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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343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oodin.
店租2萬8............


士林夜市一個小小大概兩坪左右的店面,月租十二萬... (幾年前,很久沒繼續關心了)


真不曉得要賣什麼東西,才能打平這月租成本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8-03-28, 08:28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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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3433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本來兩次都淡淡不想多說, 第二次還自刪文..
不要動不動就說民眾錯, 真的很多事情是不曉得的, 又不是整天搞稅法的人.
不過會輔導到人自殺, 說真的也不是那麼意外.
動不動就回溯5年, 很多人其實繳不出來的, 別先入為主假設事主都是蓄意規避.
真的能規避稅制的其實國稅局找不太出毛病, 因為他們有特別了解稅法的人幫忙處理.
很多被追的, 其實都是茫然不知的.

但是!
不否認部分是普通民眾蓄意的, 只是說這種人, 不太可能會"改正"就以自殺解決.
貪財的人通常怕死.

就有認識的人依照國稅局給的單子去繳稅(不曉得我說什麼的人更沒資格批評).
然後被追稅.. 他就是什麼都不懂, 你給什麼單, 列多少就繳多少啊! 真的想罵.
算了.. 不要一早太激動.
 

此文章於 2018-03-28 08:30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舊 2018-03-28, 08:29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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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艾德 I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往這角度想,那也未免太負面了...





我想...不知道有土地.沒拋棄繼承應該是貴府的問題,國稅局也不會知道你的狀況...

總不可能知道狀況後,國稅局還能依特案處理吧?@@

就算知道了,你沒拋棄也不是國稅局的問題,他們就是照規則去課稅,不是嗎?


我爺爺土地,連她女兒(我姑姑)都不知道了,我這孫子怎麼可能會知道要拋棄繼承...
可以收啊,在台灣就兩位繼承人,至少一人繳一年吧?
他們明明也知道另一個繼承人資料,
什麼叫我自己去跟其他人收

我要處理土地問題,就說我沒有繼承權〈因為還有其他共同持有人,外國人根本聯絡不到〉,所以不能處理;
我不繳稅,就說我是法定繼承人所以可以跟我催收。

拋棄繼承要10年公告,這10年間我還是要繳稅。
試問,是你你甘願這樣?
舊 2018-03-28, 08:42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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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 II離線中  
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bass1.
如果用營業額只有五萬,那能賣到被封"知名的雞排伯"我還真羨慕,
我努力了八年月營業額近20萬,只有部分南台科大的學生知道我的
店而已,出了該學區.....沒人聽過我的店


我也不知道你賣啥
但我看到你的ID就想到松鼠(攤手)
舊 2018-03-28, 08:44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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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離線中  
巴豆布妖
New Member
 
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chk
怕低收入輔肋被取消......
他還有買房子耶
...這...我都沒房子
...

斗六就算是現在, 3,4百萬就有房子了
當然你要在市區或市場旁可能比較貴
但我想他應該也沒能力買那邊, 更何
況如果他是十年前買的, 價格又更便宜了

我想你也買的起才是
https://www.rakuya.com.tw/search/se...t=11&ds=&page=1
舊 2018-03-28, 08:4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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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離線中  
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sutl
國稅局恐嚇取財的手段很多,偏偏報警也沒用


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老爸開皮鞋店,免開統一發票...
他就去承包學校學生皮鞋,最多時接3家
一間都大約20萬左右,6月開學給鞋,但給款都拖一學期.約12月給..這小事

做了好幾年,我們也出社會,有在工作,沒辦法去幫忙了
加上學校開始不強制學生買皮鞋...數量也少了....
我爸也打算過兩年就不做學校皮鞋了
這時候...國稅局來查稅了...

國稅局算法
12月進帳15萬(那時只做一間學校了),已過應繳稅門坎
推沽全年總營收15*12=180萬,故應繳5%營業稅9萬
另外已經做了x年,要補x年的稅...開了張要補幾十萬的稅單....
這不是讓我爸最氣的...

後面寫,如不在30天內繳納,就要告你,還要補更多稅
如果你繳不出來,就限制出境+查扣你所有財產進行法拍..(意思大概這樣)
沒提可以分期繳納的事..

之後,找在區公所當官的朋友,幫忙寫陳情函
然後再找民代去關心進度...
才很快收到免繳稅的通知書....

之後我老爸就不做學校皮鞋了.....
我老爸最賭爛吳敦義和國稅局
就算他收到紅單,也是很巴結的去繳....
舊 2018-03-28, 08:48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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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黑禾
Advance Member
 
黑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唉~~

這種事要怪國稅局也不應當
從小在商業區長大,哪見過國家有對地下經濟開過稅
都馬是有人檢舉或是鬧大才出來處理

國民教育有教過"國民有納稅的義務"
卻沒把稅賦的種種講清楚
只見領死薪水的上班族和軍公教的薪資在綜合所得稅算得清清楚楚
攤販、地下經濟、八大行業卻扣不到稅金
以往領用低收入補助卻開豪車、住豪宅卻不用繳稅金的比比皆是
這些人士哪種族群皆有,走特權的權貴更多
這是領死薪水公務人員的怨念

我樂見國稅局對所有行業、有收入的人進行稅賦的稽查
但是,痛恨稅務人員自我為是的心態去執行業務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舊 2018-03-28, 08:48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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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離線中  
巴豆布妖
New Member
 
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我想...不知道有土地.沒拋棄繼承應該是貴府的問題,國稅局也不會知道你的狀況...

訧是爭議太多了, 現在法律有改了, 沒改前就像 艾德 那樣
還有嬰兒或小孩沒辦到拋棄繼承, 就直接背債幾百幾千萬的
所以現在改成 限定繼承 了

老實說, 我連自己的父母親債務狀況我自己都不清楚了, 他們
自己不說, 小孩們也無法知道, 孫字輩的更不會知道, 只能說
艾德很倒楣
舊 2018-03-28, 09:02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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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看到有人被挑收入高的那個月查辦, 你要說這是碰巧的, 我絕對不信.

其實來來回回這麼多地方看過各種行業被計算就曉得, 讀書人真的很厲害的.

特別是有公權力的讀書人, 依法行政!
舊 2018-03-28, 09:09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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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Talking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我想...不知道有土地.沒拋棄繼承應該是貴府的問題,國稅局也不會知道你的狀況...
總不可能知道狀況後,國稅局還能依特案處理吧?@@
就算知道了,你沒拋棄也不是國稅局的問題,他們就是照規則去課稅,不是嗎?


政府就想便宜行事...
土地,能找到誰,就誰繳稅
要過戶,就所有人都得同意,免得有人告政府....

艾德是繼承人,也就是說,他老爸不在了...
問題是,去查他老爸的名下財產,應該是查不到這塊地
因為,那塊地是他爺爺的名字....

所以,他那知道他爺爺有地?
他只能查到他爸,然後跟他兄弟姐妹分一分遺產,不就了事....
政府找稅務負責人則是..a的地,找a,a掛了,找繼承人b...b也都找不到
找b的繼承人c.....只要沒絕戶,還是台灣籍,就能找的到...
c想處理....不可能...b1234567都掛了,c..這代有幾人,他根本不知道...

我家的故事更誇張...
我大姑掛了,她沒子女,我老爸就去辦,她名下的土地要分一分
結果.....竟然查出來,大姑上面還有一個姐姐....
我阿嬤早掛了,她沒說過,我大姑,沒說過
我老爸,不知道有這個人...
我:....老爸,你連你有幾個姐姐都不知道...

大大姑應該也掛了...我爸都75歲了...
老爸問了他還在的堂姐8x歲...她:..好像嫁去嘉義了
從未連絡過....
所以...戶政單位還查的到名字
但她在那,其子女...不能洩露個資....
所以...土地沒辦法處理了...
-------------------------------------------
to 艾德
看你想不想被告侵占.......

先看那土地所在,還有經濟利益的話,...
然後你取得管理權(可能得排除他人佔有),整地,出租
收益你要做帳本....

等到那些後人要來告...你就能說,我是代表大家管理這塊土地
帳本在這,錢在這...一家xx萬,你們要怎麼分....
如此,對方撤告,或免罪的機會很大....(代理+善良管理人)
除非你遇到恐龍...

總之,得先看那土地在那
我家的土地在澎湖....連想租人種東西都沒人要啊....
舊 2018-03-28, 09:28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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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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