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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金主至大!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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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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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階層體制中 只能服從上級 在這樣的體制中 下級的人被講成"只會不經思考"再擴大成"缺乏思考能力" 不是把責任都丟給下面的人嗎? 難道上級發出命令 不平庸的下級具有思考能力且經過思考 然後不服從體制 不配合體制安排 請問這樣的體制存在嗎? 最後變成 上級的指示發出去之後 都是因為下面的人平庸 所以造成了惡 因此要扛下所有的責任 上面都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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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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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所需恪守的法條]
#1 2022-06-22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 條 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第 2 條 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發命令, 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第 3 條 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 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 公務員懲戒法 第 1 條 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亦適用之。 第 2 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第 3 條 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第 36 條 各機關以契約定期聘用之專業或技術人員,其聘用另以法律定之。 100-03-10 行政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 本草案共分五章、七十一條,主要內容要點如下: (一)明定本法之立法目的,旨在確立公務人員人事法制之基準,並規範權利、義務及管理基本原則。(草案第1條) (二)對公務人員定義作明確之規定,並將公務人員區分為政務人員、常務人員、法官與檢察官三類。(草案第2條至第6條) (三)合理規定公務人員權利及身分保障,使其權益於執行職務時得有相當之保障。(草案第10條至第24條) (四)明確規範公務人員各種義務及禁止行為事項,並確定公務人員義務範圍,使其執行職務知所遵循。(草案第25條至第46條) (五)建立人事管理基準,對於各類公務人員所應共同適用之基本事項,如考試、任用、陞遷、俸給、 獎金、福利、考績、退休、撫卹、保險、保障與培訓等基本原則,均予明確規定。(草案第47條至第6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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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文章於 2024-11-30 09:18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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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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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的是當批評某些群體的工作提前招開之前, 要了解他們的情況, 所以~ "我說的類型就是[其餘人]要做的就是去執行[他們]當天決議後交辦下來的事情." 因為我已經是要解釋有這種工作需求的人, 自然你讀文的時候就要理解這個順序. === 世界很大, 其餘工作類型很多不用等上面群體決議的很多. 你真的不必把所有類型都混進來, 我已經有"劃分好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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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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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有所謂的接受任務指令的人, 本身有沒有評估以及良心. 如果看到就是要逼死人的方式還順著做, 那不算是幫凶? 一個團體沒有簡單分類法, 責任在上? 責任在下? 說真的裡面的人多少都會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默不作聲是一回事, 如果順著作惡, 即使只是按照指令辦事, 一樣是幫凶. 很多人或許說有火上加油才是惡~ 我對此表達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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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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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有所謂的接受任務指令的人, 本身有沒有評估以及良心。” 你説的好像是中層主管三明治,或是PM之類的角色。 ![]() 我覺得你説的都對,如果傳達指令的人自己也明知不合理還傳達下去,那也是幫凶。 如果在傳達的過程中還故意層層加碼或是趁機雁過拔毛中飽私囊/公報私仇更加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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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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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金主至大!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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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要資訊室給每人網路硬碟空間以便辦公,然後他們就說這是「雲端硬碟」!這和微軟雲、AWS雲完全不同,但是他們還是敢往自己臉上貼金! 200億的數位部半年做了什麼? 網酸:只看到賣麵線 https://tw.news.yahoo.com/200%E5%84...-031145244.html 「轉貼」徐巧芯還爆料說,霸凌問題的關鍵人物是國教署北部辦公室許姓副署長,何姓商借教師、張姓專委、張姓副教授都是他的心腹,在許副署長的庇蔭與縱容之下,這三個人權力越來越大、行事與講話風格囂張狂妄,沒有人敢得罪這個集團。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98386 如果聰明的底層人員為了還房貸、生活費用而留下來,就是被上級馴養成聽話的牛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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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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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句簡單的回問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不用講一大圈:
"體制適合, 才會有良心的思考?" - 那這樣本身就不具有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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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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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遇過的一個老師說的 上了賊船就做賊 但是我認為要加上 若可以下船就不做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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