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
引用:
我高中時有,是自動步槍...而且還是在台灣的林口。 型號我忘了,好像是t65k2 那種感覺我一輩子也忘不了,實在太棒。 不過只打了五發,我認為台灣的軍訓課實在太鳥。 強烈建議政府把五發改為100發,打靶成績做為軍訓期末考成績,每個月至少都要打靶一次。 然後能的話最好還能改成T91+雷射瞄具。 此文章於 2016-06-16 03:02 P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9
|
開槍是真的滿爽
也是軍訓和當兵用步槍打靶 手槍沒機會就是,不然也想試試感覺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
看不懂英文 匪亂按槍誤殺同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60126/37031586/
__________________
Tchaikovsky: Marche slave, Op. 31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問題在於法官的判決造成影響, 而不是手中的武器彼此有差異.
如果台灣開放人人有槍, 最終也是要看法官怎麼判, 不是嗎? 現在就是壞人先動手是最佔便宜的, 刑罰低還可以賭對方不敢還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