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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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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權有勢的財團,這種事抬面下就該搓掉了,根本不會是問題;如果是一般的商人,這種事也好處理,直接搬到其它縣市就好了,相信那個縣市會舉雙手歡迎,搬遷雖然是很大的成本,但只是一次性的支出,未必不能接受,問題還可以一勞永逸解決,不然天知道會不會幾十年後又來拓寬一次河道!?河對岸是官方機構,根本鬥不過的。
但是我想這其中最大的掙扎在於人,在於那些敖敖待哺的員工,畢竟有很多家庭依賴那個工廠生存,也不是每個員工都能跟著工廠搬遷,一旦搬了,必然有些老員工會失業,搬與不搬的考量,是所謂的「社會責任」。 如果真的撐不過,比較好的折衷策略是搬掉一部分,留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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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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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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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哇 好多帽子 這是marinese six你講的 我沒講呦 你是水利專家嗎? 有答案了嗎? 事理是你說了算? 顏色不就好純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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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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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年輕人火氣別那麼大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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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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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長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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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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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玩笑個啥~ 你super01 不也在隔璧篇 當中國經濟學專家 水利專家還是比你小很多的耶 ![]() ![]() 事理!?你敢討論回答嗎? 你不就閃閃躲躲 夾尾巴去~然後 又不干心阿久 ![]() ![]() 此文章於 2011-06-22 06:08 AM 被 marinese s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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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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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路過
看戲 = 好處被人拿走了 當然要技術性杯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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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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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其實我一向都很溫和的說,但是很看不慣這種的 78區大家沒正經的酸來酸去開開玩笑是無傷大雅 不過遇到這種好戰的就很看不下去 尤其是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的那種,當別人都瞎子沒腦子就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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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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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一個疑問,通常這應該是指堤防『外』吧??? 河道是在堤防外,土地在堤防內,堤防擋河於外,應該是這樣說才對吧 好像很多人堤防內外分不清,所以常常雞同鴨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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