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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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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事情跟缺不缺停車場無關 很多只是圖方便,認為我去買個東西併排一下沒有關係 所以就算50公尺內有路外停車場有空車位,這種人也不會去停 更別說還要收費的停車場。 更糟的是,政府現在把並排列為微罪不罰的項目。 只要沒出事,大概都不會吃罰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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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月球隔壁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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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的行為對行駛中機車非常危險又影響車流速度,有些駕駛明明前後方數公尺就有停車位或紅黃線可路邊停車,卻自私地選擇對他(她)自己方便,對別人不便或危險的停車位置
台南市區的騎樓人行道是給瑪利歐過關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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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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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強制保險那個不算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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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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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排停車
轉彎處停車 臨停捨不得靠近路旁一點 沒有觀念或技術的駕駛超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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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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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當初監視器開單沒能成行,不然這類違停應該會少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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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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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是一連串的巧合 母女原本在慢車道汽車後面騎好好的. 但汽車停下來, 當然亦是違停, 腦補駕駛應該有看一下左邊沒車再開門. 但"看一下"左邊時母女在車後, "開門"時就出現在旁邊, 就這樣恰巧被擊中. 然後後方恰巧有機車剛好撞上來, 又恰巧先中的是女童. 也可以恰巧中了重要部位, 就................... 不然這樣的車禍這樣速度應該不致於死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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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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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一半 另一半是因為要是修法重罰,會罰到高官自己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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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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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國內汽車都只能販賣跟製造側滑門的款式
才有機會看到汽車駕腦門被擊落的畫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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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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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太小人太多,動輒得咎,玩過捉放曹吧?就差不多是那樣,
然後又因為擁擠,大家容易心浮氣躁,騎車開車都很急。 弔詭的是,倒是蠻喜歡排隊買東西...... ![]() 此文章於 2018-03-15 03:44 PM 被 rainwen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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