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
在國外, 警察的長官, 檢察署的檢察官, 法院的法官, 會挺警察!
在台灣, 不會!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
警員自備催淚瓦斯好了!
不然用警棍對打~~好像電影才有!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
引用:
完全講對現在警察變成俗辣的關鍵 問題就在做了之後自己有事,並不是警察不想做不敢做 (指的是好警察) 台灣就是人死最大、家屬最大、哭鬧最大、找民代最大、貼臉書最大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
我覺得應該可以開槍打對方的四肢之類的,反正不要打要害應該還好,但恐怕會有寫不完的報告而且如果沒打準一槍斃命還會被說執法過當,所以警察應該能不開槍就不開槍,除非是在追補通緝要犯的那種就開不用怕的了。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1,814
|
現在的警察
槍是拿來供的 簡直跟以前我當兵 那時候一樣 有狀況也不敢開 真是可悲 我還記得那時 光是子彈上面有痕跡 就全連大地震 全部禁假 鬼島…… ![]()
__________________
數位流系統全部到位,好好聽音樂,音樂好好聽。 ![]() 重機的奧妙之處,就是 在併排行駛、鑽車縫時,它視同機車… 在爭取路權時,它又視同汽車…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乾脆警察全面配發防身催淚瓦斯噴罐+防毒面具好了,一遇狀況噴的滿街雲霧,頂著防毒面具上前逮人大家說好不好啊。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
引用:
打四肢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 打到大腿要是意外打斷動脈 那個在現場完全沒有辦法可以止血 血會是用噴的噴出來 ~ 一個不小心就掛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
引用:
法官跟鍵盤柯南會說有多少更好的選擇 然後警察執法過當 判賠 引用:
最近一個警察就是被歹徒開車衝撞沒撞上 然後開槍制止 打到大腿動脈 最後就是流血過多死亡 被鍵盤科南和法官 說有多少更好的方法 首先要請巧地轉身閃過 然後預測動線 貯備好動能 順間爆發衝上車 然後及時制止開車中的歹徒把他拉下車 絕對不會發生甚麼被拖行被撞到之類的慘狀 賠了幾百萬 之前也有警察賠性侵犯的 此文章於 2015-07-13 10:47 AM 被 SpiceAndWolf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
引用:
當下歹徒手持可致命性武器, 經勸導, 並對空鳴槍 然後才被放倒, 打死也只是剛好, 沒打死算是撿到 家屬來亂警局就警棍拿出來打一頓 媒體亂報,就抄他台 這樣才叫法治國家 要求警察開槍子彈必須繞過動脈, .......怎麼聽都覺得不合理,對吧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595
|
台灣警察也是蠻可憐的,硬也不行 軟也不行
沒錢沒權的平民百姓,還是平日多燒香保佑一世平安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