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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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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賠償是有悔意的展現

記得有回酒駕撞死人的惡少叫囂:老子有錢,了不起賠個幾百萬

依此邏輯真是悔意滿滿,令人痛哭流涕……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9-12-24, 11:35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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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aries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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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92
引用:
作者nikon5
林男已與被害人家屬成立和解,
願意與其他共犯賠償被害人家屬577萬元。
這判決和解成立是個重點,
這個罪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
一般和家屬和解後都不會判死刑,
因為在法官眼裡這視為家屬已原諒對方。
至於為什麼要去簽兩公約來讓法匠當不判死的藉口,
那就去問簽這公約的狗黨跟阿狗了!


現在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政府,把不判死刑的過錯又要帶風向推給前朝了,一切一切都是THEY的錯

原文網址: 日本有簽兩公約,仍能執行死刑,因為兩公約根本沒有明訂必須廢除死刑。 #Mobile01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0qHqsD9Vz_urkxU
日本有簽兩公約,仍能執行死刑,因為兩公約傾向廢除死刑,但未明訂必須廢除,只是加強了死刑犯的人權

而且,台灣因為非聯合國會員國,2009年6月15日聯合國秘書處不接受存放台灣兩公約批准書,因此目前台灣並未受到兩公約箝制,在國際上不算正式生效。


兩公約都沒正式生效,台灣法官還耽心判死刑會讓台灣怎樣 ? 更不要說,兩公約根本就沒有明訂必須廢除死刑。



再來看看有簽2公約,且是聯合國會員的日本執行死刑人數,真的是簽2公約=廢死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88%B6%E5%BA%A6



日本歷年判死刑人數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88%97%E8%A1%A8

[YOUTUBE]eIpF3rlolsk[/YOUTUBE]
 

此文章於 2019-12-25 12:44 AM 被 aries067 編輯.
舊 2019-12-25, 12:36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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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067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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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改天 pcdvd 網友 要是"恐龍"法官被殺掉的新聞 記得貼上來 我要去買煙火慶祝一下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9-12-25, 04:21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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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引用:
作者Crazynut
>賠償是有悔意的展現

記得有回酒駕撞死人的惡少叫囂:老子有錢,了不起賠個幾百萬

依此邏輯真是悔意滿滿,令人痛哭流涕……

如果真的有真心要補償賠償對方
當然是有悔意
你所舉的例子也當然是沒有悔意
舊 2019-12-25, 07:19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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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離線中  
nikon5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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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8
文章: 15
引用:
作者Crazynut
>賠償是有悔意的展現

記得有回酒駕撞死人的惡少叫囂:老子有錢,了不起賠個幾百萬

依此邏輯真是悔意滿滿,令人痛哭流涕……

家屬可以不要和解阿
在法官的看法
和解就算是原諒對方了
舊 2019-12-25, 08:02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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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on5離線中  
nikon5
*停權中*
 
nikon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8
文章: 15
引用:
作者aries067
現在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政府,把不判死刑的過錯又要帶風向推給前朝了,一切一切都是THEY的錯

原文網址: 日本有簽兩公約,仍能執行死刑,因為兩公約根本沒有明訂必須廢除死刑。 #Mobile01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0qHqsD9Vz_urkxU
日本有簽兩公約,仍能執行死刑,因為兩公約傾向廢除死刑,但未明訂必須廢除,只是加強了死刑犯的人權

而且,台灣因為非聯合國會員國,2009年6月15日聯合國秘書處不接受存放台灣兩公約批准書,因此目前台灣並未受到兩公約箝制,在國際上不算正式生效。


兩公約都沒正式生效,台灣法官還耽心判死刑會讓台灣怎樣 ? 更不要說,兩公約根本就沒有明訂必須廢除死刑。



再來看看有簽2公約,且是聯合國會員的日本執行死刑人數,真的是簽2公約=廢死嗎?

https://zh.wik...


看不懂中文嗎?
不是讓法匠都不能判死,
是被法匠們拿來當藉口,
當初狗黨別去簽這種沽名釣譽狗屁約不就沒事了。
扯執政黨才好笑,
你不知道司法獨立是什麼嗎?
光是要問一下馬狗的案子就被幹翻天了,
更別說這種讓一個人判死刑的重大案子。
約詢審理馬英九案法官 引發強烈反彈!監委當東廠 藍發動下架陳師孟
這些法官整天判些怪案子然後 不能說 不能問 不能講

此文章於 2019-12-25 08:15 AM 被 nikon5 編輯.
舊 2019-12-25, 08:09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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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和解,這事本身就頗有問題
死者已經不能表達其意思,也不能因為賠償而減少傷害,錢也不是給死者
用達成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根本是對家屬而不是死者
如果是還活著的人,用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還有意義
已經致死了,就不該用達成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

而且也不是過失致死,而是蓄意傷害致死,焚屍還說可教化?
邏輯通嗎?
舊 2019-12-25, 08:15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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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newfire
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和解,這事本身就頗有問題
死者已經不能表達其意思,也不能因為賠償而減少傷害,錢也不是給死者
用達成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根本是對家屬而不是死者
如果是還活著的人,用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還有意義
已經致死了,就不該用達成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

而且也不是過失致死,而是蓄意傷害致死,焚屍還說可教化?
邏輯通嗎?


法條與邏輯無關, 你這樣會有人說你看不懂法條.. 而法條有"漏洞(委婉說法)"已經是世界常態.

法條是一個遮羞布, 當初制定法條的.. 嗯, 總是要留一條生路讓有權力的人可以操作.
舊 2019-12-25, 08:19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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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nikon5
*停權中*
 
nikon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8
文章: 15
引用:
作者newfire
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和解,這事本身就頗有問題
死者已經不能表達其意思,也不能因為賠償而減少傷害,錢也不是給死者
用達成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根本是對家屬而不是死者
如果是還活著的人,用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還有意義
已經致死了,就不該用達成賠償和解來減輕刑責

而且也不是過失致死,而是蓄意傷害致死,焚屍還說可教化?
邏輯通嗎?

法官的邏輯就是這樣沒辦法,
除非家屬不和解,
等打完刑事後再打民事的賠償。
你都說了死者已經不能表達其意思,
那就只能以家屬的意願為主阿!
還有一個辦法啦,
叫立委再改回唯一死刑。
那和不和解都死刑,
到時一定不會有人和解賠錢。
這時候的家屬就會說,
家人都被殺了,
卻連和解金都拿不到。
舊 2019-12-25, 08:25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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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on5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引用:
作者newfire
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和解,這事本身就頗有問題
...43
邏輯通嗎?

古人有曰:有錢判生,冇錢判死

這句話不是沒道理的
舊 2019-12-25, 08:27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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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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