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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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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您說的是哪一個部分 但我想這要看中槍的部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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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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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一下,先刪
此文章於 2016-07-10 10:06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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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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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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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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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幾變
黑道有槍 你以為開放槍枝你就可以跟他抗衡 用用你的豬腦 我門做一個假設好了 假設已經開放槍枝了 有個黑道 把你攔下來 然後他掏出槍 叫你跪下來吹喇叭 這時候你有幾種選擇 喔 你有槍 你好棒 你掏出槍 黑道說 你給我跪下來舔 不然我就開槍 那麼你要怎麼辦呢? 開槍射這個黑道 抱歉 你犯的法會比他更重 先去坐牢吧 你敢開嗎? 你老婆小孩工作不要了嗎? 你要是不小心射到要害 黑道家屬可以告你蓄意殺人都行 你心理想 那我聰明一點 等他開我在開 結果黑道開了 碰 一聲 你想終於是時機了 ㄟ 不對 你怎麼飄起來了 離身體越來越遠 原來你已經掛了 黑道入獄 但沒差 他已經是生平第N次入獄了 你覺得你有槍的優勢在哪 媽的一堆笨蛋 黑道之所以是黑道 不是因為他有槍 是因為他命夠爛 爛到你不敢用你的人生跟他換 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此文章於 2016-07-10 10:07 PM 被 Aidsmt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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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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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的生活環境比較單純吧
就目前來說完全不擔心隨時會遇到暴力犯罪 反而一旦真的開放槍枝成真 即使身上能帶著一把槍也將造成神經緊繃狀態 無憂無慮上班逛街的日子勢必也將一去不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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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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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就算你有槍想跟黑道認真 你也差不多丟掉你的人生 ![]() 所以版上那些響往開放槍枝的人,我都一直懷疑背景很不單純 沒事怎麼會讓黑道找你麻煩,且還大言不慚的認為可以拿槍跟黑道輸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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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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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淺見是覺得 恐攻當地黑槍好買 有可能是因為開放槍枝 有合法管道生產製造販售 然後再合法掩護非法 因此若讓合法供應鍊利益圈成形 就算有管制 但黑槍數量一直也會以很快的速度成長 此文章於 2016-07-10 10:30 P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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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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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也不一定是黑道 遇到任何意圖傷害我的犯罪者時,我都希望有保護自已的能力 例如強盜犯、殺人犯 根據警政署的統計,民國104年發生2千2百位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其中約3百位死亡,3百位重傷 暴力犯罪包括殺人、重傷害、強盜、強暴...等等 或許你可能會說台灣有2千3百多萬人,一年也才2千多位受害者 發生在你身上的機會,一年下來也就是萬分之一 加上你又是男的,強暴基本上沒你的份 你要一把槍去賭那萬分之一不到的機率幹嘛? 但我們看看美國 美國每年死於槍技的約有3萬人,但大多是自殺 但其中有1.7萬人是用槍來自殺,0.1萬是槍枝走火意外致死的 剩下1.2萬人才是被槍殺 以美國3.2億的人口來算,1.2萬人佔了0.004%,是2萬5千分之一左右 換句話說 你在台灣遇到暴力犯罪的機率 比你在美國被槍射殺的機率還高了2.5倍 如果你認為在台灣生活幾十年下來都沒有什麼機會碰到暴力犯罪,所以不需要槍技來自衛 那就更不用擔心會死於槍殺案了,因為機率更低 此文章於 2016-07-10 10:48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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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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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年報第279頁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65979522694.pdf 104年講比較多的好了 故意殺人死亡人數是152 (您剛開始是打800多人,應該是加上了駕駛過失等) 現在寫的300多人應該是加上了過失殺人、其他、公共危險 但這些就不是擁槍就能自保的吧? 嚴格來講您要防的就是故意殺人或傷害這種 但開放槍枝我想一般人一開始也不至於去買一把 通常是因為有壞人買了 然後不時聽到槍聲 所以才逼迫一般人也得拿一把保護自己吧 但真正的前提仍然是想為惡的人 會給你有機會拿出槍來抵抗嗎? 這些案件的犯案工具應該不是都是槍 但等到你可以合法拿槍 他們拿的也大概都是槍了 他先動作你來得及反抗嗎? 我感覺只會讓「傷害-一般傷害-受傷人數」 很多都變成「傷害-重傷害-死亡人數」而已 此文章於 2016-07-10 11:19 P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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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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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你的文,我對而言,真是莫名奇怪...的邏輯... 反正不管被害者有沒有槍, 莫名奇怪....什麼的一定要被逼得含黑道的懶叫... 這才合乎『本來就是這樣』原則,不可以破例。 你乾脆說,只要被黑道看上了,就乖乖認命..... 除了中華空服員,難怪有一堆一輩子只能當奴工的勞工。 此文章於 2016-07-10 11:25 PM 被 gigam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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