家網路顧問公司,並頻頻上媒體打知名度。
  筆者認為,一個是非不分、道德低落的社會,才會把類似楊蕙如的行為,視為英雄之舉。
  在美國,你去商店買東西,事後不論任何理由,都可去退貨還錢。因此,有一些人(一些台灣人和更多的大陸人)過幾天要出席重要宴會,就去「買」一套名牌衣服,穿去赴宴之後,再去退錢。
  美國商店還有一樁好康的事:買貴了,可以退差價。於是有些人就趁平時不打折,但是尺寸、顏色較齊全的時候,把貨品買回來,等到大減價的時候,再把收據拿去退差價。
  這些人對自己的行為洋洋得意,還到處宣揚自己的聰明,甚至納悶為何眾多的別人那麼「愚蠢」,不會利用這個「漏洞」。
  把佔人家便宜看成「聰明」,把奸巧看成「能力強」,把挑撥族群看成「和解共生」,真的是價值錯亂了。
  從卡神,筆者想到了股神巴菲特。此地許多股友在討論巴菲特的選股標準,往往忽略了他一再強調的:他非常重視一家公司CEO的誠信,不夠正派的公司他絕不考慮。
  今天你會鑽法律漏洞,明天你掌權了,就會去修改法律,讓自己的違法變合法。這幾年來,我們看了太多這種例子了。
  一個像楊蕙如這種心態的人,在記者會上還以稱讚現任僱主的方式,貶損曾拒絕錄用她的人,就不會讓人太奇怪了。
  十年前,我帶年僅三歲多的兒子到美國旅行,寄宿親戚家。
  親戚拿了個全新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給我,說:「這裡規定兒童一定要坐汽車安全座椅。這個給你用,因為是借來的,請盡量不要弄髒,我還要還人。」
  兩週後,我還給他,他拿著半新不舊的安全座椅到量販店辦退貨。
  店員一聲不吭,錢全數奉還。
  親戚得意地對我說:「美國的商店,兩週內都可憑發票退貨,所以我們常來這裡『借』東西。有些大陸人甚至連電視都『借』哩。你說,美國人笨不笨?無條件退貨的漏洞這麼大,他們竟然都不知道!」
  隔年,我到日本,在當地做事的台灣朋友招待我,出入都開車。我問:「東京地狹人稠,不是很難停車嗎?」
  「沒那麼嚴重啦。政府規定要有停車位才准買車,所以車子並不像你想的那麼多。」他說。
  「哇!那你有停車位嘍?一定貴得嚇死人對不對?」
  「你怎麼跟日本人一樣笨!先租個停車位,等車子掛牌後,再把停車位退掉,不就解決了?」
  幾天後,換成日本朋友招待我,待遇淪為兩條腿加地鐵。
  他客氣地說:「東京養車容易,養停車位難。所以只好委屈你擠地鐵了。」
  我馬上向他傳授「破解之道」。
  沒想到他沒有「悟道」的狂喜,只淡然地說:「真要鑽漏洞,其實到處都是,比如家母住在鄉下,我把戶籍遷過去再買車就可以了。但是,我實際上就住東京,沒停車位卻買車,左鄰右舍會怎麼看我?開車上班,我怎麼面對同事、上司?正派的人不會這樣做。」
  美國商店無條件退貨的機制與日本到處漏洞的法規,都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會崩潰。
  也因此,他們可以容忍政客做錯事,卻不容許政客說謊。
  台灣呢?
  我們則是「假到真時真亦假」,每個人都虛虛實實,整個社會是在「懷疑」的基礎上運作。
  但即使已是防弊重於興利,結果還是「敢的拿去」。
  中國「信託」的「信用」卡,遭「卡神」套利百餘萬元,社會卻站到「卡神」那一邊。
  「信託」與「信用」,難道是反諷個人想法思維影響行為,而個人行為又可擴及影響企業服務、社會運作。
  記得去羅馬搭乘地鐵時,發現有售票機卻沒有驗票機。當場起了疑惑,到底要如何確認乘客有沒有買票?那這樣地鐵不就鐵定虧錢嘛?
  這是我們的習慣想法,總是想要替自以為的小聰明或貪小便宜尋求應對之道。
  對於義大利人而言,我們會問這種問題才奇怪。
  搭車為啥不買票?乘車怎麼可以不買票呢?兩方想法當下有了差異。
  如果你真想知道是不是可以不要買票搭車?可以,的確可以入站搭車。但是你要確保不會被富有正義感或是雞婆的義大利人發現,因為他八成會去舉發你。到時候罰款可就是車票價的數倍,而且丟臉還丟到國外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建立信任,不容易,卻很重要!
  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在紐約,有一次參觀有名的「大都會博物館」。付了錢,櫃檯給我們一個約十圓台幣大小的金屬片門票,有兩條夾子,方便我們別在衣領上。
  友人告訴我參觀中途可以隨時出來,如果還要再進去,門票就不用繳回,可以憑原本的門票再進入。確定不再進去參觀,就把門票丟入門口的壓克力玻璃櫃中。
  我問:「門票的形式、顏色,有每天換嗎?」
  朋友回答:「沒有。」
  「那會不會有人把門票帶回家,過了幾天再來呢?或是十個人進去只買五張門票,其中一人再把門票帶出來給其他人?」
  朋友大笑:「只有台灣人會這麼想。美國人想法單純多了,進去就是要買門票,不再進去,就繳回門票。基本上美國人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好人,所以門口工作人員很少。」
  剎那間讓我覺得很慚愧。
  我們的防弊多於興利的觀念,鑽漏洞的念頭竟是文化的一部份。
  最近幫台積電上課,發現台積電的餐廳跟科學園區的其他廠商一樣,採用外包模式,一樣乾淨整潔明亮。所不同的是餐廳沒有人幫你打菜,要吃什麼一切自己來,發水果的地方貼了一張紙條||每人限拿一袋(洗好切好的)。連入口處也很少有人在管,進餐廳自己用識別證刷卡,月底自動從薪水中扣除。
  一位台積電副理告訴我:有一位員工被抓到吃飯沒刷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開除。
  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彼此方便,成本自然下降,工作也越愉快。
  相反的,彼此猜忌、防範、圍堵、監督……,不但降低生產力,工作也被動、不愉快。
  各位親愛的夥伴,您是否也發現當您和周遭朋友、同事處於信任的環境中,做起事情來都非常的有效率,而且默契十足;但是,處於猜忌和不諒解的情形下,任何事物都進展的很不順利?
  您瞭解了這道理,從現在開始,就將心胸打開,用開放的心情,信任的態度,來對待每一位夥伴;或許剛開始,會發現,吃了很多虧,大家都還是防來防去,那是因為您的夥伴還不習慣您的處世態度。
  記得﹕堅持,對的事情就要堅持。
  堅持才能天長地久。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1-11-02, 07:31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  
從善小
Major Member
 
從善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74
引用:
作者cmwang
網路上找到的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http://www.haodoo.net/?M=hhd&P=202)(原文出自中國時報,不過現在在中時上找不到了)....

信任瓦解了..社會不會崩潰..只會有更多可笑的法律和前例...
舊 2011-11-02, 08:1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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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善小離線中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引用:
作者cmwang
網路上找到的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http://www.haodoo.net/?M=hhd&P=202)(原文出自中國時報,不過現在在中時上找不到了)....

好文 b^_^d

蠻中肯的
舊 2011-11-02, 08:17 A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enix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cmwang
網路上找到的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http://www.haodoo.net/?M=hhd&P=202)(原文出自中國時報,不過現在在中時上找不到了)....


我覺得想太多了。
認為幹這種事情老外較少的,是因為這個傢伙或許沒什麼外國朋友。外國人會搞買過來退貨的事也超多的。但是為什麼商家還是能退貨呢?因為還不是有規定保固的問題?
加拿大在一百年前的情況是這樣的:你要是買東西,付錢了就等於簽訂合約,你同意你拿到的東西。這個東西要是有瑕疵或壞掉,也是無法退還的。後來有一個人買了一個食品送給她朋友,結果是過期壞掉。她朋友吃了上吐下洩而告到法院。法院判定因為她並無購買食品,所以不構成簽訂合約的行為,所以就必須賠償。自此之後消費者都很振奮,會非常的願意去一些有可以退貨的店消費。接著開始有企業家發現,即便今天有少數的人會買了退貨虧錢,但是有更多的人會因為知道有這個退貨機制而前來購買。其中會惡意退貨和真正買了會持續享用的比例未變得情況下,其實還是會賺更多。被退貨的還可以以高於成本價格的 "Referblish" 賣出,吸引那些會想要保留商品但是又攤小便宜的人。老實講,商家還是賺!

筆者說日本人的情況我不清楚。不過國外有些交通工具上沒有驗票人員,是因為要減少支出。因為其實研究發現,在大多數人沒有爆滿的路段,持續有驗票人員站點會提高支出,但是收入未必增加非常多。何不使用驗票人員抽查的方法,讓大家還是會怕被抽查到而買票?所以你還是會偶爾看到驗票人員。至於為什麼不用機器驗票?那是因為還要大量增購設備。要是現有的路線還有賺錢,為何需要多出這個支出,然後未必會大量賺更多呢?要是真的不在意這種東西,為何還會在交通工具上張貼沒買票的罰款多少?為何又要有隨機驗票人員抽查呢?

要算大家都算的很精。只有華人愛用小聰明以為自己很厲害。國外真正厲害的商人們也都算好了什麼人會幹什麼事情了,不然猶太人當假的呀?
舊 2011-11-02, 08:22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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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7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我覺得想太多了。
認為幹這種事情老外較少的,是因為這個傢伙或許沒什麼外國朋友。外國人會搞買過來退貨的事也超多的。但是為什麼商家還是能退貨呢?因為還不是有規定保固的問題?
snipped....


什麼地方都會有"善用"法規,主張自己權益的人,但把這些人識為英雄的社會應該絕無僅有吧 ....以鵝個人看法,當"善用"法規主張自己權益之流越來越多,為了防堵層出不窮的例外就只好訴諸多如牛毛的法律條文,後果之一是絕大部份普通人為了怕動輒得咎只好自掃門前雪,例如前一陣子有位兩歲小女孩先是被車撞倒,不只一個人視若無睹導致她二度被碾最終喪命的新聞,當一個社會淪落至此,恐怕不是正常人所樂見的吧 ....
舊 2011-11-02, 01:53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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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cmwang
什麼地方都會有"善用"法規,主張自己權益的人,但把這些人識為英雄的社會應該絕無僅有吧 ....以鵝個人看法,當"善用"法規主張自己權益之流越來越多,為了防堵層出不窮的例外就只好訴諸多如牛毛的法律條文,後果之一是絕大部份普通人為了怕動輒得咎只好自掃門前雪,例如前一陣子有位兩歲小女孩先是被車撞倒,不只一個人視若無睹導致她二度被碾最終喪命的新聞,當一個社會淪落至此,恐怕不是正常人所樂見的吧 ....


不會呀∼這種英雄在每一個社會都非常多。美國一位婦女在麥當勞喝咖啡被燙到告贏麥當勞,也曾經被媒體弄的像英雄。索羅斯善加利用亞洲不健全的金融系統,也被歐美的人大肆宣揚。不同的是索羅斯並不是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戲碼,所以也就沒有這麼的 "英雄"。其實人的心理都是愛看小蝦米對大鯨魚,即便有時候是小蝦米的錯,不要太誇張,小蝦米贏了後社會還是有大多數人支持小蝦米的。因為平常大鯨魚也不是省油的燈,也都是會欺壓這些支持小蝦米的人...

另外講到善用法規... 台灣買的很多食物或商品,還沒有像國外一樣有這麼多的法律條款小文字在後面... 要說到 "善用" 法規,我想美國人猶太人稱自己第二,絕對沒人敢稱自己第一...

兩歲女孩被車撞倒事件,一來不是發生在台灣,二來在國外也都發生過類似的事件,且開始慢慢立法改為如果可以幫忙沒幫的也有法律責任。

所以我認為這真的沒什麼。一個社會慢慢的進展一定會有這些人的出現。以前這些人也都有,只是媒體沒現在這麼發達,造成你可能認為現在才湧現的亂象...
舊 2011-11-02, 11:28 P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級黑豬肉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7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snipped....
兩歲女孩被車撞倒事件,一來不是發生在台灣,二來在國外也都發生過類似的事件,且開始慢慢立法改為如果可以幫忙沒幫的也有法律責任。

snipped....


這不正應了鵝說的為了防堵層出不窮的例外就只好訴諸多如牛毛的法律條文嗎 ....被害人(或家屬)為了彌補自己的損失,在未必明瞭真相或昧於事實的狀況下"善用"法律,路人為了避免"被善用"法律只好選擇袖手旁觀,難道因此就可以說立法處罰不做為者是合理的嗎(法律禁止見死不救,那請問法律提供了啥保護給拔刀相助者啊 ),再說徒法不足以自行,鵝實在很懷疑此類法律到底有多少可行性就是了 ....

PS:鵝順便發發牢騷,沒有針對任何人的意思,法律只是最低程度的道德,凡事只以合法為唯一標準的話很快就會發現有很多事會變的窒礙難行,但道德只宜律己,不宜律人,把較高層次的道德(i.e.拔刀相助)形諸於法律要求所有人都能做到,恐怕也只會落個徒法不足以自行而已 ....
舊 2011-11-03, 08:34 AM #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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