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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he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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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慕凡
快餐車我有看過好多次勒.

所以那個外國美女是成龍腳色的妹妹. 是這樣巴. 居然都忘了.


我記得的是

另外一個男主角,元彪的爸爸跟外國美女的媽媽,是同一間精神病院的院友,
並且互相喜歡。很巧的是,劇中元彪也對外國美女一件鍾情。

於是洪金寶、成龍和元彪前往探望的時候,洪金寶說可以在雙方父母的見證下叫元彪跟外國美女告白,這時候元彪不好意思略微害羞時,成龍自告奮勇說可以向他爸爸建議,

然後成龍大哥就跑去跟元彪爸爸說,叫她跟外國美女的媽媽求婚,於是元彪的爸爸就照做了。

外國美女就對元彪喊了聲:【哥哥】

元彪爸爸:怎麼?你有意見?

元彪: 沒有
     
      
舊 2010-12-23, 01:4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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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hecat離線中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Movenda
其實喵一直想到一個問題
應該好多人都聽過

就是一對兄妹(或親戚啦)自小就失散,即是各有合法父母啦
大家都不知對方的存在
長大之後,遇上了,愛上了,再發生關係了
那麼,這合法嗎? 可以結婚嗎?撇除小孩有缺陷這個POINT的話那可以生小孩嗎?
是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合法也合理,還是不合法也不合理

之後~又會有甚麼後果呢?

如果不知道就沒辦法,但是一旦知道,婚姻就無效。
不過每個國家的法規都不同,有的國家不違法,有的國家不生就不違法,
而中港台應該都是不行的......
 
舊 2010-12-23, 02:15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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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慕凡
Master Member
 
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呵呵.. 有有有. 我想起來了.

精神病院裡面那段也蠻好笑的. 還有午馬是時鐘.

引用:
作者lukethecat
我記得的是

另外一個男主角,元彪的爸爸跟外國美女的媽媽,是同一間精神病院的院友,
並且互相喜歡。很巧的是,劇中元彪也對外國美女一件鍾情。

舊 2010-12-23, 02:40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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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  
lukethe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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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慕凡
呵呵.. 有有有. 我想起來了.

精神病院裡面那段也蠻好笑的. 還有午馬是時鐘.





成龍:朋友,你這麼聰明,怎麼會在這邊?

神經病患者:我來精神病院是因為我有神經病才來的,不是因為蠢才來的。


成龍:
舊 2010-12-23, 02:45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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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hecat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SUNGF
不合法(除非一輩子不知情).理論上會被判拆散

不過如果不結婚 又沒人監督.

沒人能處理他們

此外請參照亂倫處理方式

不然在很多國家法律訂定前.表兄弟姊妹結婚是合法的.

如果有人要硬是遵守舊法律.不理新法律.那法律是玩不下去的.

很多亂倫的也會說單方面愛上.跟發生關係的啊....



在台灣, 1985年(民國74年)6月民法修訂前, 表兄弟姐妹(四親等)結婚是合法的.
之後, 民法就禁止四親等的同輩結婚, 但六親等的同輩就還可以.
不過到了1997年(民國86年)民法再度修訂時, 六親等以內就禁止結婚了.
版上之前有討論過的明華園台柱孫翠鳳和她的丈夫明華園總團長陳勝福就是四親等表兄妹,
不過他們是1984年結婚的, 所以當時的民法並不禁止.
舊 2010-12-23, 03:05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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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T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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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2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在台灣, 1985年(民國74年)6月民法修訂前, 表兄弟姐妹(四親等)結婚是合法的.
之後, 民法就禁止四親等的同輩結婚, 但六親等的同輩就還可以.
不過到了1997年(民國86年)民法再度修訂時, 六親等以內就禁止結婚了.
版上之前有討論過的明華園台柱孫翠鳳和她的丈夫明華園總團長陳勝福就是四親等表兄妹,
不過他們是1984年結婚的, 所以當時的民法並不禁止.

對啊,而且法律不溯及既往,所以過去的婚姻還是有效。

其實過去的社會,不分中西,都很流行表親親上加親的,反正比媒妁結合完全不認識的人要來得可靠些。是因為遺傳科學的發展,才改變現代人的法律和道德觀的。
舊 2010-12-23, 03:11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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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9899離線中  
雙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6
""男女同姓, 其生不蕃"
西周以來, 便禁止同姓為婚!
唐代對同姓為婚處兩年徒刑!
明清律規定, 同姓為婚者, 各杖六十、離異;"
舊 2010-12-23, 03:33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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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A離線中  
T989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2
引用:
作者雙A
""男女同姓, 其生不蕃"
西周以來, 便禁止同姓為婚!
唐代對同姓為婚處兩年徒刑!
明清律規定, 同姓為婚者, 各杖六十、離異;"

所以這個規矩的由來真不知道何在,同姓也有親戚關係差個十萬八千里遠,甚至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反而表親比同姓的關係密切多了。中國人真是一堆不知所以然莫名其妙的規矩啊。
舊 2010-12-23, 03:37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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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9899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Movenda
喵剛舉的例子之前新聞有報過喔~不過是外國~
問題是~孩子(即是愛上了的那對男女)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愛上跟發生關係的啊....


捐精捐卵可以算是雷同情境嗎??
舊 2010-12-23, 05:26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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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雙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6
清末有引進西方司法進行司法改革
刪去同姓不能結婚
舊 2010-12-23, 06:26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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