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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傳說
其實我不太能理解臺灣民眾的想法
好的茶葉不會比好的咖啡豆便宜
為什麼星巴克一堆人買
好的茶飲卻沒啥人買單....


好的TOYOTA不會比BENZ便宜.

為什麼我不乾脆買BENZ.

~偏好.

你等有一間茶飲走出類似星巴克的文化後.

就會得到你的答案了.
     
      
舊 2016-10-21, 12:54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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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Stonehendge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366
引用:
作者傳說
其實我不太能理解臺灣民眾的想法
好的茶葉不會比好的咖啡豆便宜
為什麼星巴克一堆人買
好的茶飲卻沒啥人買單....


因為歪果人的品牌比較潮(?)
坐下來喝一杯感覺上自己也升級成為先進都市雅痞白領階級了呢~~~!
馬上讓你忘掉22k及責任制爆肝的苦痛!

 
舊 2016-10-21, 01:2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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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hendge離線中  
JING FENG
Elite Member
 
JING FENG的大頭照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上次跟一個老闆說...
你店面有寫車庫請勿停車,你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對方說,為何違法...然後我就找連給給他看,罰款還不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1112/34635868/


另外店面如果未張貼禁菸標誌罰鍰 1萬至 5萬元
http://tobacco.hpa.gov.tw/Content.a...&year=0&month=0

更不用論你開店的建物是否有問題?如果是賣吃的,還有更多的法令....
很多法令真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就算已經開店幾十年的都不知道...所以真的有人敢說,你全部都合法,我會覺的很難...因為很多很多地方,如果沒有去問律師等,根本也很難介定是否違法...如果要等到全部都"確定合法",我想應該會放棄做生意了.

家中附近兩間賣吃的,一間賣30年以上...被檢舉工作環境衛生等問題(一個員工,因為平時都待客人不好一直被客人反應,做事很糟,最後老闆娘決定辭掉她,然後跑去檢舉),之後老闆娘決定不做了.(靠,這間我都吃30年以上,整體環境跟衛生算是十間賣吃的,至少也是前三名衛生的,可惜的是,法令有一定的規定)

另一間賣了10年以上,原本租屋做生意的地方,被人檢舉建物有問題,所以就不能做生意馬 ,然後只好換一個地方租,結果後來做不到半年就收了...

PS:並不是想說,守法不對,而是真的想做生意(而且要活的下去),守法很難.
__________________
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舊 2016-10-21, 02:02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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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FENG離線中  
Cu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Earstorm-2
不是凡商必賤, 有些是"被引導錯路"的普通工人, 至於犧牲, 我認為5人以下小公司跟普通人沒兩樣.

引導錯路的例子有很多, 最近特別多, 懂意思了吧~


我意思不是說商人很卑鄙,而是"用各種手段去提升利潤"是商人的天性,這種天性如果沒有用法律去限制,絕對會走向完全的利己主義,禮義廉恥不會在考慮的範圍內。

如果讓勞工每天加班2小時每個月可以多出10萬營業額,反之亦然。你覺得公司會讓勞工正常上下班?? 當然不會,因為寬鬆的勞基法還是讓資方穩賺不賠,罰錢下來還是可以賺不少。

這一方面也是政府默許的。 我是看不懂你上面的暗示,你或許可以講明一點。
舊 2016-10-21, 02:41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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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JING FENG
上次跟一個老闆說...
你店面有寫車庫請勿停車,你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對方說,為何違法...然後我就找連給給他看,罰款還不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1112/34635868/


另外店面如果未張貼禁菸標誌罰鍰 1萬至 5萬元
http://tobacco.hpa.gov.tw/Content.a...&year=0&month=0

更不用論你開店的建物是否有問題?如果是賣吃的,還有更多的法令....
很多法令真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就算已經開店幾十年的都不知道...所以真的有人敢說,你全部都合法,我會覺的很難...因為很多很多地方,如果沒有去問律師等,根本也很難介定是否違法...如果要等到全部都"確定合法",我想應該會放棄做生意了.

家中附近兩間賣吃的,一間賣30年以上...被檢舉工作環境衛生等問題(一個員工,因為平時都待客人不好一直被客人反應,做...

這個哦
我認為是台灣立法跟執法的問題
台灣立法常常是有誰覺得那裡有漏洞就增加一條上去
但是執法根本就只有執行了20%
造成立法架了一個網,鋪天蓋地! 一但執行問題很大
可是執法也是漏洞滿天,兩相搭配反而造就實際面可以得過且過
不過呢,一旦有人要深究裡面的問題,或是要搞誰
就會發現,媽的! 大家都有罪! 簡直就跟原罪一樣,一出生就有罪!

正確的方式是,法律規範少但是每一條都要被確實執行
一步一步來,確保每個人都可以做到原本的條文後,再來加增加新的條文
而不是現有的根本沒人鳥,結果又增加十幾條規定
舊 2016-10-21, 03:15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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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Stonehendge
因為歪果人的品牌比較潮(?)
坐下來喝一杯感覺上自己也升級成為先進都市雅痞白領階級了呢~~~!
馬上讓你忘掉22k及責任制爆肝的苦痛!



誰說沒人
國內茶飲店那麼多
貴的一杯也是九十上百
舊 2016-10-21, 03:20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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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既然要離題.. 我覺得不講究絕對口感的時候(不曉得如何稱呼能品味出咖啡真實口感的情況).

星巴克的確是我喝起來最順口的類型, 當然我也是選擇混了焦糖, 或黑巧克力, 或雜七雜八的.

此外, 星巴克不同分店但同口味產品的製造穩定度, 我給很高的分數.

因為以我外食喝飲料的體驗, 基本就是每天喝不同的飲料或有人弄給我喝, 以商業經營連鎖~

星巴克目前是台南第一名.
舊 2016-10-21, 03:49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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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afena95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虎大第一則所引的新聞我詳看了...若該媒體報導無誤,其實是,

1.單純寫「車庫.請勿停車」,並不生違法問題,只是「不具法之效力」
2.若寫「請勿停車,否則後果自負」,該新聞指涉及《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以上二者 文字不同,語意及衍生結果自然互異;依在下研析,其實說第2點必構成刑法恐嚇罪嫌也倒不一定。

茲以依照「合法的恐嚇不是恐嚇」之法理來說,若是屋主堅稱「後果自負」意指「請勿停車,違者報警拖吊」(雖然依第1項也是不具「法之效力」,且警察也不必然會來拖吊)。

因行為人既無「以行非法的事加恐嚇於他人且令其心生畏懼」的主觀犯意和事實,應難以刑法的恐嚇罪嫌相縄,故就此顯然仍有商榷餘地...


供參考。


引用:
作者JING FENG
上次跟一個老闆說...
你店面有寫車庫請勿停車,你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對方說,為何違法...然後我就找連給給他看,罰款還不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1112/34635868/
....(-43)

此文章於 2016-10-21 05:39 PM 被 afena955 編輯.
舊 2016-10-21, 05:36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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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離線中  
Justin886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42
真好奇這個討論串
一堆嘴砲
有幾個是當老闆的? 那幾個是當過老闆的?

這些只會考試的腦殘公務人員訂定出來的衛生條規
有空可以去拜讀一下!!


引用:
作者JING FENG
上次跟一個老闆說...
你店面有寫車庫請勿停車,你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對方說,為何違法...然後我就找連給給他看,罰款還不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1112/34635868/


另外店面如果未張貼禁菸標誌罰鍰 1萬至 5萬元
http://tobacco.hpa.gov.tw/Content.a...&year=0&month=0

更不用論你開店的建物是否有問題?如果是賣吃的,還有更多的法令....
很多法令真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就算已經開店幾十年的都不知道...所以真的有人敢說,你全部都合法,我會覺的很難...因為很多很多地方,如果沒有去問律師等,根本也很難介定是否違法...如果要等到全部都"確定合法",我想應該會放棄做生意了.

家中附近兩間賣吃的,一間賣30年以上...被檢舉工作環境衛生等問題(一個員工,因為平時都待客人不好一直被客人反應,做...
舊 2016-10-21, 05:43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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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886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afena955
虎大第一則所引的新聞我詳看了...若該媒體報導無誤,其實是,

1.單純寫「車庫.請勿停車」,並不生違法問題,只是「不具法之效力」
2.若寫「請勿停車,否則後果自負」,該新聞指涉及《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以上二者 文字不同,語意及衍生結果自然互異;依在下研析,其實說第2點必構成刑法恐嚇罪嫌也倒不一定。

茲以依照「合法的恐嚇不是恐嚇」之法理來說,若是屋主堅稱「後果自負」意指「請勿停車,違者報警拖吊」(雖然依第1項也是不具「法之效力」,且警察也不必然會來拖吊)。

因行為人既無「以行非法的事加恐嚇於他人且令其心生畏懼」的主觀犯意和事實,應難以刑法的恐嚇罪嫌相縄,故就此顯然仍有商榷餘地...


供參考。

還有車庫的部份可能也是違法的,需要有使用執照才能拿來停車
話說現今的透天厝不知道有多少間有停車的執照.......
舊 2016-10-21, 05:46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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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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