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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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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除非警察現場抓.現場罰 不然一般檢舉是不會罰的 檢舉時都是請警察開驗車單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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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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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我的經驗,只要不在下拉選單的項目,根本不會有警察想開罰單。(你說的項目要另外手打) 應該是選單內的項目才有業績,有業績警察才會有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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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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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幾年前會開單,但約莫兩年前就開始說要現場攔查才會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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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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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多數正義』法則,
違規就是正義, 檢舉就是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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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成佛成仙,只願留在人世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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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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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
你違規就是在損壞我的權益 檢舉是剛好而已,每個人都覺得只停一下下 明明對面馬路就有停車位,還不用收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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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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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把所有的檢舉權力取消掉,包含環保,食安......
交部修法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違停只剩這5種 2021-10-07 10:34 聯合報 / 記者邱瓊玉/台北即時報導 隨著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也不斷增加,大量的民眾檢舉案不僅引發民怨,也讓警力不堪負荷,立院朝野立委多次提案要求修法。交通部如今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法,正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包括未戴安全帽、開車手持行動電話、違規超車、車輛不禮讓行人、闖紅燈、並排停車、占用身障車位等,今獲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通過。 根據警政署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一路從105年的153萬7千多件,增加到去年的598萬6千多件,光是檢舉案件量就增加了4倍之多,其中去年因民眾檢舉而成功舉發的案件有440萬件,占了全國警察機關舉發總件數的三分之一。 警政署表示,去年成功舉發的440萬案件中,光是紅黃線違規停車就占了230萬件,比例近六成。也發現有些民眾已經不是用手機、相機檢舉,而是利用行車記錄器,一路開過去、一路開單,回家還很用心的在電腦上一一截圖。 交通部表示,民眾近來檢舉案爆量,確實有些檢舉案件是有特定性,像是跟拍、惡意報復等,這除了產生民怨,警力也不堪負荷,也有民眾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7之1條明定,去年底經政委唐鳳召集協作會議討論後,大家的決議是可以保留,但民眾檢舉項目應該要做原則性規範。 交通部表示,經和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政府討論後,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分為兩大類,一是「動態違規」,也就是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違規項目,總計41項。其中包括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手機、未保持安全距離、危險駕駛、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等。 此外,「靜態違規」項目則有五項,主要限縮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違規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 此外,過去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量高,申訴情況也不少。警政署表示,一般來說,如果是靜態違規,例如違規停車,因違規事項明顯,民眾不太會申訴,申訴成功比例也很低;反倒是動態違規,尤其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等等的爭議性較大,曾經有看過檢舉達人最多五分鐘內,就檢舉了九次違規,警方也都會舉發,但法院認為,六分鐘內的違規是同一行為,應只舉發一次,這是雙方對法律的見解不同,建議交通部明定清楚,六分鐘內檢舉不同違規行為,就只舉發一次。 對此,交通部也提出修法版本,明定民眾檢舉同一輛汽車違規,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已舉發一次為限;此外,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此文章於 2021-10-07 11:54 A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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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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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果然是用來保障違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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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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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環保食安魔人不愛. 因為那真的為社會在付出. 自己無法消氣. 違停檢舉容易成案, 一但成案還有爽度在. 希望魔人轉戰環保食安, 還有錢拿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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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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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81v5mSa2iM
台北都輸慘!最強道路設計在『苗栗石虎國』中央路!交通部還在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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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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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區車輛密集的狀況
改善要花很大的成本 比如市區到處都要蓋停車場大樓 讓路邊跟騎樓的一大推汽機車都停進去 要他們花錢停車 花好多億徵地蓋停車場 要市民把車都停進去 改善交通 結果就是花錢得到民怨 這時對手只要政策花錢買票 自己是減法 對手是加法 馬上就輸了 台灣交通亂象是選舉制度無法解決的歷史共業問題 所以政府只好修法 把能檢舉的限縮 再增加檢舉人成本 否則就變成執政者要付出可能丟失執政權的成本 不要再幻想交通會改善了 ![]() ------- 在路上時常看到機車直接逆向停店門口的 擋路又逆向 這群人真他媽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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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21-10-07 11:24 P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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