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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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把BB槍認為定殺傷力武器
那再把市面上所有BB槍製造公司與販賣的店家一起辦下去 絕對就是破獲了台灣有史以來最大宗的軍火案 這功勞之大 參與辦案的員警應該要全部都連升三級以上了吧 此文章於 2017-05-30 02:06 AM 被 DWEOOT1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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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0, 02:03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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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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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講的是有正規競技項目的4.5mm鉛彈槍 我講的是生存遊戲圈內最常見的6mm BB槍 如果你覺得這兩個是一樣的產品,那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解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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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0, 02:59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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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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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殺傷力的玩具槍都能過了,不如開放真槍好了
二者只差在打一槍和打三槍才會死! |
2017-05-30, 11:08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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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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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懂或沒碰過 你還是少說一點好了 玩具槍沒那麼大的動能, 早期背鋼瓶也不可能 只是打到會瘀血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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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0, 11:23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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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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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詭異的是: 在商檢局送驗,合乎標準規範; 刑事警察局,不一定合法; 移送調查局,突然就變成非法改造槍枝。 偉大的台中 刑事警察局 幹員,要不要出來說說,你們是怎麼惡搞 APS M870,讓他從合法進口變成台灣最大宗改造槍枝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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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0, 12:26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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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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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YatO9Plx40 只是換了CO2和鋼珠,那支槍算不算玩具槍? 不知道你的腦袋有沒有比鋁板還硬? 我沒有希望不要過關,都己接近真槍的殺傷力!何不開放真槍~ 這樣講講而己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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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0, 12:57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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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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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合不合法是看它的極限測試,這新聞警方
根本沒動到任何零件,只是提高動能改發射鋼 珠而已,而問題就出在槍沒有因為超出標準的 氣體而損毀,還順利的發射出鋼珠。 廠商那說詞是對的,那台灣也能合法賣真槍了, 因為真槍不要拿來發射真子彈,改發留BB彈式子 彈,就是那種BB彈和瓦斯一體式子彈,這種用真 槍也能擊發,所以只要被抓了都能說警察不應該 放入真彈來測試,畢竟人家使用假彈測試時都是 合法的。 |
2017-05-30, 01:03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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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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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賣BB槍
就把槍管跟本體分開賣好了 然後賊頭換了槍管去射BB彈超標時 就可以主張說這是改造槍管,是屬於自行改造,跟廠商無關 有點像日本柏青哥一樣 法律規定不能有賭博電玩 所以柏青哥店內贏了只能換禮品 但是柏青哥店外隔壁就開了間專門收禮品換現金的店 所以老實說 有時法律定出來是立意良好 但下面執行的時候亂來,標準不一,違背立法本意 就變成沒有實際效果 只是去擾民而已 近20年來 有發生過用BB槍射死人的案件嗎? 抓這種BB槍 不抓能射子彈的槍 真有種浪費警力浪費國家資源的感覺 此文章於 2017-05-30 01:45 PM 被 DWEOOT105 編輯. |
2017-05-30, 01:41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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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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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是換了" ? 改造槍也只是換了OO與XX就能擊發... "只是"換了什麼由誰定義?換多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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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0, 02:54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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