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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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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點也是很怪異. 台灣警察常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是有民意代表"關切"時又可以. 鄰居家被怪異男子"站崗", 警察本來說"沒實際犯罪行為,無法處理" 後來找民意代表關心, 這時警察又可以去男子家"了解"了. 後來男子經警察"了解"後就不敢上門了. 霸機都可以請下機,霸火車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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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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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規定,是要求補票加收50%票價. 然後,他就是合法乘客了. any ques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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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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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警察和台鐵的權力只到如此,那恐怕只有修法一途了,是這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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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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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自由到無法無天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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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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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補票不是唯一的控制條件, 超載安全問題就不用管? 若32人上完就極限, 就算願意補票, 超重的另外100人也得滾下來. 不是有錢付就了不起, 這樣還需要站務人員嗎? 不要說132人, 321人也直接塞好了, 反正你願意罰錢嘛~ 這是哪門子管理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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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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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太清楚這是法律的規定,還是台鐵的規定. 我覺得應該是台鐵的規定啦. 今天,他又不是提著汽油要搭火車. 你說你可以以安全的理由去要求他下車. 台鐵都規定是這樣, 那跟警察和修法也沒關係了. 而且,我不覺得有提高罰則的必要. 你如果經常搭火車,你就會知道, 所謂的太魯閣號/普悠瑪號, 在一些站的月台上的LED顯示器都還是自強號. 假設,您平常不搭火車的人, 你刷了悠遊卡進站, 你知道你可以搭自強號. 時間又很趕,所以你到的時候, 你眼前的車就要開走了, 你看顯示器,就是自強號. 如果是我,我根本想都不想,直接進到太魯閣號裡. 對,會有廣播叫你不要搭上去. 但,當下我已經跑的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了. 那你要罰我什麼?你覺得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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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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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樓上有說了沒有違法啊... --------------------------- 依規定,是要求補票加收50%票價. 然後,他就是合法乘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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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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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可能超載了嗎?
有沒有看內文啊,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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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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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站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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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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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不是都嗆大陸人水準低落??
其實兩岸的劣根性是一樣的 只是因為台灣人較少,事情也發生得少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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