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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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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客服怕的不是你罵三字經五字經,也不會怕口出惡言。
更看不起動不動就搬出「消基會」的客人(這代表他們自己連自己想搬的救兵是啥都不知道,有啥好怕) 這個情況,事實上是台灣大特約中心非直營經銷搞的包。 想搞狠,直接開車去堵該店,要店員賠錢解約,業績也是他們在賺,干可憐的188客服屁事,不解約就坐在他們店門口一整天,有客人上門看手機就直接拿出合約這個業務用電風扇騙人綁約,看他們店還有沒有生意。 怨有頭債有主,看一堆人以為罵客服就好,結果也沒罵出什麼。 這種事就不太可能發生在直營店。 = = = = = = = = = = = = = = = = = = = = 回正題:解法個人建議 1.看該門號有綁401+299上網,通常是智慧型手機才會綁這種合約,請問您母親有用智慧型手機嗎? 當然台灣大的系統可以看的到您母親用的是什麼手機,因為只要sim卡插上,系統就會自己去抓手機的型號,並確認是否有用這個門號上網。 可以核資後與客服確認該門號是否有上網。 2.只要確定用的不是智慧型手機,也沒有上網,即可表明當初特約門市人員(最好查出全名,店名店代),合約書上會有經手人(即業務)並無告知合約相關細節,也未告知違約金費用,未盡「善盡告知」的義務,當然您的母親知道每個月要付700的電話費才換一台電風扇,如果不想付還要付近萬的違約金,正常消費者即便是年長者也不可能會想綁這種合約。 3.告知客服你的目的,因已不符合善盡告知義務及公平原則,故你的目的是要主張新合約作廢,追回該不良經銷商獎金,必要時徹消該店點代辦業務。 4.通常表明了上述三項,客服主管大多都直接出面了,通常事件就結束。 但是如果是遠x特約中心,我幫我阿姨處理過一次這類的案件,遠傳是從頭硬到尾。就算搬出「消保法第四十三條」跑調解,後面所花的時間與錢還有心力還真的不符比例原則,後面乾脆手機錢賠一賠,直接NP斷絕x傳的來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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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士林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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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封真大: ![]() 這是我老媽用的手機!給她其他手機,完全不會用~ 她說:一翻就接,一蓋就掛,按1就幫我接某某人,按2接某某人~~她忘了速撥是我們設好的,她還以為是他的寶具手機所付與的"智慧功能"~幫她紀手機號碼. ![]() 綁401+299上網~就是某個"不孝孫"想要手機,誘騙阿媽至手機店 ,種下的惡果,所以我才特別注意她的合約狀況,避免再發生此狀,順便調整合約(她只會"響一聲"通知我們有電話,快回電)跟np到種花(我們都是種花的好朋友),沒想到卻敗在她的貪小便宜跟櫃檯小姐的蠱惑 ![]() 所幸~這合約雖是簽 30個月,401月租至少還打5折,現在也只能這樣寬心的想了!!!!!!! 但她根本一個月打不到那些錢,吐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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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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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量那麼小,為什麼不先轉成中華的如意卡,再用HOHO方案幫她儲值付電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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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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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個死小鬼,先抓來揍一頓再說! 姪子照樣揍下去!相信小鬼的老爸一定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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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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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筆錢應該是那姪子老爸付吧! 要揍也是他老爸關起來捧 不然叫這位姪子去打工 誰叫這位白目做的事,要這位自己承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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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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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猜的出來對方客服主管怎安撫的。
站在情理法,這個案例其實都不合乎,就算玩硬的或天天打去客服吵,也只是浪費自己的精神時間。 那個違約金計算下來應該是6000,也就是30個月的月租費,按天比例扣除。 方案回饋的是月租半價,對方應該會說電風扇是店家貼的。 以401半價*30個月,新門號或NP大約也是綁1000~3000元的手機,續約則幾乎要貼990才有手機。 雖然不是站在電信業者的立場。 只覺得清官難斷家務事(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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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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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常來說不會是不能NP,而是還有合約。 就看提早解約要付多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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