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bigDDD
沒人規定上法院所有問題都一定要回答吧?

是可以啊...

只不過,到時該女的判決出來,如果不合已意的話(該女),就不要怪法官心證就好...

祝她好運...
     
      

此文章於 2025-09-24 10:35 A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5-09-24, 10:26 AM #49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reeStorm現在在線上  
polor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4
#4802

還幫忙檢舉[紅十字],ID:FreeStorm ,公然罵髒話,於七嘴八舌異言堂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5-09-24, 10:28 AM #49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bigDDD
沒人規定上法院所有問題都一定要回答吧?


被告可以保持緘默,但是證人不行。
證人有做證的義務,拒絕做證可以處罰。

不過同時也有規定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以拒絕證言,像本件李文娟就可能涉及自己或李文宗犯罪的部分,可以拒絕做證。她就是依此規定才拒絕回答的。
舊 2025-09-24, 10:30 AM #49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01
引用:
作者bigDDD
她不是有答一題?

而且檢察官都問一些沒營養的爛問題
譬如你是不是負責人之類的
那商抄登記本不是有嗎?
難怪被法官制止
要我的話也不會回答


我不覺得是爛問題,
因為有種操作叫人頭代持。
名義上的負責人跟做決策的實際控制人並不一定是同一個人。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舊 2025-09-24, 10:31 AM #49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rmit Crab離線中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款明確規定,被告在偵訊或審判中,
有權保持緘默,不一定要回答問題。

但是全部不回答也是挺妙的。

妙的地方在於...她簽了偵訊中的筆錄...,上法庭,卻不回答...

這招到底誰教的?...真的會好用嗎?..我實在很懷疑啊~~...

蚊折:我不知道

文宗:我不知情

文娟:我拒絕回答...

國娼:我聽不懂....

一套連招下來。絕...,真的絕了...

舊 2025-09-24, 10:32 AM #49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reeStorm現在在線上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6
引用:
作者FreeStorm
是可以啊...

只不過,到時判決出來,如果不合已意的話,就不要怪法官心證就好...

並不會
多說多錯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像當初警察天天來開單我不爽也跑去檢舉警察
結果附錄圖片多達一百多張警察違規
法官連看都不看
只虛弱的說應該要有同理心家門口有車應排除日讓盲人過

問題是法官忘了我家門口是開放的誰都能停車
我又不是警察沒有公權力去要求任何人不要停
難怪交通庭法官不敢要求兩造去對峙
不然我一定當場電死她
舊 2025-09-24, 10:33 AM #49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DDD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6
引用:
作者FreeStorm
妙的地方在於...她簽了偵訊中的筆錄...,上法庭,卻不回答...

這招到底誰教的?...真的會好用嗎?..我實在很懷疑啊~~...

蚊折:我不知道

文宗:我不知情

文娟:我拒絕回答...

國娼:我聽不懂....

一套連招下來。絕...,真的絕了...


錯了阿
你就算筆錄怎麼講你在法庭上仍然能拒答
那是證人的權利

此文章於 2025-09-24 10:35 A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25-09-24, 10:34 AM #49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DDD離線中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bigDDD
並不會
多說多錯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像當初警察天天來開單我不爽也跑去檢舉警察
結果附錄圖片多達一百多張警察違規
法官連看都不看
只虛弱的說應該要有同理心家門口有車應排除日讓盲人過

問題是法官忘了我家門口是開放的誰都能停車
我又不是警察沒有公權力去要求任何人不要停
難怪交通庭法官不敢要求兩造去對峙
不然我一定當場電死她

單純談這一句.."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我是覺得....似乎你把這一句話解反了吧...

這一句話是要人好好舉證對自己有利的部分,(PS.也就是這一串裡一堆人最喜歡說的"證據")

這是我的理解...有錯,請指正....
舊 2025-09-24, 10:43 AM #49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reeStorm現在在線上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bigDDD
錯了阿
你就算筆錄怎麼講你在法庭上仍然能拒答
那是證人的權利

所以上篇我說了啊...她可以這麼做....

但我不覺得會對她有利啊...(她又不是單純的證人,她也是共同被告喔...)

她不過就是一個人頭,最好的做法就是說實話,次好的說法,律師會教...

然後,你是在跟我爭,她可不可以這樣子做嗎?...

喔,那我覺得她可以啊...祝她好運。...
舊 2025-09-24, 10:47 AM #49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reeStorm現在在線上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我不覺得是爛問題,
因為有種操作叫人頭代持。
名義上的負責人跟做決策的實際控制人並不一定是同一個人。

比照...邵秀佩被檢方發公文重新檢討求刑...
這個李姓被告應該也是相同辦理吧...

所以說...

就法官自己找時間去看李姓被告的偵訊,看要不要採信...
檢方找時間把...公文辦一辦...

以上加班組...

其他人當天11點左右就可以休庭收工....也是好事一椿啊....

PS.當天到底是那一個人問師父:屁股還好嗎?...。實在是那壺不提提那壺啊...

此文章於 2025-09-24 11:12 A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5-09-24, 10:53 AM #49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reeStorm現在在線上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4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