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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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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承認比特幣的法律和稅收地位 美國德州也承認為合法貨幣 from wiki 不過通貨這種東西和黃金一樣、本身不能用也不能吃 價值只取決於市場信心 有人願意交換就有價值、能換取貨物更好 遇到通貨政策擺爛的政府,如辛巴威和前幾年北韓1換100的情況 也不會比比特幣好到哪裡去 話說中國比特幣行情看到5字頭了、看看會下探多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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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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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不需要太拘泥在 追蹤交易 這件小事上. 那是公開開放 分散於網路節點上的. 你的重點應該放在 : (1) 交易記錄只能證明你有交易, 但無法替你關聯出是誰跟你交易 這也是它兼顧匿名性與交易記錄的作法. 所以我如果要玩你, 我絕對會有許多個BTC帳號 你說你是打電話跟我交易的啊! 簡訊通聯紀錄都有! 我拿出一個不是跟你交易的BTC帳號 證明給你看 : 我還在等你啊!! 我這沒有你說的交易記錄!! 是你把幣轉給別人的卻來告我, 幹! 我還要反告你! 然而你沒有能力證明你轉的那個帳號持有者就是他, 也無法證明他有其他帳號, 但是記錄 是鐵打 公開的 可信的, 這時候證據是有利於對方 而不利於你. 了解嗎!? 沒搞懂遊戲規則真的別跳下來玩, 不懂的被懂的人玩, 完全是剛好! (2) BTC不替你擔保對方必須支付你甚麼. 去交易中心買賣大家就賭個匯率 私下交易? 呵~ 不知道您八字夠重嗎 今年流年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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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援手加入亞洲超強隊從今天開始! 加入BOINC@Taiwan的World Community Grid團隊與 Folding@Home 台灣聯盟隊,分享你的電腦運算力,協助解決複雜的能源,糧食,與疾病等重大難題.> ![]() ![]() ![]() ![]() ![]() ![]() ![]() ![]() ![]() ![]() ![]() ![]() ![]() 此文章於 2013-12-07 06:56 AM 被 Razie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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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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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說這就是網絡鄉民的心態,並不只局限於BITCO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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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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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曉得你的邏輯怎麼會跳到權利義務的負擔及擁有去, BITCOIN不用負擔稅務是因為"目前"政府沒有專責機構負責管理這類型虛擬貨幣 無論理由是出於不了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認為虛擬幣可能會破壞實體金融秩序, 不受控、收入所得收不到稅,原因出在進步向牛的政府上。 另外,我真的建議你要討論經濟行為與法律間的關係或糾紛, 先確認自己的觀念有沒有很清楚,觀念錯以為自己是對的,以後碰到問題你會很頭大。 我提到的"契約行為"並不只限於白紙黑字寫明的"契約書"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5%91%E7%BA%A6 我就不多解釋了。 法律是保障在沒有特殊原因前提下的契約行為有效,藉此穩定社會。 這跟你用什麼東西跟人交易,NTD也好、USD也好、RMB也好、彼特幣也好、自己雕一塊石頭也好都沒有關係。 如果發生債務不履行的糾紛,先講舉證的問題,一來自己的彼特幣帳號裡面會有交易的歷程記錄 買賣雙方意思表示要能合致,總要有媒介,不管是EMAIL或是各種類型的購物或交易媒合平台 有紀錄、就可以舉證,所以你提到有多個彼特幣帳號的問題這樣就解決一半了, 要轉帳對方總要有"告知"付款帳號的行為吧? 剩下一半我個人認為這是政府該做的,就像銀行戶頭一樣, 所有彼特幣帳號都要經過實名認證,交易媒合平台或是政府公開網頁就能夠查詢一個彼特幣帳號有沒有經過認證的資訊。 不管是接受或是使用沒認證的彼特幣帳號交易被查到就是開罰。 政府手上有這些帳號資訊就跟一般銀行戶頭一樣可以追查金流、強制扣款, 徵稅也會變的可能。BITCOIN的無法管理、不用負責的原因不出在使用者,而是政府身上。 至於事後債務履行的問題,其實參考目前的以物易物交易或外匯、期貨選擇權交易方式即可。 兩種情況,雙方當初議定怎樣的標的物,就按照契約內容來執行, 如果因為裁判結果發生的時間點延後,在債務不履行的這段時間內, 彼特幣的價值發生大幅度的變化,任一方可以要求、拒絕使用彼特幣、改用當時彼特幣等值的特定貨幣。 "機會成本的概念"在法律上是被承認的。 通常發生這樣的狀況法官不會完全依照某一方的要求來判決, 參考目前的狀況在"雙方"損失都最少的狀況下來決定履行的數額與方式。 你提到的這些都是實體貨幣交易、期貨選擇權交易可能會發生的糾紛。 實際上實體貨幣並不見得一定比較好,尤其現在市場上作為計價標準的美元早就廢除金本位, 單純是種信用貨幣,連各國作為貨幣支付保證的黃金儲備其實也不是很可靠, 這都是前陣子跟目前正在發生的事情。 如果你不覺得這些事情特別危險,何須在意BITCOIN怎樣發展、有什麼樣的問題? 一來這些問題目前不會影響到你,二來目前來說沒有支付保證的美元支配全球經濟 外匯期貨交易也多的是只繳了低成數的保證金就可以進行,擔保? 在高風險的投資行為中怎麼會認為有擔保這種東西可以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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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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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並不構成難度,怪給政府似乎說不過去,從中國一些內部說法,可以看出課稅政策正在醞釀中。
首先,確定交易所要課稅,只要經交易所撮合成交,政府就有辦法從每一筆課稅,不管是交易稅或所得稅,或是兩者兼收,這都可以。現實社會就有國家同時徵收證券交易稅與證券所得稅,期貨及選擇權也一樣,只要經交易所之交易,就有辦法下手。而且交易所還可收取收手續費、經手費、服務費、開戶費、處理費等。現行法規有很多可參考,套用不是問題。 其次,打壓不經交易所之交易,也就是政府宣稱之地下交易。不管是視同洗錢、查緝疑似交易、不承認非經交易所交易之質押借貸(相當融資融券及借券等,現行上市可借六成、上櫃可借五成,未上市櫃一成不借),總之,把交易趕到交易所。而地下交易,也就是未上市交易也未必不能課稅,國稅局另一套辦法,稍微修改即可套用。 中國已發布公開政策,除禁止虛擬貨幣合法化外,光是打壓及控管方面,足以讓財務帳務不想曝光的個人或公司卻步,誰的帳目經得起查帳?至於向交易所下手這一層面,基於加拿大、德及美國已經要求交易所登記註冊,若不提供的話,凍結銀行戶頭之手段已經出現。若是中國的話,猜想會用調查之名,先大規模搜索,再偵訊查案,或是要求作證之類。 岳飛當年也是由證人轉被告,而且偵察不公開,如果真要政府負責的話,他會怕你?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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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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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開到4字頭、正式跌破利空發佈時創下的最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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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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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那邊替彼特幣護航講一大堆道理
事實上要是真的遇到交易糾紛 這玩意現在能讓司法機關給予多少重視? 很多虛寶交易報案都被當垃圾勸退了 這種對辦案人員"玄之又玄"的東西 認真追查的機率多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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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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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認為這是政府該做的 這種東西目前來看確實根本不配作為通貨 這種亂七八糟的波動也確實非常泡沫化 而且性質類似的還有一大堆 卻要政府去搞一大票認證、查核機制 當相關機關吃飽太閒還是財政金融體系是兒戲? 這種東西應該自己先設法真的流通起來也擁有確實可靠且可掌握的交易性質再來談正名吧 不然大家都自己搞概念貨幣把所有法定貨幣都取消不就皆大歡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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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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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去中心化大旗的東西卻要政府管理
![]() 不是還有其他虛擬貨幣要不要一一管理? 不同國民之間的交易要遵守哪國的管理辦法? 私下交易不是無法追蹤是要政府查個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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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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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帳號就追的到人的話這世界就沒有詐騙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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