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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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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瞎說什麼大實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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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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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不就是套路嗎? 在你投大把錢下去前,讓你放鬆警戒 等你錢投下去了,沒有退路了,然後再慢慢割肉放血 這種例子多得跟什麼一樣 這個連對岸的人都被搞死 你一個台灣人去,還有活的機會嗎? 這明顯又一個被台灣這邊洗腦大陸錢好賺的失敗者 沒有做足功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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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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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明顯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別拿出來說好嘛! Uber AirBNB 這兩者,其實一開始在法令上在台灣就是不合法的 沒辦法,台灣的法令就是落後 本案 明顯就是一開始讓人先投錢 等投了錢,各種機關再上門慢慢割肉放血 這個是很多大陸地方都是這麼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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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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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頭洗了 還怕你不乖乖就範 要用法令玩死你,太簡單了 除非 你後面有人,且夠力 連爺爺是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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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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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所以什麼明火不明火的規定真的很搞笑,
不過這在某些都市倒是催生出廚房沒有爐灶的商住兩用公寓,要煮飯? 給你個電磁爐就不錯了。 (PS. 這個商住兩用樓本身就有其他合法性的問題,幾個月前上海還發生過“群眾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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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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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最多氣爆的在對面 也是滿神的
我懂我懂 都是用錢打通的 對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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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您的住址: 豆漿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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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岸做吃的 搞清楚法令也沒用
要搞好關係才有用 但關係也很容易隨時說變就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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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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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苦主很明顯就是沒有先做好功課
在投資之前,一定要打聽清楚當地的潛規則 看看人家是怎麼做的 一定要做到在地化 說難聽點,連大陸自已人都被整慘了 前一陣子亞布力事件,人家有影響力的都被搞了 你一個台灣人一到當地 活脫脫鯊魚聞到血腥味 不死也脫層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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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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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營業再審核是啥狗屁法規?
![]() 要是己申請卻在審核前發生事情,誰要負責? 你說不合消防法規造成的 但你跟我說可先營業啊 ![]() 真的很多人愛去大陸做生意 多年前我這邊也有一個說要去搞電子商務 真的有那麼好撈嗎? ![]() 此文章於 2018-08-23 04:18 PM 被 dragon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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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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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朋友長輩這幾年有過去做小吃.......(類似夜市/美食街...)
陸續去做過幾個的地方,當地政府還有補助... 也是燒了幾百萬......放水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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