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
要維持法治社會, 就是有一定的成本
這個'浪費'就是成本 我國的法律一開始從無到有很多都是抄來的改的, 當初這樣的設計也一定有它的道理 報廢掉無利可圖; 有利可圖的時候 很多人會鑽各種途徑來獲取, 然後你為了防弊 增加的時間/金錢/作業流程/人力 就會遠大於該物品沒有報廢的價值 小弟公司大概每個兩三年就會有報廢品要統一處理, 老闆也覺得把那些東西敲掉很可惜 但是如果不是照國稅局的方式來玩,........... 把東西報廢掉 帳上沒有那批料, 但是實質上還是有料可以賣錢 ![]() 那如果全台灣的公司企業都這樣玩?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
大家回應都很客氣.不太像是七八區風格...
![]() 公務員為避免..瀆職或圖利他人.最好的作法就是∼依法行政 有時候..人的思維不能只從自身角度去思考.公務員圖利他人可是公訴罪.想蹲苦窯嗎? 地球真的很危險.... ![]()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34
|
銷毀看似可惜,卻是相對公平
給學校或機關研究? 給哪間? 機械系?汽修科? 還是每校分兩顆螺絲,零件! 銷毀就是最適當的方式,沒有之一 ![]() |
![]()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的上面..
文章: 5,854
|
![]() 公務人員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他們不是縣議員或著立法委員那種咖... 如果被懲處, 按照規矩來做的話, 裁罰力度也是最小的, 甚至幾乎不罰.. 雖然懲處的過程一定會有... 但是該做的沒做, 被人捅一刀, 甚至上報(公家單位最忌這個)... 那完蛋了 ![]() 不止承辦人員出事, 連科長等一干人都會受波及... 該做沒做, 舉證不足, 懲處一定最重... 此文章於 2016-12-15 09:07 AM 被 vxr 編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
|
引用:
這讓車主學到不能違法,拆解已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個人以為並不粗糙,是依法行政的執行力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4
|
最好的方式就是銷毀。
折解、拍賣會衍伸其它問題出來。 零件被偷出去販售、人頭拍賣官商勾結。 樓主想的太簡單也太美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
引用:
然後黑道去飆 專做車檢不過 掛不了牌的進口車生意?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
引用:
中檢的電腦拍賣,根本是合法詐騙....... ![]() ![]() ![]() 不過這種事,只能說願賭服輸啦..... ![]() ![]() ![]()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409
|
引用:
這樣子只會引發更多的事情,更多的文件來回,更多的帳要處理, 需要更多的公務員(輪時雇員?)來處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3
|
可不可以開個Lambo超跑體驗營
提供於合法非道路賽道駕駛 車上可以打上跟救護車一樣的某某人贈送 ![]() 這樣可增加國庫收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