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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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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很想了很久這種問題。
若發生在我身上,我一定會告知損失方,但其實不是為了讓對方減少損失,是讓符合這種道德水準的我,良心好過,我有想過占了別人便宜,金額雖不高,但我會因此一直回想此事,完全不符合投資報酬率。 對於占了別人便宜確竊喜的人,我會適當的遠離,一是怕這種人沒道德,你和它不是同一路人,被賣了你也不知道,還是遠離點好。 我的想是法,人還是利己生物,你想歸還給物主,一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道德感,二是希望日後有人對你做相同的事,希望對方好過,也許有吧,但比例一定是最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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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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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會送警局 拿拾物法定酬金10% 畢竟是5億 失主一定會追討 不拿出來是侵占5億 拿出來至少還有5000萬 如果失主根本不知道自己中獎 那就變自己5億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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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21-10-14 09:51 P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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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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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只是工作午休午餐,快累死了你忙店家忙,為了小錢多事溝通無效率
二、同事喊「賺到了!」也只是和人社交噴話,道不道德補不補錢他自己處理 三、女同事過太爽為了午餐的幾塊肉當正義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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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三界火宅
文章: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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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故而知新,給大家溫習一下。
《論語.衛靈公》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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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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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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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出社會這麼久, 學到的一件事情就是一定要分清楚接觸到的人的道德水準.
把造成別人損失看成理所當然利得的類型, 一定要疏離, 他們對於害到別人是無感的. 而是否會主動去害別人, 就不是會不會發生, 而是什麼時候會發生, 除非永遠無利益關係. 這個定律, 目前完全準確. (這種人對利已的執著, 是不會區分害到的對象與自己是什麼關係) 但如今社會制度的發展, 造就人們不能以喜好來區分如何收攏群體. 而是即使人品有差別, 也必須待遇無差別, 這也可以回應另一篇海灘救難. 造就極度自私, 為了滿足自己的人的類型, 大幅度的增加. 此文章於 2021-10-15 06:39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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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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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侵佔構不上,就不當得利而已,打官司不罰算。 引用:
其他類似想法我就不貼了, 友直友諒友多聞,當你是朋友才跟你講,不然管你要怎樣,認清楚一個人反倒是好事。 像我這輩子也就只救過一次車禍,國小生腳踏車自己騎騎居然就自摔了,我叫救護車後又通知學校老師趕去醫院,然後在原地等家長過來,劈頭第一句話就是"你怎麼開車的",從此反正跟我沒關係。最慘的一次是酒駕從我旁邊咻過去前面五台機車被撞飛,我也是默默開走,反正跟我沒關係。 至於人都是利己的,道德以上跟道德以下還是不一樣的。 冷漠其實不是好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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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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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認真考慮先去領出來再送警局... https://www.taiwanlottery.com.tw/about/bonus.asp 電腦型彩券: 1.除BINGO BINGO賓果賓果外,彩券中獎人可於開獎結果公佈後10分鐘起兌領。 2.BINGO BINGO賓果賓果當期開獎後即可兌領,惟逾新臺幣500萬元之獎項必須先 透過高額兌獎專線預約兌獎,請參照兌獎地點中有關「逾新臺幣500萬元之獎項」之相關說明。 3.兌獎期限為各期彩券開獎日次日起三個月內。 == 新臺幣5,000元以上(不含) 採分離課稅,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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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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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行為, 又是在職場上, 小小建議即可, 不用太去要求別人身體力行, 保護自己比較重要, 不過原文中的那個買麵的同事, 倒是可以避開不要再深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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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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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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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小事,扣掉時間成本,根本不值得打去反應又要換之類的。
如果是店內的,就直接跟老闆說你送錯了,都拿回去就算了吧。 牛肉麵跟牛肉麵也才差那幾十元。打電話人力跑,時間,油費的成本更高。我相信店家也懶得派人再過去處理,然後你說要去補錢,拜託,說實在也不是他故意要老闆弄錯。 如果是差距幾百幾千我覺得就跑一趟還給人家,幾十元別浪費生命搞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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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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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用自身的感覺套在別人身上 你不是對方 你不會知道歸還者在想甚麼 我個人認為這是不義之財 沒必要讓別人做一天白工 就這麼簡單 別那麼多小劇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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