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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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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大台就可以欺負弱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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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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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開車要迴轉
都是 1.往前開到十字路口等沒車再迴轉 2.或是先右轉巷子 再從巷子轉2個右轉 出來原道路口左轉完成迴轉 從來沒像影片中駕駛直接靠右 然後在不該迴轉的地方迴轉 這樣很容易讓後方跟對向來車 意料不到而發生事故 想想阿部典史怎麼被害死的 這種世界頂級GP摩托車選手 對操控的反應可是世界一流的 在路上遇到無敵大迴轉 也是來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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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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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往頭過身就過的規則,已經被廢除了! 現行的法規就是,你要轉向或進入車道的話,你要自己抓路況、抓空間、抓時間,在直行車到達前,完成轉向或進入車道的動作,人家沒有義務減速等你 引用:
如果你是在車道上『開車』的那個,你會等著、甚至就在車道上停下來讓人家進來車道嗎? 此文章於 2014-06-20 02:21 PM 被 se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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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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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駕駛機車時也是不讓的 直行的路權優先於變換車道的 我也不希望有事故發生 所以大多慢慢駕駛 快樂錶時速大多40KM/H 當時有優先路權的話 自己守護這份權利也沒什麼不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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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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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在騎士(歧視) 開車的就一定會讓? 你忘記什麼是直行車優先嗎? 不讓剛好而已吧,是自己抓時間點出來,不是直行車要讓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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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信義區
文章: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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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很多沒錯,騎士一般想你一定不敢硬轉, 但差別在,其他人閃過了,這個可沒過。 雖然明顯開車錯,但賠上性命或殘廢,痛的還是自己。 騎車還是要很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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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大陸某網民: 教授──咬唇鼓舌四處賺錢越來越像商人 商人──現身講壇著書立說越來越像教授 醫生──見死不救草菅人命越來越像殺手 殺手──出手麻利不留後患越來越像醫生 明星──賣弄風騷給錢就上越來越像妓女 妓女──楚楚動人明碼標價越來越像明星 警察──橫行霸道欺軟怕硬越來越像地痞 地痞──敢霸一方敢作敢為越來越像警察 流言──有根有據基本屬實越來越像新聞 新聞──捕風捉影隨意誇大越來越像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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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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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停在外車道~機車從左邊超車
被機車檔住的汽車駕駛:淦,不會等一下哦,我有路權耶 汽車停在路邊轉出來檔到直行機車 汽車駕駛:淦,沒看到我車頭出來了哦,騎機車都是白目 真奧妙啊..... 此文章於 2014-06-20 11:57 PM 被 ryoch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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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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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大部份停紅線的,都是等載人或送人或接客人(小黃),所以大多是預備開出, 偏偏很多都喜歡硬轉出,不然就是邊轉邊打方向燈(這跟沒打有什麼不同) 此文章於 2014-06-21 02:45 AM 被 maru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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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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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篇新聞
新聞中沒對汽車駕駛作批判 只說警方調查中... 機車駕駛還好沒有生命危險 不過骨折又擦傷...機車又被撞飛 真的是飛來橫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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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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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謂的安全距離 我的定義是:所經過的車道以及目的地車道的車主就算是閉著眼睛開車.也不會撞到我 當然.交通號誌改變例外 高速公路很多時速70.80的變換車道都不顧後車車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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