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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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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認為這些論述會是所謂的“重砲打小孩”,當然你要這樣“偷換概念的腦補”,我也沒辦法。 抱歉補充: 我個人覺得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種論述,是對“三寶駕駛”很重的砲噎! 此文章於 2017-07-17 05:48 PM 被 FLYFLY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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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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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果然是三寶
他們還是不要開車好了.. 免得傷害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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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 is Com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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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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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標題補充: 【最狂座駕】太扯了! 台北市驚見「逆向白馬」 這則新聞出現的時機,真的讓我對著筆電螢幕一陣狂笑∼∼∼ 此文章於 2017-07-17 07:36 PM 被 FLYFLY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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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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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蓋筋膜撕裂??
不死也變掰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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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刷存在感,要想這麼多廢文出來發,我真是服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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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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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之所以為三寶,就是沒有極限,也無教化之可能了,多說無益;
相對於多數小孩,還有可能教化的小孩,以及一些不是三寶的家長, 讓他們感覺到嚴重性而教小孩在路上多去注意周遭情況, 在三寶充斥的年代,多多教導及培養自我防禦的能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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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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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的認知,這位倒楣的雙腿被壓殘的小學生之所以會遇到這個情境。
這位小學生的 家長/監護人 要負“三分之一”的責任,日常路況的身教和言教(或許形容為“防衛性行走”!?)嚴重不足。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那位“三寶駕駛”,理所當然的要負“三分之一”的責任,而且準備賠償賠超級大∼∼∼ 我甚至認為中華民國(臺灣)教育部,要負“三分之一”的責任,至少我個人在199X世代初的國小階段,接受閱聽到的來自公立小學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都是“非常無感”的“做樣子”,這表示中華民國(臺灣)教育部規劃的交通安全教育,是非常糟糕的。 所謂的“交通安全”,大部分都是我自己從幼稚園到高中每天上學放學在路上拿命去賭去摸索所體驗出來的。 古早印象中有一次有熱心網友轉貼日本的小學還是初中之類的交通安全教育課內容影片,在大操場一批特技演員情境模擬實際演練給你看,這才是有感教育。 補充一個額外話,小學∼國中階段,交通安全方面的課程真的很重要,絕對可以為了 交通安全方面的課程的扎實教育,而“徹底犧牲掉”所謂的“程式開發課”。 此文章於 2017-07-17 11:43 PM 被 FLYFLY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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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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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車開到會看不到路邊.....
那還長眼睛幹啥? 這些老查某 犯錯以後最喜歡嚕小小了.... 就算小朋友躺在路中間, 也應該要停車吧... 轉彎就嚕看不到...這樣比瞎子還危險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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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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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補充:
重罰“三寶駕駛”,基本上是“治標”。 然而,好好的教育 家長/監護人 。以及督處政府單位和教育部真的去處理好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還可以“治本”。 臺灣社會的劣根性之一,就是一天到晚拼命“治標”,卻又做得很半套。也“不去”「好好的思考“治本”該做些什麼並徹底地執行“治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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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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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有三寶,為了避免受傷所以要注意 結果現在沒注意家長要負責? 責任不是這樣算了吧... 斑馬線上撞到闖紅燈的行人,行人才有責任,開車的責任一樣是應注意未注意 孩童合法使用人行道,負甚麼責任? 你住新北應該很清楚,這種開法在新北早就出事了... 此文章於 2017-07-18 12:53 AM 被 星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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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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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的監視器片段馬賽克馬很大,但至少我乍看之下,小學生被撞當下的所在位置已經是接近紅線邊邊了,這樣算不算有爭議? 家長/監護人/教育部 都沒有教育小孩:還是離紅線遠一些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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