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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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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5-12-04 12:12 PM 被 ryox220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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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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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班上的一位女孩子(小我蠻多歲的 我上的是培訓班 ) ,昨天晚上問她:有沒有空 能不能出來吃個東西? 她回:我現在要開始認真打報告了, 再說囉, 之後的訊息就沒讀了 (之前載過她一次 然後也copy很多影片給她 怕她在宿捨無聊)
然後今天上課問她:她今天要怎樣回家(她假日都會回台北), 她說要去另一個男同學家拿東西(當然 那位男同學對她沒意思 跟我是很熟的朋友 他有在幫我出主意), 然後就載她去坐車, 我打了三次電話她都沒接 我猜女孩子應該是起防備心了, 我覺得我搞砸了,不知道這樣的狀況怎樣處理 ,還有機會嗎? 我現在都不想跟我同學討論這件事 他們一定覺得我很差........唉" http://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3682 配合樓主發的這篇 無一不入工具人的型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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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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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小孩的人字還打錯 不好吧~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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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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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裡過河拆橋了? 你是個只會發取暖文的人倒是受到大家的認證 不管是一年前還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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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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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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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也只是個會用BT下載東西的酸民? 是嗎? ![]() 哇2004年就開始使用BT喔 還遠超過我的一年啊!!!!我想海山分局一定很有興趣你的BT是拿來做甚麼的 呵呵~ ![]() 此文章於 2015-12-04 04:31 PM 被 ryox220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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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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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你也只是個會用BT下載東西的酸民? 是嗎? ![]() 聽說以BT方式分享的檔案 很多都是未經合法授權的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8676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天表示,民眾自行利用BT軟體自網路下載他人著作,可能同時構成公開傳輸行為,並可能侵害著作權人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呼籲民眾不要在網路上任意下載或交換他人著作,以免誤觸法網。 智財局指出,BT、Emule是新一代P2P(peertopeer,點對點)共享傳輸軟體,根據這項軟體設計的功能,每個使用者利用BT軟體下載他人著作的同時又可支持他人下載,「下載的人愈多、速度愈快」;目前著作權法對著作財產權人訂有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民眾如果利用BT軟體,任意自網路下載圖片或影片等著作,可能同時構成傳輸行為。 智財局表示,雖然這種傳輸動作不是民眾所能控製,而且每個人可能隻傳輸著作的一部分,但這種以多數人共同完成的公開傳輸行為,仍屬共同傳輸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權利人如果依法告訴,這些民眾有共同負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 智財局指出,民眾自己利用BT軟體,自網路下載而同時構成公開傳輸他人著作的行為,雖然不是以架設網站供人大量下載的侵權方式,但這類網路上的重製與公開傳輸行為,成立合理使用的空間相當有限,仍可能造成侵害著作權人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最近網路上流傳「BT下載者不構成違法」的訊息與事實不符,提醒民眾註意。 哇2004年就開始使用BT喔 還遠超過我的一年啊!!!!(不知道侵權跟取暖哪個比較可惡?)我想海山分局一定很有興趣你的BT是拿來做甚麼的 呵呵~(喜歡下載 還喜歡酸人 真受不了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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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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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發這個文 希望得到鄉民甚麼幫助?
你既然覺得這些要人幫忙的朋友很誇張 為何又要讓他們繼續誇張呢? 文章PO完了 繼續助紂為虐? 其實每個人有各自擅長的東西 想幫就幫不想幫就不要幫 幫忙又抱怨反而是最糟糕的方式 想一想給魚吃不如教釣魚嚕 親自帶著他們做這些事 不是挺好嗎? 這些事情都可以請他們親自拿來當面教學 請他們自己動手操作 你只在旁邊出嘴就好了啊 可以的話順便請他們帶消夜 你邊吃邊講在旁邊看他們操作就好 此文章於 2015-12-04 05:07 P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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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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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夠蠢的, 要是這樣就能檢舉的話, 你家廚房沒有菜刀? 沒有剪刀? 是不是有殺人嫌疑?
人蠢就算了, 還蠢成這樣, 真是沒救了. BT 只是傳輸方法的一種, 在說, 你沒真憑實據整麼檢舉? 一般要檢舉也要指出特地時間, 特定IP, 下載了甚麼? 講到這忍不住在罵一句. 本日最"蠢". 蠢成這樣不被朋友利用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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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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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手伸出來了,為何不遞上台啤?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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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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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蕭博駿本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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