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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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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褲子脫下來就贏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BF1EQYYHY 此文章於 2019-09-02 11:32 PM 被 asdfgz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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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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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記錯了。 1.活著的人才有人權,死掉的都白死的。 2.要給會演戲的人一條"自新"(?)之路。 3.有時我都覺得起訴理由很奇怪,法官、律師、撿茶官都是一起學習的同窗、先後輩,有沒互通聲息誰也不知道…… 4. 難到……(╳) 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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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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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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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菁英哥雖然沒當過兵 但人家親戚是空軍官校校長 老爸是空軍高官 從小耳濡目染 你怎麼會問人家在哪邊受訓的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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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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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縮軟甩棍,趨敵於無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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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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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我真的有一支這種尺寸的玩具啊 2年前女性老損友惡作劇送的45歲賀禮 一直沒有丟,也不知道可以幹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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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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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電影む第一滴血め轟動全台後,商人順勢販賣電影中的藍波刀,我也買了一把,然後隔了一段時間,我的藍波刀被我老爸送到警察局,因為法令公告藍波刀屬於管制刀械。
莫名其妙,只要有心傷人,哪樣物品沒有殺傷力? 真要比殺傷力,水果刀鋒利又輕巧易藏。潛在威脅性不遜於其他管制刀械,怎麼沒有管制水果刀?管制甩棍和藍波刀被列為管制刀械一樣,實在無聊。 題外話,國內正當防衛的案例不是沒有,只是要看被告的運氣,遇到的是天使司法者還是魔鬼司法者。 正當防衛,打死人不賠錢 台南縣有一位柯姓縣民,二年前手持一把五十公分長的尖刀,深夜前往台南縣新營市一家由台糖公司開設的蜜鄰超商行搶,當時超商中只有一位蔡姓職員在當班,柯姓男子用刀要脅蔡姓店員交出店內財物,......,警方趕到時發覺柯某頭部已經受傷,便將兩人緊急送醫救治。後來柯某因頭部嚴重剉傷,導致出血死亡。柯某的母親認為蔡姓店員防衛過當,對他提出傷害致死的刑事告訴以外,還對台糖公司與蔡姓店員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連帶損害賠償新台幣三百萬元。蔡姓店員所涉的刑事部分,經台南地檢署的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蔡某所為係屬正當防衛,已予不起訴處分;民事訴訟部分也經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死者持刀行搶,並將蔡某砍傷,以致雙方發生激烈扭打,柯某頭部撞及地面或者是撞及貨架致死,蔡姓店員在死者的尖刀威脅下,很難清楚判斷如何適度防衛,因此難認為是防衛過當[/COLOR]。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4483/25319/ 法律 | 勇夫護孕妻打死竊賊案:該修法了! 結論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在防衛必要性即防衛過當與否之判斷上,我國應採「客觀事前判斷說」並以「可得認識事實」為判斷基礎,且法院於判決中應進行更細緻的論證。同時,刑法應盡速修正增訂第23條第2項:「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罪責。但出於錯亂、恐怖或驚愕而致過當者,無罪責。」以避免未來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https://medium.com/%E5%BE%8B%E5%B8%...8A-a6311f623aaa 天堂與地獄的結局,全憑司法者的心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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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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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物理麻醉師都合法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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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荒唐 好男人壞男人,還不都是你們害的、原來Y拍已經是廠商才能呆的地方了 最近的誑語 [感想]給8點檔的編劇們(三、民)、 [大科技廠]某美面板的cost down、 理論上來說,最極品的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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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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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那是鎖鋼瓶或是管路的時候用的吧
![]() (醫療級活動板手) 引用:
此文章於 2019-09-03 04:07 PM 被 f5099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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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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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兩三隻高爾夫球竿(弄一個練習球竿用的球袋來裝更好),也是一個方法。
和棒球棒比起來,看起來合理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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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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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買兩顆西瓜 ,順手放把西瓜刀在車上 也是合情合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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