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7
|
本保險之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第一年為百分之六點五;於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以後每二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二。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
聊到這裡,突然想到.....
這則新聞該不會是假的吧?只有300多萬人沒繳, 其他2000萬人左右都已經納入各式各樣的國家保險了嗎? 放這樣的消息來告訴沒繳的民眾,再不上車就來不及了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
引用:
公保 軍保 農漁業保 勞保...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
|
引用:
這說法是很官樣、很漂亮的講法,算是考試申論題上的標準答案。 但是對家庭主婦來說,代表的是「現階段家庭可支配金額」的減少。 一方面說柔性強制納保,不繳保險費者不罰,但又說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不繳就罰配偶,簡直是自相矛盾。 「柔性強制納保」不是一種政策,而是一種逼已婚者非繳錢不可的手段。 這就好比說同學你作業不寫沒關係老師我不罰你,但是我罰你隔壁的同學。這樣對嗎? 且實際上政府當初之所以開辦國民年金的「真正原因」是:「政府沒錢」、「挖東牆補西牆」 跟當初健保的出發點是完全不一樣的。 不過我想繳納國民年金對目前國人每月平均收入達5萬元應該只是件小事。 反正一年也才繳一萬上下,繳個25年也差不多快30萬。 ![]() 那為什麼不乾脆存個半年的錢,一次躉繳完畢算了。 (依政府最新統計的國人平均月收入數據,不過政府沒公佈國人平均每人睪丸的數據就是了) ![]() 此文章於 2015-10-28 04:49 PM 被 LegoMacgyver 編輯.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12
|
有工作繳這錢沒問題
問題是搞假平等 沒工作的可不是都有錢人 連失業的都要搶,今天可能錢都不夠用 誰還會管幾十年後才能領的錢 要搞國民年金就直接加稅,搞這種騙人把戲來扒皮......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5
|
引用:
這是制度設計的問題,不管按時繳或日後補繳都是有繳完該繳的,並無問題。 主要是現在的老人只要繳少少就可以領多多,多領的部分就讓之後的年輕人去擔。 所以現行保費費率都偏低,包括勞保、公保都是這樣,然後再逐年提高, 一直調高到不會破產為止。 引用:
會罰配偶個人猜想應該是制度設計的人想的比較簡單, 因為一對夫妻,不太可能兩人都當家管,起碼會有一個有工作, 家管的沒工作付不起,另一個有工作的人總該付得起吧~ 不付想必是故意賴帳,所以要罰 只是說現實情況下許多家庭經濟是拮据的...... 至於說一次繳清.......費率既然會逐年提高,怎麼可能讓你現在繳完呢 ![]() 此文章於 2015-10-28 05:28 PM 被 rainwens 編輯.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
引用:
就算換成加稅 富人的稅還是不會去查啊 ![]() 不只國民年金 所有的問題根源在於政府的心態 從以前就獨厚某些族群,把財政搞出大洞 現在不過弄些名目挖一般人的口袋去補洞而已 ![]() 此文章於 2015-10-28 05:44 PM 被 aeoluss 編輯.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震怒市
文章: 55
|
幾十年後勞保都不見得拿的到了,何況是沙灘上的城堡國民年金
__________________
當時一起度過的日子,我不會忘記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
失業稅?
![]()
__________________
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
引用:
未繳一年以上就沒有最低金額三千元的保障了 有其他退休金跟一年以上未繳都只能領B式 所以對大多數人來說完全是雞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